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能起的早一点。
她所有的演出服都准备好了,而且都提前寄存,有关服装以及之后的事情,明晶是派自己的员工完成,化妆之类的,也是提前都做好了安排的。
夏明瑶洗漱完毕之后,就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悄地出门了。
她到了国民文化院之后,已经有参加这一次演出的工作人员到了。
夏明瑶确定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没有差错,就赶紧去做了发型。
第一个出场的造型是军装造型,所以发型并不复杂,但问题是,之后的造型会一个比一个复杂,有盘发,还有披发,各种造型,所以第一个造型虽然简单,但是怎么确定是很重要的,虽简单,但却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能够变化成别的发型,再加上夏明瑶本身就是长头发,所以不用使用假发,也不需要接发。
倒是不用花那么多时间,去折腾那个头发到底接还是不接的问题。于是她们面对的问题就是时间,因为是现场的演出每首歌之间的间隔是很小的,但是夏明瑶要在这个很小的间隔之间,在某几首歌曲之间,完成整个服装的更换。
这是很费时间的,因为不是普通演出很多的演出服都很大,而且很重,一个人肯定穿不上,虽然明晶在设计的时候尽量简化了服装的穿戴程序,但是要撑起这么大的演出服,真的不可能简单到哪里去。
可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如果没有庞大的团队,根本就没有办法完成。
夏明瑶当时和父母商量的时候,明晶郁闷死了,女儿不肯要个助理,不想太出风头,这个可以理解,可是,现在这样的演出已经越来越频繁了,平时去演出的时候可以不带助理,可是这样的大型个人演出,不带个助理,没有团队简直说不过去。
而且,总不能每次都是到临头才临时组建一支团队吧,这样也不好,最好是有一个固定的团队,比如服装师,化妆师,助理之类的。
不用每次个人演出时候都匆忙的组建。
“可是那样会容易被人说成耍大牌啊,而且我还很年轻,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做。”夏明瑶虽然也觉得有点儿不方便,但是还是否决掉了。
这种提议当时她给出的理由很明确,第一次进年轻,第二助理不能太多,否则很容易招来一些人的口诛笔伐。
但是总不能这样吧,今天这么多事情,一个人肯定做不过来。
所以当时明晶就在考虑这个问题,女儿说的问题要考虑到,可是现在的现实情况也要考虑到啊,这样大型的演出,而且又是现场的演出,每个间隔都这么小,又不能让观众一直等,可是演出服穿起来真的很麻烦,那能怎么办?
所以当时明晶的想法就是一定要找个助理,负责全面统筹之后的一些事情。不是说耍不耍大牌,这种事情,那以后肯定有很多事情,总不能什么事情都让女儿自己来接洽吧,他们也不能放下手头的工作。那就只能真的要找个人了,没有别的选择。
可是这个找人又是个大学问,要找一个自己能够知根知底的,而且能够完全掌握的人这样的人很少啊!
这种事情处理起来太麻烦了。
夏明瑶就干脆不管,这种事情让太麻烦了,也不想管,所以这种事情,她就不再插手,虽然是属于自己的事。
最后,明晶找来找去,找了一个自己非常信任的助理,这个人在管理统筹方面很有经验,而且人也年轻。
一直也很得明晶的信任,本来是打算留给一夏明珊的,但是夏明珊这里并不急呀!
对于母亲这样的安排,夏明瑶是摊手,全盘接受。她自己也不太会搞这个,而且既然是自己妈妈信任的的人那就基本上没有问题。
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化妆,因为考虑到在演出的间隙,只能补妆,没有时间去进行大面积很费时间的这种化妆。
所以在第一次打底妆的时候就打的很浓,哪怕第一场是要穿军装,妆太浓,不合适,那也没办法,因为根本没有时间,而且因为后面的礼服颜色是比较艳丽的只有相对浓一些的妆才能够撑得住。
但是夏明瑶本人对那个浓浓的妆饰不太喜欢,因为穿着一身特别严肃的松枝绿色的军装,然后画了一个特别浓的妆,那怎么看都显得很妖艳。
就是感觉怪怪的,因为一般穿军装很多人都是素颜的,哪怕她们去演出,也只会化一点点淡妆,根本就看不出来化了妆,但是这个妆,尤其在眼影的部分非常的浓。
“就不能不要那么浓的妆吗?我感觉我受不了。”夏明瑶看着,面前的镜子实在是觉得有点儿接受无能,因为……
“可是你总不能在演唱的中间再花时间来补妆吧,没那么空啊。所以没办法啦,还有你这个眼袋比较大。怎么办,昨天晚上熬夜了是不是?”给她化妆的金俞简直不知道说什么了。
“不是,我昨天晚上睡得挺好的,但是今天起的太早了,而且最近各种事儿都比较焦虑,可能,可能有点焦虑过头了。我包里有那个去眼袋的那个化妆品,元霜姐帮忙拿一下。”夏明瑶转过头对着她的新助理说到。
“好的瑶瑶。”黎元霜拿起放在一边的夏明瑶的白色拎包从里面拿出了一款化妆品。
“看来你是早有准备……”金俞看着她笑了。
“早上出来太忙了没空弄这个吧,我觉得这个去眼袋效果好像还可以。”夏明瑶笑着说。
花了大概20分钟才上完了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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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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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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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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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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