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厉害厉害,易大哥你当情报头子实在是可惜了。”房遗爱鼓掌赞服道:“就凭你这算无遗策的智谋,不说当一军主帅,至少当一个谋主还是没问题的,我看你干脆到殿下身边当一个谋士算了,总比窝在暗无天日的情报衙门来的好。”
“房将军太抬举我了。”易正谦笑道:“我也就是能玩一点小手段,真让我指挥大军打仗却是不行的。再说我也喜欢这个,让我走到明面上和人斗智斗勇,反而不喜欢。”
“可是如果只让易大哥你隐藏在暗地里,恐怕是有点屈才啊。”薛仁贵也劝道:“你的本事我算是认识到了,几乎将人心都看透了,这样的人在殿下的身边待着,殿下以后或许也能少吃一点亏,我们也放心一些。”
“我们不说这个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出击吧。”易正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多说,看了下夜色,忙道:“从时间上来算,现在药力已经发挥到了极致,也是突厥最虚弱的时候,再晚药效就要减弱了。”
“不错,是该出发了,房遗爱。”薛仁贵身为主将,立刻进入了严肃模式。
“卑职在。”
“传令下去,所有人立刻上马,全军出击。”
“是。”房遗爱立刻放出信号弹,而远在二十里之外的主力在看到信号弹的瞬间,便在克里维的率领下,翻身上马,朝着突厥营地奔去——薛仁贵他们这次来主要是来侦查突厥情况的,大军可不在附近,毕竟突厥的都是在马背上长大,对于骑战太熟悉了,如果跟的太近,恐怕会被提前发现。
二十里对于骑兵来说,并不是一个太长的距离,近卫军只用了两刻钟就冲到了突厥营外。不得不说突厥人确实是马背上的民族,在听到马蹄声的瞬间,就立刻反应了过来,报警的大钟第一时间被敲响。而在听到钟声之后,突厥人也都反应了过来,下意识的就想要提起裤子准备迎敌,遗憾的是......
等他们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不但双腿麻木,浑身也是酸软无比,头晕眼花,更有人一个站不稳,直接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样的状态别说是骑马杀敌了,恐怕连刀都拿不起来了——俗话说的好,好汉撑不住三滩稀屎,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你身体再强壮,三泡稀屎下来什么力气也都没了。而突厥人可不止是拉了三泡啊......www.xiumb.com
“大汗,大汗,敌人追上来了,我们快走。”阿史那胡哲是颉利的侄子,也是突厥最精锐的金狼卫的大统领,深得颉利信任,位高权重,身份尊贵。因此虽然他只是一个万夫长(实际上金狼卫只有三千人,但经过夜袭阴山之后,阿史那胡哲也只收拢了一千人,可谓元气大伤),地位却不在突利之下,在突厥被称为颉利的鹰狼。
而阿史那胡哲也确实忠心,前几日李靖偷袭阴山的时候,就是他护送着颉利乘坐千里马逃离了大营,这一次同样如此,在意识到敌人袭来,而自己打赢的机会又太小的情况下,他再一次冲进了王帐,准备将颉利带走。
此刻的阿史那胡哲心里是相当庆幸的,因为自己率领的是金狼卫,而为了确保大汗的安全,金狼卫是分成两拨吃饭的,这样就可以保证时刻有一批处于绝对警惕状态,就算是食物有什么问题,那也只能折损一半,另外还有一半可以保存战斗力。如今看来,这个制度实在是太合理了,幸亏有这样的制度,自己才不会像另一半金狼卫一样,被不知名的毒药折腾的半死不活。
“走?还能走到哪里去?你们要走的话就快走吧,我要留在这里与大唐决一死战。”如果说刚才的颉利还充满了雄心壮志,在经过巴豆摧残之后,已经被彻底浇灭。
颉利很清楚,现在手里这一万多人就是他现在的全部家底,也是他翻身的最主要本钱。可看如今这情况,这点本钱恐怕也要保不住了,到时候他也将只剩下一个王号,其余再无一物。
在以实力为尊的大草原上,一个光秃秃的王号是不可能号令那些桀骜不驯的草原勇士的,也震慑不了那些早已蠢蠢欲动的野心家们,比如突利,比如早已经蠢蠢欲动的部落酋长们,再比如他的那些弟弟们等等。
已经当贯了突厥之王的颉利,实在无法想象自己以后流亡国君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所以说此时颉利的心已经死了,而心死的人是最容易走极端的。
阿史那胡哲顿时急了,苦劝道:“不可啊大汗,我们还有数百万的子民,我们还有数十万的精锐,只要我们不愿意,没有人能让我们屈服,包括唐人。”
“又有什么用呢?”颉利面若死灰,瞳孔无光,口中喃喃道:“我身为大突厥的可汗,我的子民正被屠杀,我的勇士正被蹂躏,但我却没有办法拯救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去,这是我这个大汗的失职,一切都是我的错,作为他们的可汗,身为他们的王,我不能拯救他们生,那就让我与他们一起死吧。”
“大汗......”阿史那胡哲还要再劝,但刚开了个头,就被颉利打断:“再说了,我从定襄逃到了阴山,又从阴山逃到了这里,已经累了,不想逃了,今天就让我带着大突厥的荣光,一起葬在这大草原上吧。”
说到此处,颉利的眼中逐渐开始绽放光彩,嘴角也开始浮现笑意,声音逐渐高亢:“李世民,这一次是你赢了,但我也没有输,大突厥是没有了,我的子民却还遍布在草原上,我们的种子还在,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一定能重新崛起,再次将你的后人压在身下,到时候,我们将不会再给你们反扑的机会,一丝都不给。”
“既然如此,那金狼卫愿意与可汗同生共死。”阿史那胡哲立时跪地起誓,愿意与颉利共死。
颉利摇头拒绝道:“不行,我是大突厥的可汗,我可以死,但你们不行,金狼卫都是我大突厥的精英,也是我大突厥最重要的种子,更是我大突厥最高意志的传承者,你们不能死在这里,你们任务更加繁重,那就是必须将我大突厥的火种传承下去,给后人留下翻身的希望。”
“不,可汗,金狼卫是可汗的贴身近卫,也是可汗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更是可汗最后的守护者,我们的命运是与可汗相连在一起的,可汗生则金狼卫生,可汗死,那金狼卫则必死。”阿史那胡哲一听颉利的话,顿时激动道:“如果金狼卫全军覆没,而可汗却因此而生,这是金狼卫的最高荣誉;相反,如果可汗死了金狼卫却还活着,那这将是我们最大的耻辱,也是金狼卫最不能接受的羞辱,所以,还请可汗收回这个要求,请让我们与您同死。”
“这不是要求,这是命令,是我这个可汗对你们下达的最后一道命令。”颉利强调道:“我命令你,必须活着离开这里,将我大突厥的火种传承下去。”
说罢不给阿史那胡哲说话的机会,又轻声道:“我等下会和阿史那思摩一起朝西南方向为你冲开一条缺口,你的任务就是跟紧我的步伐,一有机会就立刻逃脱,争取为我大突厥多保留一丝元气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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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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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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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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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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