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是一个旅游小镇,也是这几年旅游业兴起之后建成的,不过双龙镇的自然风景确实不错,而且有一条河,那条河成为了双龙镇旅游的一大亮点,每年到这儿来玩的游客不少,大多是迷上了漂流。
双龙镇还是黔州省的一个文化基地,省里一些文化协会都在这儿设立了创作基地,这儿经常能够看到搞书画的,搞音乐的这些搞艺术创作的人。这些人很多都是黔州省的名流,他们的到来也拉动了双龙镇的文化产业,成为双龙镇另一张光鲜的名片。
沐风的叔叔婶婶就住在双龙镇,原本他家的条件并不怎么好,但因为双龙镇的旅游开发,他们的土地被征用,在镇上赔了一些房子,他们家里便搞起了民宿。
不过大多是他婶婶在经营,他叔叔因为酗酒的缘故,那脑子已经被酒精给弄坏了,不太省事。
“四季风”民宿的门口,罗森停下了脚步,对着手机上的图片看了一眼,然后才走了进去。xǐυmь.℃òm
一个服务员模样的女孩迎上前来:“请问有预订房间吗?”
罗森摇摇头,他原本就不是来住宿的,他是来找沐风的。
不,现在应该是叫沐晨钟。
沐风之所以要改名字是因为他叔叔迷信,认为他名字里的风字不吉利,至于为什么他叔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花了五十块钱让一个老道士给算的,晨钟这个名字也是老道士给取的,老道士说沐风把名字改了之后他们的日子才会好过。
还真是这样,沐风改名字的当年双龙镇就被定位成了旅游小镇,接着便是征地拿到了屋和钱,婶婶搞了个民宿,当年就挣到了不少的钱,这些他叔叔都归功于老道士给沐风改名字的缘故。
“我不是来住店的。”
罗森的话才说完,女孩脸上的笑容便消失了,那原本就是职业化的微笑。
“我想向你打听个人。”
女孩听罗森这么说倒也是耐着性子:“打听谁啊?”
“沐晨钟,你知道他在哪儿吗?”罗森问道。
女孩愣了一下:“你是说沐大哥啊,他不在这儿。”
罗森皱眉:“这儿难道不是他家的旅店吗?”
“没错,这儿是他家的旅店,不过他一般是不在家的,除了过年过节他会回来,平时他都在外面。”
罗森没想到沐风竟然不在双龙镇。
“那他在哪呢?”
女孩摇摇头说她也不知道,让罗森去问老板娘,罗森又忙问她老板娘在哪儿,女孩便领着他进去,来到了后院的一个房间门口:“老板娘,有人找。”
一个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女人看上去有四十多岁,很普通的一个妇人。
她看向罗森:“你是?”女人的脸上带着些许的狐疑,她肯定自己并不认识眼前的这个男子。
“你好,我是沐风的朋友,从桥城来的,路过这儿就想来看看他。”
听罗森说是沐风的朋友女人才放松了下来:“这样啊,他不在这儿。”
女人说完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场面一时间有些尴尬。
罗森便问道:“他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唉,这孩子倔,有主见,做什么事情也不愿意和我们说。”
罗森点点头,表示认可女人说的话,他现在可是沐风的“朋友”,自然得表现出对沐风还是多少了解的。
“对了,你是他婶婶吧?我听他提起过你。”罗森说道。
女人像是有些惊讶:“什么?他向你提起过我?”似乎她有些不太相信,事实确实如此,一直以来沐风和他们夫妇的关系都不是太好,特别是自己的丈夫,沐风的亲叔叔根本就没拿沐风当成自己的亲人。女人觉得在这事情上对沐风还是有些愧疚的,于是会偷偷地给沐风些钱,还会打电话问沐风在外面是不是过得好,有没有什么需要她帮助的。
但大多数时候沐风都对她爱答不理的。
其实现在的样子并不是他们夫妇去领回沐风的初衷,最初他们失去自己的孩子之后是想重新再生一个的,可是他们的年纪大了,二来之前女人身体出了些问题,医生说她估计再也不能生育了,所以两人商议之后才决定把大哥的孩子领回来,当成自己的孩子养育成人。
但后来他们才知道,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他们怎么也无法将沐风与自己的孩子等同,哪怕那是自己大哥的骨血。
骨子里他们还是更思念自己失去的那个儿子,特别是沐风的叔叔,每每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就不停喝酒,然后看沐风是横挑眉毛竖挑眼,哪哪都不对,加上沐风这小家伙的性子倔强,自然就会顶撞他,于是他喝醉酒修理沐风就成为了家常便饭。
倒是女人觉得这样不好,可是她劝不住自己的男人,也挡不住他,好几次为了保孩子连她都被男人给打了。
所以后来沐风想要离开这个家她是支持的,她知道沐风在这个家里的日子并不好过,甚至还不如在孤儿院。
她给了沐风些钱,让他出去闯,不过她也安慰沐风,告诉他叔叔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太想念自己的孩子了,时间长了或许会好的。现在沐风就是他们两口子的孩子,以后这份家业迟早都是他的,她让他忍耐一下,千万别和叔叔一般见识。
所以这些年沐风都没在家里,一直都一个人在外面闯,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回来。
说来也怪,沐风离开这个家以后他叔叔倒正常了不少,没喝酒的时候也时常会和妻子谈起沐风来,而且语言间没少对沐风担心与关怀,只不过他从来不会主动给沐风打电话,他拉不下这个脸,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沐风的叔叔,沐风的爸妈已经死了,他说他和沐风的爸没什么两样,老子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怕是说错了打错了沐风也得受着,这叫什么,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对了,怎么没见叔叔啊?”罗森看了看虚掩的房门。
女人一脸的悲伤:“他在省城住院呢,之前酒喝得太多了,把肝给喝坏了,前两个月刚查出肝癌,日子也不多了。我呢要管这旅馆,也没办法一直在医院陪着他,要知道我们都是没有工作的,指望着这旅馆的收入给他治病呢,他这病若是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了,可只要有一口气在那就很折磨人,这钱花得啊,像水。这些年我们的积蓄大多都花在给他治病上了。他自己也觉得是个累赘,想死了算了。可是我舍不得啊,哪怕他病成那样,但他躺在那儿我这心里就还有着一份牵挂,一份惦念,和一个依靠,他若是真没了,我的日子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罗森没有说话,这个时候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原本就不怎么会安慰人。
不过他很能够理解女人的这番话,这是人之常情。
很多家庭都这样,明明知道亲人患上的是绝症,花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挽救他们的生命,可是作为亲人没有谁会愿意睁眼看着他们就这样离去,哪怕投入全部的积蓄变卖所有的家当都想要努力挽留住他们,哪怕只是让他们多活一天。
但他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病人多活一天所承受的那种巨大的痛苦。
特别是一些病人到了后期,根本就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让他们恨不得早一点死去。
“看我,只顾着说,来,进屋聊吧,我给你泡茶。”女人这才想到把罗森请进了屋里,然后她给罗森泡了一杯茶。
女人应该是很精明能干的,这家旅馆打理得很不错,干干净净,而且服务态度也很好,加上现在是旅游的旺季,生意也算红火。
只是没有人会想到,整天脸上笑嘻嘻的老板娘的内心会隐藏着如此的伤痛。
“其实我知道,他更希望晨钟能够去陪陪他,他的心里也十分的后悔,后悔之前那么对这孩子。这孩子对我们是很孝顺的,哪怕他经常受到他叔的打骂,可是他却从来都没有和我们顶撞,只是看他叔吃了酒就躲得远远的,在家里,一些家务事他也不需要谁说便自己捡着做,唉,是我们两口子对不住他。”
“他知道他叔生病的事情了吗?”
“知道了,不过他从来都没有去医院看过,他有心结。”
“那他最后一次回来是什么时候?”
“上个月吧,在家里住了一个多星期,那一个多星期店子都是他在打理,他让我去陪他叔,我就想着让他一道去,他说他就不去了。你不知道,当他叔听到他不愿意到医院去看他叔的时候有多失望。他叔的嘴里虽然不说,但却一直在叹息,我知道他一定是想孩子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
沐风的叔叔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或许他真打心底觉得自己对不起沐风吧,而严格意义上来说,沐风才是他唯一的血肉至亲,他希望沐风去看他也是很正常的。他更希望能够当面和沐风说对不起,想让沐风原谅他这个不称职的叔叔。
罗森的心里不禁有些唏嘘。
“那他现在在哪儿?”罗森问道。
“在林城,说是在一家公司上班。具体的我也没有问,其实就算是我问了他也不一定说的。”
“你应该有他的联系方式吧?”罗森的目的就是想要找到沐风,自然不会忘记索要沐风的联系方式。
“我有他的手机号码。”女人说着便念出了一串数字,她并没有看手机,而是直接就念了出来,说明她很重视这个号码,不然根本不可能记得住。
现在的人骨子里都很懒惰,手机上能够存储他们哪里还会用心去记,有的人别说是其他人的电话号码了,就是自己的爹妈的电话都要临时在手机上去翻。
“谢谢。”罗森把号码存入了手机通讯录。
“你应该不是他的朋友。”女人轻声说。
罗森愣了一下,他不知道女人为何要这么说。
女人说道:“不过我知道你并不是坏人,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吗?”
女人的直觉向来都很准,她在看到罗森第一眼的时候便认定了罗森与沐风并不是什么朋友,而罗森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这种气质又让人很放心很踏实,她也因此断定了罗森不是坏人。
罗森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然后亮明了自己的身份。
当听罗森说他是警察的时候女人的心里一惊,她不知道沐风怎么就招惹到警察了。
罗森忙解释道:“你别误会,我来找他只是想向他了解一些情况,他并没有出什么事。”听罗森这么一说女人长长地出了口气:“我就说嘛,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他胆子就小,而且他也很善良,怎么可能做犯法的事情呢。”
罗森站了起来:“我就准备先走了。”
女人叫住了他:“如果你见到他,替我劝劝他去看一眼他叔叔吧,估计他不去的话他叔叔死都不会瞑目。”罗森轻轻点了点头,不过他却并不认为自己能够说服这个家伙。
女人一直把他送出店子,目送他上了车。
车子出了高速在进林城市区之前罗森先打了一下沐风的电话,就是女人给他的那个电话号码。
很快电话便接通了。
“喂,哪位?”电话里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应该就是沐风。
“我叫罗森,是林城市局的,找你有点事情。”
听说对方是警察沐风有些犹豫,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是沐风吧?”罗森问道。
沐风的心里有些吃惊,自己确实曾用过沐风这个名字,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知道自己叫沐风的人屈指可数,看来罗森果然是警察,他应该早就已经查过自己的底。
“没错,不过沐风是我以前的名字,现在我叫沐晨钟。”电话那头沐风轻声说。
罗森笑了:“我倒是觉得沐风这名字好听得多,晨钟,暮鼓晨钟,怎么都给人一种日暮西山之感。”
沐风没有说话,他又何尝不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当初是叔叔极力要求他必须要改名字,他没有办法才屈服的。
“有些情况我想向你了解一下,我们方便见过面吗?”罗森说话很客气,沐风在电话那头像是有些犹豫,不过最后他还是答应了下来:“这样吧,我在省医,你想聊什么就直接到省医来吧。”
“怎么,你生病了?”罗森问了之后才有些后悔,他突然想起来了,沐风的叔叔不就是在省医住院吗?
沐风淡淡地说道:“我一个长辈病了。”
罗森心想沐风还真是想明白了,他到省医肯定是去看他叔叔的。
不管他叔叔曾经怎么对他,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叔叔已经是弥留之际,还有什么恩怨是放不下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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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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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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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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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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