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星在西市大酒楼美美的睡了一觉后,一大早就带着萧嵩书赶往东市,因为就连街上的乞丐,也知道东市更热闹,人更多。
齐柳县的县城很大,大约相当于地球上的一个市,人数远超五百万,所以同样的面积也很大。
又是一整个上午的马车之行,丁星二人终于是穿过了西市,进入到东市的范围内,由于是来寻找房子的,所以丁星与萧嵩书二人选择步行。
宽敞的道路两旁站满了来来往往的凡人,中间先是来回各两条马车道,一条红线隔断的更中间则是修者的坐骑道,虽然很少有见到骑着坐骑的高阶修者,但是却没有哪辆马车敢逾越那条线。
这在乡上、坊市是看不到的,但是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就会。
“嵩书,你说要是这百姓横穿道路被撞了怎么办?没人管吗?”丁星指着中间那坐骑专业通道。ωωω.χΙυΜЬ.Cǒm
萧嵩书一脸看白痴似的望着丁星,笑道:“老大,你是不是昨晚睡迷糊了?我们这些凡人要是阻挡了修者的道路,还有能活下来的?又有谁敢反抗?”
丁星皱着眉头说道:“这会不会太过分了?虽然拳头大的道理我也懂,但是也不能草菅人命吧?难道修者就能随意杀戮吗?”
“老大,那倒也不是随意杀戮,只要不是入魔的修者,一般都不会对凡人下手的,那些强者都是有尊严的,他们都是正义的。”萧嵩书连忙解释道。
哼!正义,好个冠冕堂皇之词,丁星冷哼一声,对萧嵩书神秘的笑道:“嵩书,你想要修仙吗?”
原以为萧嵩书会满心期待,结果他却白了一眼说道:“老大,你就别逗我了,早在三岁那年开始,我就知道我没有仙缘,注定一辈子是凡胎俗子,所以从不奢望、从不去想。”
丁星侧头看了他一脸,发现他并不是在开玩笑,于是也就不再提这事,心想到时候给他个惊喜吧。
走着走着,突然萧嵩书指着前方一栋红色大楼说道:“老大你看那里!”
顺着他的手指望去,丁星发现前方一片空地中,竖着一栋大楼,周围全是空地,那栋楼上横着一块巨大的牌匾——‘欢喜楼’,然后下面的大门上写着‘此楼出售。’
周围的空地上有很多的棚子,那种棚子丁星在驿站的时候见过,是专门给畜生喂食的地方,就跟古时候的马棚一样。
从半空中另外一个视角可以看到,丁星二人站在大楼面前的两百米处,且正好处在一个九十度拐角的边缘处,身后是熙熙攘攘的行人。
“哟!小哥很久没来了吧,这欢喜楼早在一个月前就关门咯,你们要是想找女人呀,就去‘欢好楼’,原本属于这里的小美人全都去了那里。”这时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站在两人的身后突然说道。
丁星回头看了他一眼,心里一阵鄙视,这人明显就是纵欲,一副快要被榨干的身体明显就是弱不禁风,说话时还一个劲的对丁星二人使着眼色。
“这位大哥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吗?这个地段的商铺为什么要售卖?还有这方圆近两百米的空地也是一起卖的?”
那男子微微仰头,伸出手搓着手指。
丁星见状便掏出一金币,冷笑着说道:“这是一金币,你要是说不出价值这一金币的信息,别怪我一会儿下手太重。”
萧嵩书这时却说道:“老大,我们要不换个地方吧,这明显就是一个风花雪月之地。”
谁知那男子却一把抢过丁星手上的金币,连忙开口说道:“公子真客气,事情是这样的”
接着丁星二人就站在原地听那猥琐男子讲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了解完这欢喜楼的兴衰,原来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修者。
一个多月前,那时候的欢喜楼人满为患,是整个东市、乃至整个齐柳县最大的鸡娱乐场所,至于那些空地,之前全都停满了马车坐骑,可是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不寻常的修者,那修者虽是个男的,但却甚是俊美,后来也不知怎么的,要强行带走欢喜楼的头牌花倾城。
欢喜楼的老板在齐柳县那也是赫赫有名的富商,而且在凤溯郡城也有靠山,自然不愿轻易屈服,于是就产生了冲突,那修者是个年轻小伙子,当晚气冲冲的离开。
结果过了没几天,也就是大约一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那晚依旧有许许多多的人来欢喜楼找乐子,可是最后却全都送了命,一个潜伏在人类都城的魔族凝气后期强者把整栋大楼的人都给吸走了,包括大楼里面能被吸收的东西全都被吸走了,当晚就连郡公派来齐柳县驻守的督守都出手了,还是没能留下那位强者。
也不知道是这男子会讲故事,还是因为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丁星听得是津津有味,甚是入迷。
后来那欢喜楼老板也被发现离奇死在了凤溯郡的郡城内,至此,整个齐柳县,乃至凤溯郡的百姓都在传那位年轻修者是魔族的某个大人物之子。
而这欢喜楼也被齐柳县收回再出售,只不过却没人敢买。
那男子不知何时,讲完故事后就没了踪影,看那路线是跑去欢好楼了。
“魔族?这个世界的反皇朝组织?”丁星皱着眉头苦笑道,暗叹这世界还真是热闹呀,又是仙又是妖又是魔的。
“走!嵩书,跟我去看看,如果不出意外,今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大本营了,哈哈”丁星看了一眼自己手上隐去的手表,自信的哈哈大笑。
萧嵩书只好跟着自己的老大向那欢喜楼走去,不过他的脸上却是怕怕的。
搞笑的是就连们都不用敲,因为已经有一半门不见了,估计是被哪个大妈老大爷拿回家去烧火了。
两人一走进门,就看到一个与街上巡逻的那些小卒穿着相似的人正躺在一块断了脚的桌子上呼呼大睡,嘴角还不断的流着喇嘛。
周围是一片狼藉,没有一处好地方,不过房子的主体倒是没有一点破坏,也不知道是不是建造时使用了什么独特的方法。
“嘿,醒醒!我们来看楼的。”萧嵩书开口喊道,同时也在仔细的打量着室内的格局。
躺在桌子上的那人缓缓睁开眼睛,坐起身看了一眼,接着冷声说道:“要买买,不买赶紧滚,看什么看,那里有契约,要买就带着那两份契约去地土司登记一下,把钱交了就行,嚷嚷什么?”
说完那小卒就躺下继续睡了,留下丁星二人四目相对。
丁星再度看了一下格局,这栋大楼果然是五层,成八角形,单层面积差不多有五百平,不算小。
然后也没有犹豫,说道:“嵩书,去拿那契约,就这里了!”
当丁星与萧嵩书再次回到欢喜楼前时,手上已经多了一份买房契约,丁星只花了两千金就把这一大片地方给买了下来,而且由于被毁,所以都不用去找关系,就允许装修整改。
看着眼前的这一片地,丁星仿佛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商城,外面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跑车。
两刻钟之后,一大群百姓便开始忙碌的清理工作,开始把里面所有的能动的东西全都按计划清理掉。
“老大,果然真如你所说,有钱就是好办事呀!”萧嵩书躺在一张被清理出来的椅子上,对旁边同样躺着的丁星说道。
废话,这句话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至理名言,丁星笑了笑,接着说道:“让他们从上往下开始清理,快点的话晚上我们就能住进去,不出一个月的时间,我要这欢喜楼彻底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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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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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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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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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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