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40003>第七百一十六章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什么……意思?”林大兴看清楚王庸拍在桌子上的书后,愣了下。

  这本《学藏》是华文出版的,没错。只是这跟寰众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寰众要策划一档什么大型文化节目,按图索骥,找到出版社来了?

  想到此,林大兴赶紧说:“你们要找这本书的作者是不是?没问题!这本书是我们出版社出版的,作者联系方式都有存档。等我给你找找!”

  “等下。”王庸喊住了林大兴。“既然承认这本书是你们出版的就行。”

  “嗯?我怎么听不明白?”林大兴再蠢,此时也察觉到王庸语气不对了。

  这冰冷的语气,哪里像是来谈合作的?就算寰众公司再大,也不能如此高傲吧?再说,大家不是一个圈子的,你们寰众就算国际巨头,也没资格看不起出版行业。

  要知道在古代,什么娱乐行业,什么国际巨星,统统只有两个字称呼——戏子!

  在文人眼里,是下九流的行当!

  这其实也是不少当今文人学士的想法,看不起“下里巴人”的东西,觉得只有“阳春白雪”才够资格跟他们相提并论。

  他们却没想过,《诗经》里的“风”便是当时乡下的民歌;唐诗里的白居易更是每每写诗都要读给农妇听,农妇听懂了才算成诗;宋词里诸多词曲创作之初只是为了供青楼歌女演唱;元曲明清小说更别提,彻头彻尾就是民众喜闻乐见的故事话本。

  可笑的是,这些下里巴人的东西,放到现代却被他们吹嘘成了用以衬托身份的“阳春白雪”。

  文艺,从来没有高低之分。

  “听不明白?那我问你一件事情你就明白了。你们出版社是不是曾经去过天泰市,接触过一个叫做秦铮的人?”王庸冷眼问。

  林大兴表情莫名一变。

  他终于明白王庸为何而来了!其实,当初接触秦铮的不是别人,正是他!

  而这次抄袭出版的书,也是他一手促成的。原因无他,因为陈庆之是他好哥们。而且陈庆之也需要这么一本有深度的专业书籍提升逼格。

  两人一拍即合,就抄袭了秦铮的稿子。

  林大兴本以为秦铮双腿残废,生活困难,连出家门都做不到。不可能发现这件事情的。

  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你不是寰众公司的员工?你跟秦铮什么关系?”林大兴稳定下心神,没有承认,而是反问。

  “秦铮是我师兄,他不方便来,由我全权代理。”

  “哦,有委托书吗?给我看看。”

  “……”王庸愣住了。

  他一时着急直接就出门了,哪里来得及写那玩意?

  林大兴一瞅王庸表情,就知道王庸没有。立马背着手道:“连委托书都没有,你说你是秦铮的师弟就是啊?我怎么知道你不是来骗钱的?再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本书是抄袭?诽谤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年轻人!”

  王庸被林大兴的无耻气得笑了。

  不愧是多年厮混在文学圈里的老油条,这脸皮就是厚。

  “行了,我看你年龄也不大,估计是缺钱了才铤而走险想到这么一招。这样吧,我发发善心,给你五千块钱。你走吧。”林大兴打开抽屉,从一个信封里数出五千块钱,放到王庸面前。

  很明显,尽管林大兴不承认抄袭,可也知道事情闹大了不好。他想用钱收买王庸,息事宁人。

  只是,面对一个身家百亿的超级土豪,林大兴竟然想用五千块钱收买王庸,简直可笑。

  嗯,如果加两个零的话,可能效果会好点……

  “收起你的臭钱!”王庸正义凛然的说道。

  说完,心里难以言喻的舒爽。原来有一天我也可以伟光正的说出这句话!

  从小到大看了那么多电视剧,里面的英雄都是这种视金钱如粪土的表情,狠狠呸反派一脸。

  王庸对那种画面很向往,只可惜人穷志短,没机会亲口说一次。

  今天终于可以过把瘾了!对于自己语气跟表情的拿捏,王庸给自己打一百分!

  “嫌少?”林大兴不动声色,又从信封里抽出一沓。

  加起来,应该有小一万了。

  谁知,王庸像是演戏上瘾一样,仍然是那句话:“收起你的臭钱!”

  “……”林大兴恨不得把王庸那张嘴给缝上。当这里是片场呢?

  “不要不识好歹。这些钱不少了,足够你那个残废师兄活上一年了!这也就是我可怜他,换成别人,连这些钱都不可能有!”

  刷!

  林大兴正说着,忽然觉得脖子一紧,下一秒他就被王庸捏住衣领,提了起来。

  王庸脸色不善,冷冰冰盯着他,一字一顿道:“你再说一遍!”

  林大兴嘴一张,想说。可是不知为什么,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口,身体还不自主的打颤,脸色都白了。

  王庸眼睛实在太可怕了,就跟一只吃人的怪兽一样,赤果果盯着林大兴。让林大兴从心底生出一股恐惧,惶恐不安。

  “这……可是法治社会……你想干什么?”林大兴牙齿磕碰,问。

  “想干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讨回一个公道而已!把别人心血随意拿来抄袭,你们就不觉得心中有愧吗?”

  “你不要血口喷人……我们哪里抄袭了?有本事你就去法院告我们啊!”林大兴死鸭子嘴硬,始终不承认。

  他也不敢承认。这件事一旦曝光,对于整个出版社的名誉都会造成重大影响,这个责任他担不起。

  噗通!

  王庸松手,林大兴一下子跌落在椅子上。椅子角不偏不倚,戳在了林大兴某个部位。

  “啊!”林大兴嗷的一声就叫了出来。“疼!疼死我了!你敢动手打人!”

  王庸一脸无辜的摊手道:“你不要血口喷人,我哪里打人了?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啊!”

  却是把林大兴刚才的话原封不动的还了回来。

  林大兴一滞,差点给气炸。

  王庸做的这事跟他做的抄袭一样,都是无凭无据,放到法院也没辙。

  林大兴头一次感受到了面对无赖的憋屈感。

  “请你马上离开!我们出版社不欢迎你!”林大兴揉着屁股,冷冰冰下逐客令了。

  “放心,你们这种肮脏的地方我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呆!不过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也请你转告你们社长。这件事不会就此结束!咱们头顶上终究还是一片朗朗晴空!是非忠奸终究瞒不过人心!哪怕穷尽一生,我也会告到你们出版社倒闭!”王庸掷地有声道。

  说完,悄悄扫了一眼窗外燕京的天空,差点栽倒在地。

  妈的,又是雾霾天!

  林大兴眼神阴鹜,冷笑一声,说:“好!那我就等着!只可惜,恐怕我等不到那一天。别忘了谁才是这个圈子的规则制定者!别说是出版行业,就算是整个文艺圈,我们也说一不二!不怕告诉你,不等你告倒我们,你跟你师兄就先完了!从今天开始,整个华夏文艺圈都没人敢要你们的作品!你们在这个圈子里将会人人喊打!成为过街老鼠!”

  林大兴这番话说的底气十足。不止因为华文出版社几十年根基,还因为社长的文协副**身份。

  他敢说这话,就代表出版社能够做到!

  一个毛头小子,竟然敢跟一家大型出版社叫板?既然给你脸不要,那就别怪我们下手狠了!

  林大兴本以为这话能够吓到王庸。

  谁知王庸却轻轻一笑,道:“初中时候,我们班上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双马尾,皮肤白皙,是那个年代很受欢迎的类型。我知道很多同学都喜欢她……”

  林大兴愕然。不懂王庸怎么讲起了故事,是被吓得语无伦次了吗?

  “有一天,我在下课的走廊里遇见了她,真的很漂亮。我没有任何犹豫,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掉头就跑。同学们都被我的胆量震住了。其实,没人知道,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生。”

  “我亲她只是因为她男朋友是学校里有名的小混混。我喜欢那种被追着打一个礼拜,亡命天涯的感觉。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噗!

  林大兴一口老血喷出。

  原来这才是王庸的目的。王庸是在告诉林大兴,他不怕任何喊打,甚至还很享受那种感觉。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这就是王庸对林大兴威胁的回答。

  说完,王庸施施然走出了出版社。

  剩下一脸呆滞的林大兴愣在原地,半晌没动。

  林大兴忽然觉得,这个人似乎真的能做出些什么来。他竟然莫名生出一股悔意。

  叮铃铃,这时林大兴办公室的电话响起。

  林大兴回过神来抓起电话,只听那头传来一个声音:“老林,明天我新书发布会你得来捧场啊!我可是找了老师的关系,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在燕大举行发布会的机会!我还请了好多媒体朋友,这次一定要把名声炒上去!”

  却是陈庆之。

  “在燕京大学举行?厉害啊,这档次一下子就上去了。行,到时候我肯定去捧场!明天见!”林大兴挂掉了电话。

  同时心中也将对王庸的最后一点担心抹去。

  华文出版社、燕京大学,这两家加起来,岂是王庸之流能够撼动的!

  王庸注定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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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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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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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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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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