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陛下。”陈立杰答道。
“你从前是猎户,洪武二十八年朕带兵在长城沿线巡视时被蒙古人追杀,是你与同村之人救了朕一命;建业二年初你跟随十九叔一起来到京城,朕赏赐了你的同乡钱粮与那一片山岭。随后朕看你与你的同乡们武艺精熟,于是决定留在身边为侍卫,直到今日。”允熥叙述了一遍陈立杰的经历。
“是,陛下,臣的经历就是如此。”陈立杰答应。
“朕记得你刚来到朕身边的时候还不认得字。朕有些好奇,你为何要学习文字?”允熥要忙的事情很多,懒得在一个侍卫身上费太多脑细胞。
但允熥却见到陈立杰喏喏的不说话,不由得更加好奇,学字的理由还是什么秘密不成?于是连声追问。陈立杰不敢违背允熥的命令,只能说出了缘故。
原来这陈立杰在家乡的时候有一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长大,他对人家有情,人家对他也有意,家里的长辈也不反对。在他来到皇上身边为侍卫后那家人更加愿意了,他被留在京里为侍卫回不得家,那家人就思量着将女儿送到京城完婚,本来已经快要说定了。
但就在这时,他这位青梅竹马的兄长考中了秀才,随即又中了举,抖起来了,觉得虽然陈立杰在京城为侍卫,但一个侍卫而已将来也没有多大前程,更何况他中举后就有了读书人的优越感,反对将妹妹嫁给陈立杰,要将她嫁入读书人家。
那家人因为长子中了举,大事小情都听他的话,听他反对此事,也就作罢了。那举人还在本省的读书人中挑选了一个永平府的举人,要与妹妹订婚。
陈立杰的青梅竹马当然不愿意嫁给不认识的举人,但父母既然同意了,她也不敢违背父母的话,只能偷偷让同村的人给他捎信,看他有没有办法。
他当时接到信件就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他在允熥身边为侍卫,家又离着京城很远无法请假回家,只能去信让父母劝说。而最后的结果自然是那家人拒绝将女儿嫁给他,与永平府的举人订婚。
这件事给了陈立杰很大刺激,他以生病为由请了好几天假,在公租房里每日除了买些酒菜从不出屋。当初和他一起来到京城做侍卫的都很担心他,一日下了值来探望,不出预料的见到原本还算整洁的屋子变得凌乱不堪,还有剩饭的馊味;可当他们走进里屋时,却目瞪口呆:因为陈立杰竟然在屋子里读书识字。
众人不由得询问。陈立杰说道:“她的兄长之所以要将她嫁给一个举人,不就是因为他们家也成了读书人,看不起武人么?那我也就当一个读书人,将来也中举人甚至中进士,不就可以迎娶她了?”
“可是还有一年她就要完婚了,一年的时间,你……”这人话没有说完,就被另外一人阻止了。另外那人注意到陈立杰虽然说话的语气很正常,但脸上有一种奇异的神情,顿时明白他并未从沉重的打击中缓过来,就如同读书人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类的话麻痹自己一般,贸然打破,很可能会让陈立杰彻底疯癫起来。‘反正读书识字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让他读书识字吧。’这人想着,并且在离开陈立杰的公租房后告诫所有人:“任何时候不能在立杰面前说她的婚期。还要给陈叔写信,告诉陈叔在给立杰的信中不要写。”
此后,陈立杰每天下了值,哪也不去,什么也不敢,除了习武就是读书识字,知道被允熥询问的前一天晚上仍旧如此。
允熥听过了陈立杰的叙述——当然陈立杰的叙述不包括同乡的话——顿时有些可怜起他来了。在他看来,陈立杰相当于是用读书识字这样的行为为自己营造一个幻境,逃避难以接受的现实。
“若是你与朕说,朕一定会为你出头的。”允熥不由得说道。这样的事情可是收买侍卫之心的好机会。
“当时陛下在广東,臣如何能够给陛下去信请求此事?”陈立杰说道。当时也有同乡劝他求皇上或者其他人出手相助,但当时允熥在广东,皇太子年纪又小,他又从未接触过几位王爷,更不可能向皇后或公主求助,只能作罢。
“好在现在也不晚,你好好读书,考个举人或者入国子监、入讲武堂,将来当了官就可以让那家人取消同那举人的婚约了。”允熥出声安慰道。他也不打算戳破这个幻境。
允熥又安慰几句,就要让他退下。可就在陈立杰行礼的时候,他脑海中忽然闪过刚才他说过的一个词,忽然说道:“且慢!”
“陛下何事?”陈立杰愣了一愣,问道。
“你刚才说,此事发生的时候朕正在广东?”允熥盯着他的脸说道。
“是,陛下。”陈立杰答道。
“你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认得了这么多字?”允熥很惊讶。
他原本以为此事发生在四年前,三年多认识这么多字虽然对一个从前大字不识一个的成年人来说很困难,但也并非不可能实现;但是现在得知,他竟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这说明他不仅很有毅力,也非常具有读书的天分。
允熥顿时起了爱才之心。陈立杰又会武艺,又如此具有读书的天分,正是自己理想中的人才。
不过到底如何安排他允熥思量了一会儿还没有得出结论。这样的人最适合的显然就是镇守一方,但自己总不能直接任命一个侍卫镇守一方。
“陈爱卿。”允熥说道。
“臣在。”陈立杰答应。
“像你这样喜好读书的侍卫朕还是头一次见到,若是那几个王爷都和你一样喜好读书就好了。”允熥笑道:“朕决意将你调到朕的身边为侍卫,你可愿意?”
“臣愿意!”陈立杰马上躬身行礼。他当然知道,在允熥身边为侍卫,将来就有被派出去为将的可能,那就是真正的官了。若是当了官,即使只是武将,也比能不能当官还不一定的举人要地位更高,他就有可能让那家人回心转意,重新答应将女儿嫁给他。若不是此时在马背上,他一定会跪下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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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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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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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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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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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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