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王玄策选来选去,竟然又做出了和历史上的他一模一样的选择,选择了戒日王朝北部的泥婆罗。
泥婆罗这个国家之前说过的,和戒日王朝有矛盾,在戒日帝国的扩张中,甚至还曾经以弱胜强,击败过戒日帝国,双方虽然不是世仇,但也矛盾重重。
更重要的是,泥婆罗的民风是出了名的强悍,因为境内多山(实际上基本就没有平地),因此每一个国民都是天生的战士,战斗力彪悍无比(后世的尼泊尔雇佣兵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且因为国家太贫困,所以这个国家从诞生伊始就非常流行雇佣兵,通过帮别人让打仗而得到财富。如果王玄策能得到这个国家的支持,招募到一定数量的战士应该不成问题。
选定了目标,王玄策便开始了艰难的跋涉——这里是波罗衍那城,在曲女城的东南边,他想要去的泥婆罗,距离曲女城还有将近一千里。
经过几个月的艰难跋涉,王玄策终于来到了戒日王朝和泥婆罗的边境线附近。
这一路上他可谓是吃尽了苦头,因为不知道波罗衍暗算使大唐使团,究竟是波罗衍自己的意思,还是受到了戒日王的指示。所以这一路行来他丝毫不敢进入城市,甚至连靠近城市都不敢,只能专门挑选偏僻的地方走。
而众所周知,这时候的天竺,除了城邦附近有一点点的人烟之外,其余地方全都是暗无天日的热带雨林,热带雨林究竟有多危险,这个不用多说,各种毒虫猛兽也就算了,就连里面唯一的人类生物,也都是可怕的食人族。
因此在丛林中走了这么长时间,成功到达了目的地,自己却竟然安然无恙,就连王玄策自己都觉得是老天爷在保佑。
不过他这一路上的确吃尽了苦头——他曾经掉入过沼泽,要不是及时抓住了旁边的树根,他就真的死定了。
他还误闯进去过孟加拉虎的地盘,差一点就成了孟加拉虎的腹中餐。xiumb.com
他还曾经误食过一种不知名的毒果,在地上昏睡了三天三夜才醒来,幸运的是这三天三夜里连一只蚂蚁都没有从他周围经过。
他曾经为了吃一点蜂蜜补充营养,被蜂群狂追了十几里,最后跳入一个泥坑才算完事……
食人花。
食肉蚁。
蟒蛇。
鳄鱼。
……
几乎所有的危险他都遇到过,要不是他还算有点身手,并且在来之前,曾经阅读过越王殿下命人编纂的《丛林探险须知》,学习到了一些知识,躲避过了相当一部分危险。否则他恐怕早就变成某些动物的粪便了,更别提活着来到了戒日王朝与泥婆罗的边境,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了。
他已经打算好了,如果这一次能或者回到大唐,就将自己的经验整理出来,补充进《丛林探险须知》里面去,争取将这本书的内容变得更加完善。
不过这些都是回到大唐之后的事情了,须知最要紧的是觐见泥婆罗王,借到足够数量的战兵。
关于这一点,王玄策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困难的,他的使团虽然陷进了波罗衍那城,所有的礼品都成为了波罗衍的战利品,但有一样他却是一直贴身收藏在鞋底的,因此侥幸逃过了波罗衍卫兵的搜查,并且随着他一直来到了边境上。
这东西叫做天子符节,也就是当今皇帝赐给他的,也是最能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这东西几乎在整个亚洲都非常通用,所有国家的高层都认得大唐使者符节的样式。
只要发现了这东西,都会第一时间得到那个国家君主的召见,并且还能受到非常优渥的款待——当然,仅限于交好大唐或者中立国家,如果这个国家和大唐有仇,那下场也不一定了。
不过一般情况下,人家最多也就是无视你的存在,至于杀使者的事情倒是很少发生,毕竟太野蛮了。实际上在亚洲,就算两国交战,杀使者的事情也都很少发生过,最多也就是折辱一番,将使者赶回去而已。
倒是此时的欧洲,呵呵呵……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在使团借道高达国的时候,尽管高达国一路上都没有给他们好脸色,但也没有怎么找他们的麻烦,反倒是离开了高达国之后,使团却全体遇难,只有王玄策一人逃过了追杀。
总之,在王玄策遇见了泥婆罗的士兵,出示了自己的符节之后,那队士兵虽然并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但如今大唐是世界第一强国,大唐人就是世界贵族,无论到了哪个国家,都会迎来最热情的接待。
所以尽管不知道符节是什么,但那队士兵还是很热情的将王玄策带去见泥婆罗的边境城市,摩尔城的城主了。
城主作为泥婆罗的贵族,自然是认得大唐天子特使符节的,在了解了王玄策的经历之后,非常痛快的派人带人去会见了泥婆罗国王。
泥婆罗虽然是天竺次大陆上的国家,但并不与天竺诸国交好(其实也没有什么交好不交好的,就屁大一点地方,南边是戒日王朝,北边就是吐蕃,它就夹在两个巨头之间),甚至与戒日王朝还有大矛盾,双方很是交了几次手,但神奇的是泥婆罗居然并没有在战争吃亏。
不过虽然泥婆罗和戒日王朝交恶,但他们和吐蕃的关系很不错,据说还是吐蕃的藩属国——不过这个说法应该只是传言,因为松赞干布在平定吐蕃的时候,为了得到泥婆罗的支持,还迎娶了泥婆罗的尺尊公主,并且将其立为王后。
如果只是一个藩属国的公主,松赞干布又怎么可能将其立为王后?
何况,他迎娶尺尊公主是为了得到泥婆罗的支持。也就是说,至少在松赞干布统一吐蕃之前,泥婆罗的实力是要在吐蕃之上的,就算后来松赞干布统一了吐蕃,泥婆罗也不可能是吐蕃的藩属国的。
更何况,泥婆罗连近在咫尺,并且与吐蕃实力不相上下的戒日王都不看在眼里,又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喜马拉雅山脉对面的国家臣服?
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吐蕃和泥婆罗属于兄弟之国,双方睦邻友好,虽然达不到生死盟友的程度,但关系也应该是非常亲密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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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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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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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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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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