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鑫拍小海洋之心,为的是送给姜可心,而不是高诗梦。wWW.ΧìǔΜЬ.CǒΜ
至于最后为什么蒋明鑫会放弃,我自然不知道了,应该是那个神秘人的关系,两人之间或许达成了一定的协定吧,我心里这么想着,忍不住就看向在田径场跑道上跑步的姜可心,寻思这姜可心肯定是个美人,可是和高诗梦这种极品美女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但是蒋明鑫就钟情于姜可心。
大概,这就是真爱?
这个时候,我发现天空渐渐飘起了细雨,我连忙跑到一边躲了起来,而姜可心呢,竟然还在冒着雨跑步,雨越来越大,姜可心也没有停歇的意思,而蒋明鑫呢,依旧蹲在他那个位置,那个位置也是淋雨的位置,浑身都湿透了,就这么躲在暗处,眼睛死死的盯着姜可心。
可是,没一会呢,我就发现姜可心摔倒了。
因为是下大雨的关系,所以估计是被滑到了吧?由于大雨,田径场上没啥人,所以,姜可心摔倒了并没有人发现去搀扶她,看到这一幕之后,躲在暗处盯着姜可心的蒋明鑫终于坐不住了,他浑身湿透的朝着田径场跑了过去,跑到姜可心身边之后,就蹲在地上,替她看了一下摔伤的位置,然后要搀扶起姜可心来。
而姜可心,好像不愿意要蒋明鑫搀扶,于是两人在田径场上开始争吵起来,由于距离远,而且大雨阻断了声音,所以我也没听清楚,不过他们争吵了一会之后,我就发现蒋明鑫不顾姜可心挣扎,将她抱起来,往姜可心住的教职工宿舍那边跑了过去。
我发现自己竟然挺八卦的,好奇心的趋势之下,就跑到车里拿了雨伞,然后走向教职工宿舍楼那边。
我在教职工宿舍楼下面蹲了会呢,我就发现浑身湿透的蒋明鑫下来了,我打着伞,故意把雨伞放低,所以蒋明鑫并没有看见我,他下了楼之后,深深的看了楼上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蒋明鑫前脚离开,后面我就发现已经穿上了干衣服的姜可心从楼上跑了下来,她看着蒋明鑫离开的背影,蹲在大雨里面哭泣,泣不成声。
我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等蒋明鑫彻底走远之后,我撑着雨伞走过去,将姜可心遮住。
姜可心发现了我,她抬起俏脸看着我。
“你爱他?”
我问道。
姜可心看了我一眼之后,点头,说道:“没错,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但我还像个傻x一样爱着他。”
“他也爱着你吧!”想着蒋明鑫的反应,我肯定的说道。
“我知道。”姜可心看了我一眼,笑了下,笑容里面带着痛苦,说道:“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
我叹了口气,摇头道:或许,你们可以争取一下。
“没用的。”姜可心看着我,说道:“他是像我一样的普通人,他是四九城走出来的男人,注定不能娶我这种平凡的小女人,高诗梦才是他的最终归属,只有高诗梦才配得上他。”
“爱情,没有什么配不配。”
姜可心苦笑道:其实我父母也不赞成我和蒋明鑫在一块,门不当户不对,就算蒋家同意,可是我父母也未必会同意,他们知道我们这种小平民,要是嫁入豪门,肯定要被欺负。
说着,姜可心继续道:其实,我真的不是贪图蒋家的财富,我只是喜欢蒋明鑫他这个人啊,当初我爱上他的时候,我都不知道他的身份,张成,你说命运怎么这样捉弄我?让我遇到了真爱,可是老天偏偏给我们开了个玩笑,门当户对,呵呵,要是明鑫他是个普通人家的儿子,该多好,没准我和他已经结婚生子,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我微微叹了一口气。
姜可心这种无力的感觉我有体会,当初武舞被迫和江啸林结婚的时候,不过,我也有几分庆幸,最终武舞还是被我争取到了。
或许,蒋明鑫已经很努力的在反抗,可是最终他的反抗会无力吧?
我不禁想到了徐哥的经历,他最终的归属,也不是那个愿意在他酒醉了给他擦背的女孩,而是选择了一个在别人眼里看上去很配,却并没有拥有真正爱情的女人,当然,他们已经有了孩子,这一辈子不出意外的话要相扶到老……到底什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幸福,估计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
他爱着她,而她爱着他,而他又爱着她……
感情的问题就是这样,很少有十全十美。
“行了,起来上楼换衣服吧,生活还得继续,不是么?”我看着姜可心,说道。
姜可心努力的从地上站了起来,说道:你说的没错,生活还得继续,我不能拥有他,但是生活还得继续啊……我还要继续做老师,继续孝敬父母,继续活着。
我是看着姜可心上楼的,等他上了楼之后,我打着雨伞回到了车子上。
坐上车的一瞬间,我突然停可怜蒋明鑫的,作为蒋家的公子哥,在别人的眼里,有权有势,站在京城太子党的顶端,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可是,他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娶不了!
上帝始终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从那个人身上剥夺掉些什么,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或许没钱没权,但是也拥有那些有钱人拥有不了的东西。
我不由得想到了表姐在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给我说过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是不幸的,同时,每个人也都是幸福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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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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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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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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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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