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炽、高燧二人当然非常惊讶,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朱棣问道:“你们两个,是打算留在京城,还是跟着一起去三佛齐?我看陛下的意思,应该没有什么限制,你们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可以不去。”
二人心下思量。留在京城当然舒服,虽然出不了城,但是日常的行为也没有什么妨碍;去了三佛齐,虽然可能自由一些,但是当地还很落后,出门也没什么可看的。
况且,他们也不是去那里为王,不过是换个地方混饭吃而已。就算高煦给他们一些权力,也没什么意思。
高炽思考过后说道:“父亲,儿子就不去了。儿子的腿脚也不好,到了那里反而是拖累,还是留在京城吧。”
高燧则做出了相反的决定:“父亲,儿子也跟你一起去三佛齐。”他不愿意后半生就这样在京城耗尽。
二人既然各自做出了选择,那也没有其它可说的了。高煦告辞离去,返回自己的燕王府。因为一个众所周知缘故,他平时不与朱棣等人住在一起。
但是就在高煦走了之后,送高煦出门的高炽又折身返回了客厅,面对着此时还留在客厅的朱棣。
朱棣抬头:“有事?”
高炽说道:“父亲,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允熥会放父亲去三佛齐。”
“就算他不担心父亲有什么威胁,父亲在三佛齐也难以给他造成什么威胁,但是若是父亲夺取了三佛齐或者满剌加的大权,允熥难道不会心中膈应?并且这样也违背了允熥一开始的任命,他难道就不担心吗?”
这是高炽从刚才到现在一直不理解的。朱棣可是被任命为了特进辅佐他们两个,以朱棣的手段,万一夺取了藩国的大权,允熥怎么办?
朱棣自己却笑了起来:“高炽,你还没有真正懂你的这个二弟。高煦表面粗豪好像什么都不在意,但是内心却很细致,又极其好权。藩国的大权既然到了他的手上,就算是我也决不可能从他手上拿过来。”
“贤烶也和他是一路货色,手里把着权力绝不会放手。我虽然是特进,辅佐他们两个,但是不过就是随便问一问而已,绝对做不到你刚才说的那样。”
高炽一时有些无语。朱棣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留在京城也好,你毕竟是高煦的大哥。”后半截话朱棣没有说出口,但是高炽也明白:他自己为了百分百保证生命安全,最好不要在高煦的地盘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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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乾清宫,允熥因为要叫来的人还没有到,顺势和杨士奇聊了起来。
允熥问道:“朕听说,你的孩子出生了?还是个儿子?”
一听别人提到自己的儿子,杨士奇就高兴的合不拢嘴:“是,陛下,正月初五出生的,重……。臣的母亲说,依照杨家的辈分,应该取名为杨稷。”
杨稷?允熥心想:‘这不就是历史上凶狠毒辣争夺田地还不会自己擦屁股,最后连累杨士奇不得不辞官回乡、自己在杨士奇去世以后被判处斩立决的人嘛!’
允熥抬头看了一眼杨士奇:‘杨士奇年过三十才结婚生子,对这个好不容易才有的儿子当然会十分溺爱,这也怪不得他。只是,谁也想不到杨稷竟然会长成那样。’
允熥一时间对于历史上杨稷的亲妈有些好奇,到底是怎么把杨稷教导成了既没有本事又凶狠纨绔的样子的?
现在杨士奇的妻子应该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历史上杨士奇入京为史官也不过是混碗安生饭吃,出头还得等到朱棣入京几年之后,娶妻应该没有太大的挑选余地;而这个时空允熥在一开始就表达出了对于他的欣赏,虽然官不大但是对允熥用人有所了解的都明白杨士奇前程不错,娶妻的挑选余地就大多了。
允熥有心提醒杨士奇注意对于子女的教育,但是话却不知道怎么说出口。现在杨稷才刚出生,就叮咛人家注意管教自己的儿子,这更像是不怀好意。
允熥最后劝说的话也没有出口,因为自己等的人已经到了,杨士奇知道允熥和这位有事情商量,行礼退下。
这位允熥召见的人见到允熥之后就跪下说道:“臣弟见过皇兄。”
允熥让黄路将他扶起来,笑道:“四弟你可来了,”然后指了指一旁的刻漏,“正好是午时了,不会是来皇兄家里蹭饭的吧?”
这人就是被加封了衡王的朱允熞。他闻言说道:“怎么会!我今日去二哥的府上了,皇兄派来的侍卫到了我的王府之后又匆忙赶往吴王府,在半路上遇到了臣弟,所以臣弟这才会这个时候赶过来。”
允熥说道:“既然如此,还没有用饭吧?”
“还没有呢。”
“那就随着兄长去用饭。正好你也去见见一下你嫂子。”
允熞当然不会拒绝,还笑着说道:“好几天没有见到三嫂了,正好去拜见。”
赶往坤宁宫的路上,允熥貌似不经意的问道:“允熞,去二哥的府上,和二哥聊得不错吧。”
允熞说道:“聊什么啊,二哥那个性子,我哪能和他聊到一起去?今日也是二哥叫我过去我才去的。”
“那二哥叫你过去干什么?”
“噢,其实是二嫂,说自己有个人选,还说明日入宫来问问皇兄的意思。”允熞的脸色不自然的变红了一点。琇書網
允熥马上明白了吴王妃马氏的意思。她的意思是自己有个人选,想给允熞为妻。但是虽然允炆现在是长兄,但是允熥才是朱氏家族的族长,所以要问问允熥的意思。
允熥马上就基本否定了吴王妃马氏的人选。吴王妃马氏是光禄寺卿马全的女儿,她的人选一定也是文官之女。允熥倒不是一定要让允熞的妻子由自己指定,但是允熥稍后会给允熞安排重任,所以他的正妃最好是武将之女。
不过,‘要是允熞自己愿意的话,我也不会强迫他另娶,王妃也不是特别重要。’允熥想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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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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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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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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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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