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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五章宝剑明蓝

  第三件礼物被拿出来,众人连忙望去,这是一个非常狭长的盒子,长度大概在四尺多左右,宽度却只有两个巴掌宽——别的都不用看了,光是凭着这个造型,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就已经不用猜了,不说那些久经军伍的人了,就连普通的书生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剑匣,里面装的肯定是宝剑。

  “陛下,这就是臣所说的宝物,臣给其起名叫做明蓝。”

  盒子被刘弘基打开,果不其然,里面正是一把剑,只是不同于东方的剑的小巧精致,这把剑明显要宽要长的多,剑柄也比较长,一看就是便于双手持握而设计的,剑身也很宽,虽然还没有出鞘,但通过那将近两掌宽的剑格也能看得出来,此剑的剑身至少有一个巴掌宽——这已经属于是重剑了,这是在东方很少见到的一种兵器。

  当然只是很少见到,并不是没有(最有名的巨阙就是最好的例子),只不过能用这种剑的人非常少。因为重剑的质量通常在二十斤以上,非力大者不可用,然而那些天生神力的人大部分又都喜欢使用重兵器(比如板斧或者双锤),这就导致重剑在东方非常的不流行,能用好重剑的名家更是少之又少。

  另外,重剑不是双手剑,双手剑也属于中小型剑,只不过柄部比较长适合双手持握而已。双手剑在唐朝时期其实是很流行的,甚至后世倭国的剑道也大部分都是双手剑术,但这里之所以设计成双手模式主要是为了增加攻击力——两只手砍肯定比一只手力气更大。

  而重剑是不同的,重剑虽然也是双手持握模式,但之所以设计成双手持握纯粹是因为重剑太重了,一只手使不动。而且重剑招式一般大开大合,更适合用在战场上,尤其是骑兵或者重步兵,使用起来更是威力绝伦。Χiυmъ.cοΜ

  双手剑却是擅长近身单挑,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非要把重剑归类在双手剑中,也应该单独开一个系列举,不能和普通的双手剑混合在一起。

  被刘弘基称为蓝剑的这把剑的装饰很普通,剑鐔的材质应该是黄金,雕刻非常简单,形状是一个狮子头,虽然只是寥寥几笔,但是却很传神,但同样可能因为长时间没有使用或者保养的缘故,因此表面呈现紫灰色。

  剑柄上的缠绕物应该也是金丝,同样呈现紫灰色。在金丝之下还缠绕着一张皮革,但同样因为时间久远,已经看不出来皮革原本的品种了——不过能经历千年而不朽的皮革,显然也不是什么普通货色,恐怕是猎取自什么珍奇古兽,到了现在只怕早就已经绝种了。

  剑格同样是以黄金铸就,不同的是两面分别镶嵌了三枚眼珠子大小蓝色的宝石,即便年代久远,但是在被拭去了表面的尘埃之后,依旧闪烁着明蓝色的光芒——毫无疑问这肯定是矢车菊蓝宝石,一种同样是产自天竺的名贵宝石,同时也是蓝宝石中的极品,可谓价值连城。

  整把剑都溢散着古朴的气息,要说唯一出自现代的东西,只怕就是那个剑鞘了。

  剑鞘使用的是最顶级的紫檀木铸造,上面的花纹一看就是经过名匠的巧手雕琢的,可见刘弘基在给剑配鞘的时候也是费了心思的。只可惜他的审美实在是不咋地,这把剑的风格明显是走简约路线的,他偏偏要给剑鞘上雕刻那么多的花纹,简直不知所谓——两个东西都很漂亮,但一个简约一个华丽,两者结合在一起非常的不协调,难看的要命。

  李世民缓缓站了起来,虽然这把剑被刘弘基弄得不伦不类,但有一点他没有说错,那就是这把剑真的和自己有缘——不知道为何,李世民总觉得这把剑对自己来说很有意义,无论之前的光明之山还是镇国诏令,都不能和其相提并论。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奇怪,甚至李世民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从哪里来的,简直莫名其妙。

  伸手从刘弘基手中接过这把剑,入手明显一沉,质量至少在三十斤以上,这是李世民的第一印象。

  “铮~”

  缓缓将宝剑从剑鞘中抽出,长剑与剑鞘摩擦产生轻微的龙吟声,显示了这把剑的不平凡。

  等李世民剑全部抽出,这把剑也的整体姿态也映入了所有人的眼中,剑身的颜色非常的惊艳,既不是普通钢铁的银白色,也不是玄铁的乌黑色,更不是青铜的青色,而是呈现神奇的湛蓝色——难怪会被刘弘基起名叫做明蓝,原来剑身真的是湛蓝色的啊。

  这就非常的稀奇了,要说蓝色的宝剑以大唐的科技倒也不是不能做出来,李贞手底下资助了一大批炼金术士(最早期的化学家),在他的大力的资金投入下,这些炼金术士们研究出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中就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在和钢铁混合煅烧之后可以在表面形成一层蓝色的涂层,让钢铁呈现幽蓝色光泽的同时也起到了防锈蚀的作用,只不过产量太稀少了,否则李贞早就投入大力生产了。

  不过眼下这把蓝色的宝剑明显不是这种情况,因为蓝剑的蓝并不是只趋于表面的,而仿佛是从内部散发出来的一样,而且蓝剑的颜色更趋向于宝石蓝而不是幽蓝,色泽和剑格上的那三颗宝石的光泽差不多,可是听着李世民敲击宝剑发出的声音,材质分明又是金属所制,当真是稀奇的紧。

  “嗡嗡嗡~”

  李世民只是随手凌空挥舞了几下,剑锋与空气摩擦就传出了轻鸣,可见这把剑不但颜色神异,就连锋利度上都非常的不一般。

  “唰!”

  “铮~”

  “咔嚓!”

  “哗啦!”

  空手舞剑明显没有让李世民过瘾,随手便将目标对准了眼前的小案,持剑右手用力挥下,宝剑破风发出轻鸣就斩在了小案之上,只是感觉到一点点滞涩,宝剑就已经从小案穿越而过,只是发出了一道轻鸣,紧接着才听到小案碎裂零散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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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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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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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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