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长信侯求见。”越王府中,李贞正舒舒服服的躺在水床上和两个小萌娃玩闹,小福子走近前来禀报道:“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长信县主以及他那两岁的女儿。”
“切,又是企图来给我结亲的。”李贞正抱着李晃举高高,闻言不屑道:“这都第几波了?要是本王全都答应下来,那我家晃儿这辈子就不愁老婆了——你说是不是啊,晃儿?”
“啊啊~”李晃还不会说话,只是被李贞举的高兴,因此无意识的‘啊’了两声,口水都滴答了下来,几乎滴到了李贞的脸上。
“就算是不现在定下来,邢王殿下也不愁啊,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是皇帝的孙子又何尝愁没有人嫁吗?”小福子见李贞玩的高兴,迎合道:“不过奴婢也看了,长信侯家的姑娘的确是个美人胚子,而且听说长信侯曾经请人给他女儿批命,算命的说此女有王妃之相,贵不可言。”
“区区一个算卦的,说两句好听话,他竟然还当真了?”李贞听罢更加不屑,这个算卦的明显是在糊弄他,贵不可言只有两种人能用,一种是帝王,一种是皇后,一个王妃也敢用这个称呼?长信侯疯了吧?
“那此人殿下见是不见?”小福子又问道。
“长信侯的话……见见就见见吧,你让他在客厅等一下,本王更完衣就过去。”李贞无奈的起身,将两个萌娃交给奶娘,在丫鬟的伺候下,将衣服穿好,这才迈步往客厅走去。
这已经是他回到长安的第七天了,自从他回到长安那一日起,登门拜访的客人基本上就没有断过,前几天都是一些大人物,比如李贞的那些兄弟,皇族中的王爷们,为大唐建设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国公,这些人李贞是必须要见的,一个都不能推辞,足足用了五天时间,才算是将这些人给打发走,可算是把李贞给累坏了。
等那些大人物们拜访完毕,这才轮到接下来的那些小虾米们登门拜访,李贞这才算是有了一些休息的时间。对于这样的人物,李贞一般都是可见可不见的,心情好的时候,出来见见,心情不好,直接就用一个身体欠恙的理由随口给打发了。
不过这个长信侯倒是不同寻常,长信侯名字叫做李明昌,并不是皇族中人,也不是哪一个世家之中出来的,他只是姓李而已——而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混到长信侯的爵位,这肯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实际上他也的确不简单。m.χIùmЬ.CǒM
当年的李明昌也是一员猛将,武艺绝伦,或许不是秦琼以及尉迟敬德的对手,但和程咬金打一个平手完全没有问题,在唐初的猛将中,是足以排名前二十的存在。
他曾经跟着李渊打天下,救过李渊两命,还替李世民挡过一次刀,算得上是战功赫赫。
按理说对于这样的功臣,封他一个国公是完全不成问题的,然而……
只可惜,在皇位角逐中,李明昌站错了队伍。
当年李世民和李建成争夺皇位,李明昌坚定不移的站在了李建成这一边,并且帮助李建成狠狠的打压李世民,好几次都在朝堂上将李世民给怼的下不来台来。
所以等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了李建成上位后,几乎所有的李建成一系的重臣都被死命的打压,也只有魏征和李明昌侥幸躲过一劫——魏征能活着,是因为他的能力很强,国家少不了这样的人。
而李明昌能活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救过李世民一命,再加上李建成一系以及被他给杀光了,就算留下一个李明昌,也翻不起什么浪花了,还能获得一个知恩图报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
后来李世民为了展现自己的宽宏大度,不但将自己的堂妹长信县主嫁给了他,还册封他为长信侯——当然,其中也不乏有侮辱他的意思,因为在他之前,上一个长信侯叫做柳裔,再上一任长信侯叫做嫪毐……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历史上就很少有长信侯这个爵位了。
总而言之,虽然被李世民各种打压,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位绝对是一位大牛,如果不是站错了队伍,一个国公是少不了的。
今天他竟然来拜访自己,这实在是有点奇怪啊——要知道李世民虽然没有杀他,但有没有放过他,在长信侯府内外都设了不少的密探,因此平日里长信侯基本上就是属于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除了祭祖或者别的什么大事,他是很少出府的,今天怎么会想到来拜访自己呢?
“见过姑姑,见过姑父。”李贞并没有见过李明昌,因为他很少出来走动,就算出来,也是一个小透明,不说话根本不会有人注意的那种。倒是长信县主比较活络,至少在几次皇族内部的聚会上,李贞还是见过几面的。
“臣见过殿下。”李明昌见到李贞,就是一个躬身大礼,反倒是长信县主没有一点表示,只是含笑看着李贞。
“姑父免礼,这实在是折煞李贞了,说来该是李贞向你你们行礼才是,哪里能让你们如此客气?”李贞连忙将他和长信县主扶起来,这一礼他可当不得啊,长信县主是李世民的堂妹,按照辈分,李贞是要喊姑姑的,李明昌迎娶了长信县主,那自然就是他的姑父了,是李贞的长辈,哪有长辈向晚辈行礼的道理?如果今天这事传出去,只怕李贞又要面对那些老学究,卫道士们的口诛笔伐了。
“多谢殿下。”李明昌也没有客气,顺势便站了起来。
李贞这才有功夫打量李明昌。
但是李明昌给他的感觉却有点……怎么说呢?
李贞觉得很失望。
在他的印象中,李明昌作为一代猛将,就算不是膀大腰圆,也至少应该像是秦琼那样,精气神充盈才是。
然而现在的李明昌带给李贞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老农民一般。
要知道现在的李明昌有不过才四十多岁,但满头的头发已经不见了一点青丝,满脸的皱纹能夹死蚊子,双目浑浊,整个人坐在那里,显得暮气沉沉的,没有一点为将者的风采。
不过,李贞想了想,估计李明昌之所以变成这样,应该也是因为李世民逼的,相反,如果他不是这样,那绝对是死路一条——李世民绝对不会容许一个有可能威胁到自己地位的敌人存在的,哪怕这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也不行。
“姑父此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这……”李明昌有些难以启齿。
“此处都是自己人,姑父但讲无妨。”李贞见状安慰道。
“好吧,其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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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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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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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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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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