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最后的自然之灵>第三零一章 寒日与断霜
  协议达成,每天50枚金币。

  但在任务期间,每天只支付一半数量。如果能成功找回目标,再一次性付给马硕另一半。

  这个交易还是比较合适的,但马硕每天除了固定学习,和配合丁三他们抓自己外,还要到港口周围的山野树林转一圈。wWW.ΧìǔΜЬ.CǒΜ

  这虽然会让马硕的时间略显紧张,但他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趁着找寻花豹的时间,他可以对极限耐力有一个深入了解。

  毕竟这种能力的利弊都非常明显,别等哪天真需要使用的时候掌握不好,再一不小心把自己给累死的话?

  马硕完全不敢想象那种情形,上一秒还活蹦乱跳的,结果一眨眼就栽地上死了!

  如果真发生这种事,他感觉自己会羞愧的气活过来,然后再找个地方一头撞死。

  而且马硕心理清楚,反正他的时间一直都不太够用。再忙点也就再忙点吧,虱子多了不痒债主多了不愁。

  手里提着明天的“预付款”,目送胖男人马丁离开,马硕才向转身向北方跑去。

  七拐八绕的绕了许多路,马硕才踏进验尸处大门。

  或许是由于太过敏感,但他今天只是第一次接触马丁,并不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

  虽然接下了这个任务,但信任程度却基本为零。现在当小人总比事后吃大亏要强的多,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师娘早就回家了,爱丽丝现在也呆在房间里。门缝最下边还亮着灯,但马硕也不准备再去打什么招呼了。

  回到自己房间,马硕径直走向枕头边掀开一看。

  三样东西。一本没有名字的薄书,一把三尺短剑,一副造型极为怪异的洁白手套。

  尤其吸引他注意力的,是手套小臂处的两个滑轮上,缠绕着许多似金非金似木非木的晶莹丝线,看样子丝线和手套还是同一种材质。

  短剑可以当做武器,而且老跳蚤送出的东西应该差不了。

  可手套和书是干什么用的?

  马硕略显疑惑,首先拿起那本书随意翻了翻。

  第一页就夹着两张白纸,这是手套和短剑的说明书,还是刘林亲手书写的。

  当看完纸上的内容后,马硕神情极为惊讶。两件竟然都是顶级武器,并且都拥有自己的名字。

  手套为金晶石棉编织,这是一种极为难得的天然矿物纤维。细如发丝却吹毛断发,其韧性与弹性却更胜蛛丝几倍。

  平常使用几乎可以切割任何物体,属于天然宝物中的极品宝贝。

  如果世间所有宝贝用锋利程度排个名次,金晶石棉肯定可以排进前五。

  但这却是所有宝物中唯一的柔软之物,同体积相比较起来,几乎和月英并列第一。

  即便就这么当兵器用,也可以与地底煤炭的高压变种——金刚石相提并论。

  通过特殊方式编织成手套后,立刻成为可以徒手抓利刃的顶级防具。

  而且它也具备普通石棉的防火防腐特性,几乎算得上攻防一体的绝佳宝贝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种手套编织工艺早就失传了。

  金晶石棉并不稀有,但大多都只是一截一截的细碎绒毛。长度能编织成长筒手套的只有四双,其中一双恰好在刘林手中。

  如果再算上缠绕在滑轮上的长度,已经可以算得上无价之宝了。

  现在马硕眼前的是一只左手,右手手套刘林自己佩戴。或许由于草原上那场大战,刘林担心还有什么毒液残留吧。

  忍不住伸手触碰了一下,两根滑轮间相连的丝线。得到的结果却是手指一热,立刻触电似的收了回来。

  急忙搭眼一看,指尖已经渗出了两滴鲜红。这时才感觉伤口传来阵阵痛感,不由惊叹万分:“还真这么锋利!”

  如果说手套算是柔软的极限,那么短剑就是坚硬的极端了。

  这是把双面血槽的单手刺剑,通体暗黄毫不反光。

  剑刃长二尺三寸,呈现出一种极为狭长的正三角形状,灯光反射下透着凛凛寒光。柄长七寸有余,尾部有环,环后又是寸余长一截短刃。

  剑檀仿佛两节长方体木块,简简单单就把剑刃与剑柄完全分开。

  虽然型似短剑,手柄却明显有些厚重。不说马硕现在的年龄,就是成年人都很难单手把持。

  最为重要的是,不知刘林是有心还是无意,这把短剑竟完全是由乌金灌注、锻造而成。

  这可是金乌国所特产的贵重金属,比黄金都要稀少许多,重量却只有青铜的一半。

  通常用来贸易给其他国家,用来换取大量黄金货币。就连猎兽者的全部装备,都需要用融合部分乌金来提高硬度。

  一软一硬一左一右,可以说刘林想的异常周到。但这两种武器马硕都不能轻易使用,或者说在拥有一定实力前,都不能在人前显露分毫。

  不然别说宝物容易易主,恐怕连小命都难以保全。

  乌金短剑名为寒日,手套和丝线合在一起名叫断霜。

  可惜,宝贝在跟前却只能眼巴巴看着,这让马硕不由郁闷的直叹气。

  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明明拥有却无法使用的心理,比没拥有时更加难受。

  这让马硕忍不住咬牙切齿的报怨着:“刘老头你就是故意的!肯定是!”

  深夜,雄鹰城王宫,约翰王子居住的偏殿。

  刚赶回来的安瑞红,连家都没回就来了这里。等待着大王子能给她解释一下,那张通缉令到底怎么回事。

  正扭头望着门外,圆月银霜撒落在一旁假山上,静谧中透着点点祥和之意。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正当安瑞红回头观望来人时,响起了一个极为熟悉的招呼声:“小妹,这么晚了找你姐夫有事吗?”

  安瑞红脸上瞬间露出笑容,急忙起身迎了上去,如同小女孩撒娇似的甜甜叫了声:“姐,我找姐夫有重要的事,他呢?”

  灯光照射下,只见一位身穿浅蓝色素雅睡袍的美妇,笑意盈盈的来到安瑞红跟前。

  姐妹俩样貌有六七分相似,但相比起安瑞红棱角分明,安雪华的面庞更加圆润柔和,五官也更像她们的母亲。

  少了一两分英武爽朗,却因此而显柔情似水。身材也不如安瑞红那般健美,但却多了些端庄与淡雅之感。

  握住亲妹妹的一双柔荑轻笑两声:“丫头都这么大了,还整天找你姐夫有事有事的。你呀,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嫁出去。”

  安瑞红闻言毫不在意的撇了撇嘴:“这个不急不急,先把正事办了才是。姐夫呢?”

  安雪华不由叹了口气,拉着妹妹坐到一旁继续道:“这两个月殿下有意锻炼约翰,把全国农收的事情都交给了他。为了不打扰我们娘俩休息,他几乎每天睡在书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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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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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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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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