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第二日,大军休整完毕,开始朝着日丽城前进。
“哎呀!有蛇。”
“小心,前面是沼泽。”
“这种蘑菇能吃吗?有毒的吧?”
“这是什么蜘蛛?怎么没有见过?”
“好漂亮的花啊……泥煤,竟然是食人花。”
“好悬啊,差点就撞到这个蜂窝了。”
“……”
一路行来,可谓是麻烦多多,好几次都差点出人命,好在李贞提前让少年军在丛林中训练过,又让人编纂了《丛林探险须知》这才避免了无谓的伤亡。
《丛林探险须知》是李贞在长安的时候,邀请来自南洋的客商,听取总结他们的经验教训,集思广益,让人编纂出来的一本荒野求生类书籍。
专门教导人在丛林中如何生存在学问,如今已经成为了大唐学院官方必读科普读物,不光是少年军和问田书苑中开始,就连国子监和弘文馆中都有人专门教这个。
因为此书不但有教人如何在丛林中生存,更是附带了南洋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和当地物种以及神话传说,读起来十分有趣味性,非常受学子们的欢迎,就连很多官员都拿他们当消遣读物,在闲暇时候解闷。
这些学子和官员们不知道的是,他们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去过南洋任职,也正是因为这本书让他么学到了不少的丛林知识,让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他们解决了不少的麻烦,帮了不小的忙。
后来这本书更被人奉为无上经典,后人对此书不断的补充增益,不断的将新征服地区的地理情况补充进去,最后竟然将这本书创作成了一本至高无上的地理圣典,成为每一个学习地理的学子们的必读书籍。
此事乃是后话,暂且不表,就说现在,这本书依旧立下了汗马功劳。
原本李贞是有向导的,但等他进入丛林后才发现,丛林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可怕,十几个向导根本照顾不过来五千大军。
也正是这时候,《丛林探险须知》发挥了作用,虽然里面没有记载多么高深的知识,但一些常识性的问题都基本被记录了下来。
比如在丛林中,越是鲜艳的东西越危险;
掉入沼泽后不要慌张,尽可能的将身体放平;
遇见老虎的时候不要立刻转身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原地不动,与老虎的目光正面接触,死死盯住,不要移开,能坚持多久就坚持多久,这样,会死得比较有尊严一点(o(╯□╰)o)……
有了这些常识,少年军总算是顺利的进入了丛林,而且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折损,这也算是一个了不得的奇迹了。
不过虽然没人有人死,却有好多受伤的,其中一大部分都是毒伤——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南洋这地方别的不多,毒虫毒蛇却是多不胜数,尤其是有一部分毒虫特别喜欢往人群边上凑,这样的结果就是往往一个不注意,就会被人踩到,然后暴起发难……
除了毒虫,丛林中别的动物也同样危险,比如蚂蟥。这里的蚂蟥不是池塘里的蚂蟥那样只潜伏在水里,丛林里的蚂蟥可是住在树上的,一旦有人经过,就立刻‘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就跟下雨一般,不但格外的瘆人,而且一旦让它们接触皮肤,那……
好在进入丛林前,李贞让少年军脱下了铠甲,换成了更轻便贴身的布甲。布甲的防御力的确不如铠甲,但优点在于轻便,而且贴身透气,十分适合丛林的潮湿气候——至少在掉进沼泽后,不会像铠甲一般直接将你带下去。行走之间也不会有声音,更适合丛林伏杀。
而且由于布甲是贴着身子的,袖口和裤口都有扎带,就连头上都有一个兜帽,这么一番打扮下来,至少能杜绝九成的蚂蟥接触到皮肤,至于剩下的一成——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说运气不好了。
蚂蟥倒还好说,就算被吸了血,只要拿火烧一下,自然就能脱落。问题是有一种不知名的小黑虫,几乎是见人就扑,而且数量巨多,只要被扑到就等着挨蛰吧,被蜇一下就肿一大片,虽然没有别的毒性伤害,但挨得多了,整张脸都是肿的(此处请参照猪头)。
对付小黑虫,火焰自然也是可以的,问题是身上有时候能爬几十只……怎么烧?怕是黑虫还没烧光,人就先烧伤了。
好在很快就有大夫发现了一种草,小黑虫对这种草的汁液十分讨厌,只要将汁液涂在裸露的部位上,自然能驱逐小黑虫。
小黑虫的问题解决了,接着又是蛇群……
好不容易杀过蛇群了,又碰上了食人蚁……
绕过了食人蚁,又撞上沼泽地……
沼泽地过去了,又遇见了瘴气……
……
总之一路上麻烦多多,原本他们距离日丽只剩下三十里的路程,但就这三十里,李贞却足足走了三天时间。
三天过后。
“呜哇!”
“我的天啊,终于见到人了。”
“我差点就被憋疯啊。”
“这就是日丽了吧?”
“我第一次觉得林邑国内的城市竟然这么繁华。”
“激动不能自已。”
“泪流满面。”
“感激涕零。”
“……”
李贞同样激动的不得了,这一路上他们也不是没有遇见小型的林邑村落和部落,但那些部落最多只有几百人,根本就不够数千大军休息的。
激动的李贞站在一块石头上,朝着下面大喊道:“兄弟们,看到前面的那个城市了吗?那就是摧毁我们家园,屠杀我们子民的罪魁祸首,林邑人建立的城市,也是林邑北方最大的一个城市。本王之前说过,林邑是我们的死敌,待本王杀入林邑之后,三个月不封刀……”
“杀~。”
“杀~”
“杀~”
“杀~”
“杀~”xǐυmь.℃òm
“……”
对于下面的群青汹涌,李贞表示很满意,他给这支少年军灌输了很多东西,但唯独没有灌输仁义——因为在殖民侵略战争中,不需要仁义。
所以别看眼前这支少年军还十分稚嫩,但在这些稚嫩的外表下,隐藏着的其实是一颗野狼的心,只是这颗心需要战争去激发,现在这个机会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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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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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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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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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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