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这两天真是的,一直都在停电,两天居然才攒了八千字,一起发了吧。
以下是正文:
“玄成你的意思是……”李靖在旁边只是听了几句,立刻就明白了魏征的意思,因为他和魏征想的是一样的,那就是分兵,只是他不熟悉少年军的战斗力,因此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派出多少兵才能收拾了侯君集。
“我的想法是——既然两方我们都不能放弃,那分兵就是唯一的办法了。”魏征笑道:“而且你刚才也听大将军说了,灭掉侯君集,也只需要最多四万人,如果调派四万人给大将军,我们手里还有三万人。现在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只凭着这三万人,大帅你能不能平掉六诏叛乱了。”
“三万人……有点少啊……”李靖眉头深深皱起,六诏之前的情况也都介绍过,这是一个山地民族,百姓民风彪悍,与豺狼虎豹争命,每一个都是天生的战士,别看六诏只有一百多万子民,若是真的逼急了他们的话,估计抽出五十万精锐肯定是没问题的。
敌人有五十万,自己这边只有三万,三万少年军对五十万精锐……
这这仗不好打啊……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就在两人面露失望的时候,李靖却忽然语气一转,笑道:“何况五十万是他们的极限力量,六诏如今只有十五万可战之兵,真正在岭南的只有十万,仁贵都可以四万人灭十万大唐精锐,我这个做师父的怎么也不能比他差吧?三万人灭十万蛮人,不成问题。”
战争毕竟不只是双方兵力和实力的对比,除了这些之外,天时地利人和都可以对战争造成致命性的影响,而出了这些先天条件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统帅的能力了。
李靖为什么被称为大唐军神?
不是因为他能打,事实上李靖虽然会武功,但他学的都是江湖厮杀之术,若是论战场上的战斗力,三个李靖也打不过一个秦叔宝。
李靖真正厉害的是他的智慧,是他的战场指挥艺术。
正是凭着他的脑子,他才能屡战屡胜,阴死了一个又一个对手。
六诏的战斗力确实很强,但是却没有什么合格的统帅,甚至内部都还没有稳定,更没有大杀器,战斗力在少年军面前就是渣渣。
因此虽然手里只有三万人,但是只要运作一番,李靖觉得自己击败六诏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就太好了。”魏征抚手道:“那我们这就写信回禀陛下,请求兵分两路,一份由大将军带领南下平灭侯逆,争取一战而竞全功而大元帅你则率领剩下的三万人回兵征讨六诏,不求速胜,只要能压制住六诏就可以了。”
“三万人是不是有点太少了?”薛仁贵却有别的看法:“倒不如我率领两万人先去牵制住侯君集,待师父灭了六诏之后再和弟子合兵共同对付侯君集?”Χiυmъ.cοΜ
“最好不要这样,虽然我不知道我们的敌人都在搞什么鬼,但是我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不尽快弄死侯君集,我们终究会摊上大事的。”李靖却反对道:“何况侯君集只有十万人,在南洋只是经营了一年多,看似实力强大,实则根基不稳,只要灭掉他手中的有生力量,甚至只需要灭掉一半,他的军队就绝对会溃散。六诏不同,他们在西南经营就这么多年,根基深厚,百姓的认同度很高,击败他们十万人简单,可要彻底灭掉六诏就非常困难了,战争嘛,当然是要先易后难了。”
李靖自信满满,毕竟除了没有退路不得不死战的军队之外,这世上还没有哪一支军队能够做到伤亡一半还能坚持作战的,这一点哪怕是少年军也做不到。
而只要击溃了这十万人,那侯君集就是孤家寡人一个。
但是六诏不同,六诏在西南经营百年,底蕴虽然不及大唐,但也不凡,毕竟百万生民真要是全民皆兵武装起来的话,光凭三万人想要消灭他们可并不如何容易。
魏征也在旁边补充道:“而且我在岭南还有一支援军,那就是剑南道和江南道的援军——只要我这边能坚持下来,相邻的剑南道和江南道甚至是是山南道的援兵也会很快到来,到时候我们这边就好打多了。”
“多谢师父和监军大人的提点,是弟子思虑不周。”薛仁贵终于明白了两位长辈的打算,不由心服口服。
魏征起身道:“那就这样吧,我这就将我们的打算告诉皇上。”
“有劳监军了。”
……
“对于李靖的提议,你们觉得如何?”魏征的信很快就出现在李世民的御案上,他迅速召集群臣商议。
“陛下,卫国公的提议臣是赞同的。”房玄龄当先站出来道:“毕竟薛仁贵本身就是沙场老手,更是少年军的主帅,深知少年军的战力,既然他有这个把握以四万之众灭掉侯君集,这么大的事情,想来他应该是不敢说谎的。”
“那可未必。”尉迟敬德站出来反驳道:“左骁卫大将军虽然也是沙场老手,但是他面对的是侯君集还有他的十万大军,四万少年军或许可以灭掉侯君集的十万精锐,但是战场争锋可不只是战斗力的较量——薛仁贵固然是大唐的未来将星,但是终究经验不足,如果贸然对上侯君集这个老狐狸,只怕还欠了几分火候……”
“那要不,让李靖去对付侯君集,让薛仁贵去平六诏?”房玄龄提议道:“薛仁贵本就是灭掉爨人的功臣,侯君集也不是李靖的对手,他们两个互相对调,应该就不成问题了吧?”
“不行,李靖既然这么安排,他必然是有他的考虑的,否则以李靖的智谋,他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的。”杜如晦果断有余,但是谋略不足,恰恰和房玄龄相反,但是也因此两人形成了强烈的互补,房玄龄想法子,而杜如晦负责下决定,两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方才有了他们那‘房谋杜断’之称,然而现在关乎到大唐的江山社稷,即便是两人,也难得的出现了分歧。
“我觉得杜相说的对。”
“对什么对?房相的话才是老成之言。”
“大家不要吵,都不要吵,要和谐……”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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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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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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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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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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