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自己都失败了的理论,再拿出来指导别人,岂不是贻笑大方?
可牟棋仲不一样。
尽管牟棋仲的商业帝国沉没,可他在那个年代所表现出来的超前眼光跟理论仍旧让人折服。
牟棋仲刚才说的就是其中之一,叫做智慧文明时代理论。
而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两个理论,是关于人才与市场的。
20年前的理论现在看来也许已经老生常谈,但是漫长的时间恰恰证明了这两个理论的正确性。
而20年的牢狱生涯又给了牟棋仲充足的反思时间,他能够在这一刻仍旧保持对自己理论的高度自信,显然不是空口无凭的胡言乱语。
叶核桃重重点点头:“知道了。”
说完砰一声关上车门,带头往叶家宅院走去。
这是一个老胡同,往前没走两步就能看到胡同口上镶嵌着的牌子——武安侯胡同。
因明朝武安侯郑亨曾经在此居住而得名。
只是随着时间推移,王家气势早已经不在,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所过之处可见的只有寻常百姓缓缓行走于道路上,偶然有几声咿咿呀呀的京剧唱腔传来,颇为地道。
各家的四合院门口摆放着花草,有穿着白色背心的老人摇着蒲扇坐在葡萄架下喝茶。
却是颇为安静祥和。
王庸不断打量着四周,试图从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中寻觅历史气息。
旁边叶玄同见状,道:“这胡同也没什么好看的,都是一些退休老人居住。等赶明领你去百花深处胡同瞧瞧,光听这名字就够诗情画意的了吧?那一带却是颇有艺术气息。”
只是叶玄同这番话落入叶核桃耳中,却惹来一声冷哼。
叶核桃不屑的反驳道:“艺术气息?我看是装比气息吧!一群上不得台面的死文青聚集地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却是跟叶玄同形容的截然相反。
王庸摇头苦笑,不想牵扯进兄妹俩的口舌之争里。
实际上百花深处这地方王庸也是听过的,号称燕京街巷名称极雅者。
那里因为栽种着大量的各季鲜花而闻名,在明清之时就是有名的赏玩之地。
而叶玄同说这个地方艺术气息浓厚,倒也不是无的放矢。
因为在华夏摇滚泛滥的年代,当年不少音乐人在这里折腾过音乐折腾过梦想。直到现在还能看到胡同的墙壁上有着夸张的涂鸦跟歌词曲谱。
彼之瓦砾,我之碧玉。每个人喜好不同,叶玄同口中的文艺之地到了叶核桃眼里,却是装比之地了。
叶玄同对妹妹的偏见显然有些不满,却也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某个方向,缓缓念诵着:“百花深处好,世人皆不晓。小院半壁阴,老庙三尺草。秋风未曾忘,又将落叶扫。此处胜桃源,只是人将老。”
这是顾城的一首《题百花深处》。
叶玄同念的颇有几分凄凉之意,倒是让王庸对那个令叶玄同念念不忘的胡同有了几分兴趣。
只是随后叶核桃就狠狠补刀:“不就是当年在那里遇见一个文艺女青年,然后被甩了吗?伤春悲秋,有什么劲!你要早走如今这一步,当时谁敢呵斥你一句?谁能控制你心意?活该!”
叶核桃忿忿说着,似乎对哥哥当年沙比行为极为痛恨。
王庸则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只能默默听着两人拌嘴,从中揣摩叶玄同当年的八卦风流事。
不一会,三人却是就到了叶家宅院门口。
出乎王庸预料,堂堂叶家老爷子住的地方并不多么高大上。
就是一个还算大的四合院,里面种着几颗枣树、核桃树。
院子门口有眼神如鹰的便衣守卫,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来,实际上个个都有着不俗实力。
“得,最喜欢得瑟的老六先到了。这几个人多半是他带来的。也不想想老头子身边几个医护人员功夫就已经不错了,哪里需要他多余放守卫在门口?猪鼻子插葱!”叶核桃一到了家里,顿时像是变了一个人。全家人没一个让她顺眼的,全都免不了被她吐槽。
可见叶核桃跟叶家其他人已经水火不容到了什么地步。
想想也是,叶核桃从小上山学艺,本就跟这些人感情不深。下山后又独得爷爷欢心,更惹来忌恨。最要命是还只能忌恨,不能干别的。因为没一个人打得过叶核桃。
这种情况下,会有人喜欢叶核桃?没有抱成团一起对付叶核桃就不错了!
“核桃,你低调点。老六脾气火爆,别又跟他发生冲突。前几年你暴打人家一顿,不就让叔叔跟婶婶记恨了许久?”叶玄同小声劝说道。
叶核桃却是冷哼一声,没言语。显然没听到心里去。
对此叶玄同也是无奈,只能摇头叹息。就妹妹这样子,叶玄同也得拼死争出一片天地。不然等老爷子下去,他们一家子真要被群起而攻之。
只是,怕什么来什么。叶玄同话音刚落,就见院子门口走出一个魁梧雄壮的男人。
步履昂扬,虎视狼行,大有古时虎将之威势。
“谁在说我坏话?”那人声若洪钟,斜眼问道。
却正是叶家老六。
可尽管老六的气势做的十足,王庸却敏锐发现,老六目光似乎在故意躲闪叶核桃,净挑着叶玄同跟王庸这边看了。
原因不用想,老六直到现在也不敢招惹叶核桃,深怕再次招来一顿暴打。
“哟呵,叶玄同你还有脸回来?不是挺能耐的,翘家不归了吗?也不嫌丢脸?”老六迅速找到软柿子,捏了起来。
叶玄同倒是不卑不亢,回答:“落叶归根,游子思家。总是要回来的,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没多大区别。”
“呸!”老六闻言重重吐出一口唾沫,似乎极为不屑。
从他神情里就可以看出,平日根本没把叶玄同放在眼里。按道理他应该喊叶玄同一声堂哥,只是连尊重态度都没有,别说让他喊哥哥了。
老六转身想回院子,不想跟叶核桃兄妹多纠缠。
但是在他转身的刹那,他眉间忽然闪过一抹疑惑之色。
“怎么那个人看起来有些眼熟?”老六狐疑想着。
脑海里迅速思索,骤然全身一震,两个字脱口而出:“龙麟!”
“好久不见,恐狼。”王庸微笑回应,似乎遇见了故人。
只是两人的眼中全都看不见一丝老友相见的兴奋,而是都带着淡淡的冷冽。
“呵呵,没想到,竟然会在这个地方遇见你。三年前那次全军比武你打断我三根肋骨,让我在床上躺了足足半年。本来我期待着下次比武找你报仇的,没想到没等到下一届,你就已经被逐出队伍。”老六眼神中放射着强烈光芒,冷冷说着。
全军比武,三年一届。三年后的比武正好是王庸离开队伍的时间,所以老六没能找到复仇的机会。
而那次比武中,老六力压群雄,拿到了个人赛的冠军。算是一雪前耻,也为被誉为当今第一军的猛虎军重新夺回失去已久的特战冠军头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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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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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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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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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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