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豪门重生之宋氏长媳>第四十章 正确方式
  造型师仔细的给夏明瑶化妆,但是她心里在想什么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这房间,水晶吊灯,线条流畅的实木大床,采光极好的落地窗,极为复古的雕花镜,一架华贵立式三角钢琴…。一件一件,说不出的奢华。

  这房间每一件家具都是价值不菲。

  看着这个房间的主人,造型师眼含讥诮,云京夏家的大小姐夏明瑶,在上流社会虽然很出名,也是学习艺术的名门才女,一直是小有名气的,但是不管怎么说,这样的人,名声是好的还是坏的就说不清了。现在这环境,这么好的家庭条件,学什么不好,非要学唱歌,这同歌女有什么区别呢!再说学唱歌的文化课成绩是很低的,一看就知道是文化课没学好,成绩差,采用这样的借口来遮羞的。

  心里是有些不屑的,但那位造型师还是不敢怠慢,仔细地将一枚小巧的珍珠耳坠替她戴上。

  随即又从妆台上拿起一串项链为她戴上。

  一颗颗珍珠洁白莹润,显得相得益彰。

  又拿起一条白金镶钻的手链细细的缠在纤细的手臂上。

  手链上的钻石虽然都是碎钻,但都是用老式切割的方法切割的,显得愈加光彩闪耀。

  她想要把胸针别在夏明瑶的礼服上,谁料想夏明瑶根本就不卖她的账。

  状似无意,却是抢先一步,将胸针拿在手中仔细的别再用料考究的礼服上。

  那造型师情绪有些小小的起伏了。抬头侧看过去,坐在前面的少女却没有任何的情绪起伏,哪怕只是因为动作的连贯性,而产生的脸部表情也没有。

  让她觉得刚才的动作只是很正常的,被累着自己坐着的人,想要自己替自己戴上胸针而已。

  可她怎么看都觉得面前这个人是故意的。

  夏明瑶感觉到了她那种探寻的试探的目光。心中只剩下了无奈和冷笑。虽然她不会读心术,看不出她的想法,可好歹,也是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后来嫁人,就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中艰苦求生二十多年,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圈子。

  她的求生之路也许并不那么高明,但是在这个圈子里泡了这么多年,看人的本事还是有的,有的人内心当中有什么想法,她也了解的大致清楚。

  有的人表面上,恭恭敬敬唯唯诺诺,内心却并不这么想,也许,表面上对人恭敬,可是内心却把那个人想的非常的卑贱,这样的人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一抓一大把。

  造型师做完了最后的整理,夏明瑶看着面前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

  造型师也打量着她,不得不说,虽然这个人实在是有够人耻笑的,但是这个夏家大小姐,倒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坯子,上了妆就更美了。

  细细盘起的长发,剪裁得体的晚礼服,配上这一身并不繁重的珠宝首饰,脚上再加一双银白色的细跟高跟鞋。

  啧啧!

  简直完美的像艺术品一样!

  这富家豪门,果然是基因强大!

  而这个时候,夏家的佣人已经隔着门毕恭毕敬的问道:“大小姐都准备好了吗?”

  夏明瑶听得,便回道:“好了。”

  “呃,夏小姐,可以走了。”那造型师好像是刚刚才回过神儿来,说道。

  夏明瑶没有回话,只是背部向下使劲,稳稳的站了起来。

  衣裙丝毫不乱,稳当得很,脊背也挺的直直的。

  造型师从背后看到,这仪态也是也是一分不乱,端的是个名门千金。

  如果抛掉她那令人有些争议的职业,她倒真的就是上流社会当中令人艳羡的名门才女,没有任何优缺点。

  夏明瑶沿着走廊慢慢地走向楼梯口,地面上铺着质地极好的羊绒地毯,高跟鞋踩在上面寂寂无声,就算是赤脚走在地上,也不凉脚心儿。

  夏明瑶扶着雕花楼梯旋转而下,银色的高跟鞋踩在楼下大理石的地面上,在阳光的映衬下,竟反射出一种很璀璨的光芒,有如步步生华的公主一般。

  夏明珂也准备好了。

  这次要参加酒会的四个人都已经准备好了。

  夏文海满意的看着妻子和两个女儿,嗯,这才是夏家人正确的出场方式。

  夏明珊因为要高考,只能暂时缺席,不过,虽然羡慕两个姐姐,但她却不嫉妒,原因很简单,机会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对等的。

  所以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抓紧最后的时间,赶快复习。

  一共是四个人,分坐两辆车,夏文海夫妇一辆,两姐妹则乘坐后面的一辆车。

  夏明瑶坐在车里依旧是腰背笔直,当年入职时的军训已经让她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所有的事情都是有规矩的,一分一毫也错不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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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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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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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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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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