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眼这种连坐行为已经足以称的上暴虐了。
可不知为什么,王庸对林千眼谴责不起来。
他读遍了圣贤书,看尽了天下道理,可还是无法大义凛然的指责林千眼“暴夫”。
人都是有感情的,罔顾感情只讲道理,那不是真正的圣贤。作为王阳明世孙,王庸对于朱熹那套“存天理灭人欲”还是有些不以为意的。
朱熹站在高高的圣人位置上指责别人,私自却干出跟儿媳扒灰的事情来。这也证明了他这套理论的不正确。
只讲天理罔顾人情的那是伪君子。
“下次不要这样了。”王庸只是轻轻一句,如此说道。
林千眼又是展颜一笑:“肯定不会了啊,别人跟我又没这种深仇大恨。我做事是讲道理的。”
“……”王庸满脸黑线。
讲道理还做出赶尽杀绝的事情来。
不过王庸没在这个问题上跟林千眼纠缠,而是好奇的问道:“你们这个组织似乎很神秘啊,我在华夏军方服役这么久,竟然都没听说海外存在这么一个华人组织。”
“世界之大,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们运作的形式很隐秘,就算告诉了你有这个组织存在,你也查不出什么来。”林千眼不屑的道。
显然她对那个组织十分的自信。
而王庸从林千眼跟德猜身上判断,那个组织应该走的是高战路线。只培养精英之中的精英,类似于旧社会下九流之中的杀门。
古代人们将各行各业分为三教九流。三教指的是释道儒三门,严格意义上讲王庸也算是儒门的弟子。因为王鸿瑾在解放前确实也曾在儒门之中挂有名号,只是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就不时兴这个了,取而代之的是国学大师这种名号。
如果真论起来,王庸作为王鸿瑾的孙子,却是也能在儒门之中排上辈分。
而九流又分为上中下三个档次。下九流却是旧社会最为低贱的九种营生。分为师爷,衙差,升秤(指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等九种行业。
王庸对这些知之不深,毕竟不属于江湖中人。作为昔日国家机器中的一员,对这种江湖组织也是有些不屑的。因为国家机器开动之下,管你什么大门大派,什么牛逼组织,全都抵挡不住,只能化为齑粉。
事实上在建国初期国家也确实搞过这么一波行动,重点清理的就是下九流中的那些违法人员。
那回的两种力量对抗最终以国家机器获胜而告终,许多流传了数百年的门派都被剿灭,以偷窃、抢劫、诈骗、杀人为生的人员关的关,杀的杀,几乎没有漏网之鱼。
可也只是“几乎”,据王庸所知就有一个颇有名望的人逃了出去,下落不明。而那个人当时就曾经负责过外八门之中的杀门。
杀门,据他们所称,祖师是荆轲。大概源于战国时期刺客辈出之由。杀门以前的理念可不是以钱换命,无论是荆轲、专诸,还是要离、无名等人,这些历史上有名的刺客无不本着“为民为天下”的信念。他们明知“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依然毅然决然的踏上行程,只为一个信仰。可以说这是一个墨家任侠式的组织,也是具备华夏传统侠义情怀的组织。
而杀门之所以演变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违法社团,完全是因为明朝初期对外八门的赶尽杀绝导致的。在这种朝廷压榨下,杀门逐渐发展成为地下组织,与国外的那些杀手再无区别,刺客之美名也荡然无存。所谓的任侠情怀更是抛之脑后,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当初华夏建国初期为什么要针对八大门,就是因为他们影响了时局稳定。试想只要有钱就能买凶杀人,那群人手段还高的很,警察轻易破不了案。那还了得?只能动用国家机器将其剿灭。
林千眼这个组织,王庸怀疑就是当年漏网的外八门中人所建。
林千眼说这个组织跟华人社团联系紧密,为其提供空降兵,恐怕也就当年外八门中的一些人才有这种关系网。
想到这,王庸脑子中忽然兴起一个念头,让他大为兴奋,觉得可以一试。
搓着手,王庸看向林千眼,道:“这么说你们组织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喽?”
林千眼点点头,又摇摇头:“收钱干活不假,可也得分对象。我师父可不是谁的面子都卖的。之前黑手挡就曾经联系上我师父,想要雇佣几个人,可被我师父拒绝了。因为他们想要对付的是我们华人社团。”
“你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你对付咱们自己人的。我让你对付的是一个大坏蛋!”
“你?你想雇佣我?”林千眼愣了,诧异的看着王庸,似乎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王庸不好意思的点点头:“对。有件事我一个人做不到,这不就想到了你。怎么样,这单子接不接?”
林千眼撇撇嘴,一副看不起王庸的模样,说:“我们价格可是很贵的,你出的起吗?”
“做生意嘛,你出价我还价,总得有个价格商讨。你说说看。”王庸自信满满的道。
“一个人头,五百万美金,视具体难度数额还要往上增加。”林千眼伸出如葱手指,在王庸脸上晃了晃。
接着就见王庸跟喝水呛到了一样,干咳不止,不说话了。
五百万美金,合人民币都要三千多万了。这还是起步价,要是王庸说目标是坤德,估计价码立即就得翻两番。毕竟坤德也是政府军的将军,手下有部队,不是一般目标可比。
“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被吓到了?”林千眼料定王庸出不起这个价钱,抱着胳膊笑吟吟问。
王庸哪里肯服弱,故作大气的道:“五百万美金而已!想当年我执行任务的时候,一个亿的金额从手里滑过去,连看都不看一眼。五百万算什么!”
“那你拿出来嘛。我可以做回主,只要你拿出五百万美金来,不管你要杀的人是谁,我都不再给你涨价。”林千眼故意说。
这却是便宜了很多,可关键就算便宜这么多,王庸也拿不出来。
王庸浑身上下,能凑出五百块钱来就不错了。
讪讪的笑着,王庸眼巴巴看着林千眼,做出一副可怜的模样,问:“千眼啊,咱们都这种关系了,能不能打个折?写欠条也行,我保证不赖账!”
“打折,打几折?”
“0.0001折。”王庸害羞的说道。
林千眼闻言,不由脸色一寒,狠狠道:“干脆我把你腿打折算了!不可能!这样回去我根本没法跟师父交差!”
“那就写欠条?”
“你是不是想死?”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不成你让我以身相许?”王庸无奈的随口胡说起来。
谁知这胡说竟然引得林千眼一笑,认认真真打量着王庸,似乎真的在考虑这个提议的可行性。
王庸心底升起一股恶寒,总感觉自己是卖的一般,正被人挑牲口一样挑选着。
正当王庸犹豫着是不是要义正言辞拒绝的时候,林千眼忽然伸出手,掌心如玉,闪动着淡淡光泽。
“拿来。”
“什么?”王庸不明所以的问。
“一美分,你总有吧?”
“有。”王庸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沓皱巴巴的钞票还有几个硬币。恰巧有个一美分的。
其实在美国境内一美分这种小额流通的已经不多了,但是缅境却因为物价的原因一直大量流通。毕竟一美分也快差不多一百缅元了。
林千眼一把将那枚美分硬币抢过去,刷一下抛起在空中。
只见硬币在空中滴溜溜旋转着,然后落入林千眼白嫩手掌里,消失不见。
“成交!”林千眼语气愉快的道。
“成交?”王庸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啊,你的单子我接了,一美分。嫌少吗?”
“不……不嫌少。难道你不问问目标是谁?”王庸有点“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的感觉。
“坤德嘛,这还用问。”林千眼却是早就洞悉了一切,随口回答。
“那你还接?”
“哦,正好我跟他也有点仇,顺带着报了。还能赚一美分,傻子才不接呢。”
听了林千眼的回答,王庸欲哭无泪,也不知道自己是赔了还是赚了。
但是有一点很明确,人们说一炮泯恩仇,啊,不对,是“一笑泯恩仇”一点也没错。他现在就跟林千眼一笑化解了仇恨,成为了搭档。
有林千眼这个超级杀手帮助,加上王庸的专业特工素养,肯定无往不利,基本上宣告了坤德的死亡。
“是谁!王先生,你怎么了?”
此时晨曦渐现,反应迟钝的哨兵终于看到了王庸这边的异常。
整个竹楼被拆掉一半,如果还看不到就怪了。
一个哨兵一声喊,顿时引来好几个人跑过来,一个个脸上充满担忧,以为王庸遭遇了不测。
可见王庸在这些人心中却是真的有了威望,这些人对王庸也是发自内心的关切。
“没……我没事!你们不用过来!”王庸一惊,赶紧阻止哨兵过来。
笑话,他跟林千眼“大战”的证据都还在呢,只要不傻就能猜到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一旦被揭穿,王庸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可为时已晚,那几个哨兵止步的时候,已经到了近前,那个距离却是足以将竹楼里的景象收入眼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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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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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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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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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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