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了武器优势又是突然袭击,彭嘉生的军队推进很快。
连续几轮的***轰过去,几乎将坤德营地给犁成了一片平地。
整个营地里散发着烤肉的味道,到处都是断肢残臂,哀嚎声不绝于耳。
原本坤德布置的两道防线都被瞬间推掉,处于前线战壕里的坤德士兵不是死亡,就是已经成了俘虏。
位于最后方的大营满目疮痍,营帐全都在熊熊燃烧。
虽然炮弹落下的频率低了很多,但是准头也愈加的准确。
显然同盟军的炮兵已经占据了很靠前的位置,对于射程劣势的107mm火箭炮而言,能够打出这种精度,只能是往前占领敌人的地盘。
凡是看出这一点的士兵都满脸忧愁,仿佛嗅到了死亡迫近的气味。
“弟弟!”
一个士兵大喊一声,在一发炮弹落下之前,将一个面容青涩的小兵给压在了身下。
轰隆!
炮弹炸开,掀起大片的碎土,弹片呼啸着迸散,如一柄柄的利刃刺入那名老兵的后背。
而他身下的小兵,却是安然无恙,兀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知道他感受到衣服被鲜血浸湿,才大叫一声,从老兵身下爬出来,摇晃着老兵哭喊起来:“哥哥!哥哥,你醒醒啊!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啊!”
声音凄厉,充满了无助跟彷徨。
他今年不过十六岁,为了生计跟随哥哥加入了坤德军队。这个年纪的他对于战争还仅限于想象,直到现在他都没正式上过前线。
没想到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战争,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老兵吐着血,伸出手掌颤巍巍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微笑着说出一个字:“跑!”
弟弟却仍旧不知所措的大哭着,一边哭还一边咬牙切齿的怒骂:“他们为什么非要打我们?为什么要杀死哥哥?我要为哥哥报仇!”
老兵无奈的擦拭掉弟弟脸上的泪水,轻轻解释:“因为我们也打他们了啊。他们死在我们手里的人也不少。你不应该在这里,听我的,跑!跑!”
老兵几乎用尽全身力量,在弟弟耳边吼着。
弟弟对于哥哥有一种盲目的服从,尤其是哥哥生气的时候。
于是他顾不得再哭泣,本能的站起来拔腿就往反方向跑。
他跑的不快,磕磕绊绊,几次都跌倒在地,再爬起来。
周围有几个老兵看着这一幕,眼中闪过一抹悲伤。谁都知道逃跑是死罪,可没有一个老兵阻拦,也没有一个老兵举报。
在防御工事一角,一个军官手里拿着枪,对准了正在狂奔的少年。
他端枪的手一向平稳,他不止一次处置过临阵叛逃的叛徒。可这次他却颤抖了。
瞄了半天,忽然扣动扳机,却是打歪了十万八千里。
少年听到枪声惊恐的回头张望,看到军官在瞄准他时,跑的更加慌不择路了。
直到少年消失在远处丛林里,军官的第二枪都没能再开出来。
他知道,大势已去。与其射杀一个少年,还不如在战争中为自己保留最后一丝人性。
转回头,军官看向硝烟滚滚的前线。那里隐约可见正在往前推进的同盟军。
每一次的推进都是以炮火开路,一轮炮击加一轮的步兵清扫。相信用不了多久,整个营地都会落入同盟军手中。
军官眼中闪动着一抹异样的神采,他蓦然站起身,端着枪缓缓往前线硝烟里走去。
一边走,嘴里还念念有词。
那是他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语句,从看到的第一眼就像是烙印始终刻在他的心头。
到今天终于可以勇敢的念出那段话了。
“长夜将至,我从今天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最后一个字说完,军官大喊一声“杀”,迎着炮火冲了上去。
在生命与荣耀面前,他选择了后者。
同盟军炮兵阵地上。
彭嘉生一直陪在战士左右,未曾离开半步。他很喜欢王庸跟他说过的一句话,叫做“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王庸当时给他讲解,说这十个字是对华夏明朝的诠释。
因为纵观明史,会发现明军无论多么惨,面临的情况有多么危急,都绝不用女人换取和平,绝不割地赔款。哪怕如暴民军大军压城,哪怕如瓦剌大军围攻首都,哪怕如皇帝不幸被俘,都绝不认输。
即便是最荒唐的正德皇帝朱厚照,都知道在荒淫之余抵御外侮,打出一次应州大捷。至于其他的君王,如隆武战死沙场,如绍武被俘绝食自杀,如崇祯吊死煤山。无不证明了明朝时候皇帝的硬骨头。
彭嘉生听说这件事后深受震动,自此对于争取果邦自由平等的决心愈加坚决。这回更是坚持亲自上阵,跟同盟军士兵们站在一起。
在彭嘉生的身边,站着一个年轻的炮手。
刚刚成年,放在别的国家还在上大学,在果邦却不得不上了前线。
彭嘉生心疼这孩子,便安排他当了炮手。相对安全一些。
“丰仔,害怕吗?”彭嘉生眯起眼睛看着远方硝烟,悠悠问道。
叫丰仔的少年摇摇头,又点点头。
彭嘉生看得出,其实他还是害怕的。他每次抱着***的手都在颤抖,可即便这样他依旧能够迅速将***装填进炮管里。
“打完这次仗应该就能缓一阵子了。到时候我让你回家跟家人团聚好不好?”彭嘉生安慰丰仔道。
谁知丰仔却坚定的摇了摇脑袋。
“为什么?”彭嘉生很诧异。
明明很害怕,为什么还不肯离开军队?
丰仔抬起头,看着天空,眼中迸发出一抹稚嫩的笃定。
他不懂政治,不懂军事。可他也有自己的理解,在他参军前玩的那款网络游戏里,有一句台词让他耸然动容。
“兽人永不为奴!”
丰仔重重的“嗯”一声,像是在对谁做出保证一样,用他略显幼稚的声音庄重喊出:“兽人永不为奴!果邦人,也一样!”
彭嘉生讶然,紧接着却感受到胸膛中有一种情绪在滚动,烧的他全身血液沸腾,让他仿佛年轻了十岁。
彭嘉生猛然一挥手,高声喊道:“没错,果邦人永不为奴!冲啊!”
同盟军山呼海啸般应和,士气大振,汹涌涌向坤德营地。
这一仗,彭嘉生大获全胜。
在隔着几千里地的另一端。
王庸如一条丧家之犬奔跑在热带雨林中。
他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尤其是内伤。断裂的肋骨已经将脏腑戳出了血,吐一口唾沫都是浓浓的血迹。
可是王庸无法停下,他只能不断的往前跑。后面还有一架雌鹿直升机,雌鹿的载弹量是四发,驾驶员还有三发导弹可用。如果再来一次,王庸绝对跑不掉。
除了导弹外,还有一个班的士兵紧追不舍,王庸唯一可以利用的只有这复杂的雨林地形,以及这些浓密的藤蔓遮掩。
嗤啦,王庸一把拉开挡在身前的藤蔓,浓密的藤蔓纠缠在一起已经形成一道墙。
“这些小刺扎的好疼!”王庸下意识甩甩手掌,上面已经扎满了小刺。
就跟细小的麦芒一样,其实单个并不疼,可是扎满满一手就忍不住了。
王庸一头钻进藤蔓之中,眼前豁然开朗。
前面却是已经再无藤蔓,是一片开阔的林地。参天乔木一直延伸到无边无际的尽头,不知道通向何方。
王庸长舒一口气,这下后面的追兵应该追不上来了吧?
侧耳听动静,除了叶子滴水的声音再无其他,似乎真的没有追上来。
王庸疲惫的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准备做下略微休息一下。
可还没坐下,忽然觉得脑袋一懵,视觉里的景象开始快速旋转。一道道艳丽的色彩犹如万花筒,在王庸眼睛中转动着。
王庸就像是失明了一样,只能看见满满的色彩,再也不能看清周遭事物。
“这是怎么了?”王庸心中大骇。
蓦然脚下一个踉跄,不止眼睛,身体也开始发生异状,全身酸软无力,好像筋骨都被抽掉了似的,站立不稳。
心脏砰砰砰急速跳动,如激烈的战鼓,鼓点暴躁而又凶猛的炸响在身体里。全身血液瞬间沸腾起来,疯狂奔涌在王庸血管里,涨的他浑身疼痛,有一种即将炸裂的感觉。
片刻后,王庸一头栽倒在地,生死不知。
却是鸡心珠的毒性终于发作。
虽然王庸并没有佩戴也没有食用鸡心珠的种子,可一路走来不知道摸了多少鸡心珠的细刺。
刺上的毒性不如种子,但是也架不住量多。终于毒倒了王庸。
此时的王庸就像是一头病入膏肓的老黄牛,在地上不断抽搐着,脸色发紫,呼吸急促。有几次都差点喘不上起来,直接挂掉。
正如那几名追捕的士兵所说,中了鸡心珠毒的人必死无疑。如果有医生在场当场救治,王庸或许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可这里是雨林,却是去哪里摸医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渐渐的王庸身体停止了抽搐,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手脚发紫,已经开始进入死前的僵硬状态。
若不是鼻子里还有一口气在微弱喘息,看见的人一定会以为王庸已经死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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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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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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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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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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