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公爵还为自己披上了一件黑色的,用天鹅绒制成的短斗篷。而一顶插着漂亮的羽毛,同样用天鹅绒制成的深红色小罩帽为公爵今天的这一身装扮又增添了几分优雅的气质。
流行于全欧洲,一直到17世纪巴洛克艺术风格男子服装的出现,可以说亨利的这身服装代表了整个文艺复兴时期男子服装的流行趋势。
当然,一个等级最低的男爵同样可以穿着这些区别于普通平民的服装。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贵族们的衣服的颜色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不管是谁,都不能逾越一步。
当亨利·菲茨罗伊身处于由质地较粗的羊毛、亚麻制成的平民服装海洋中时,他是多么的特别,多么的与众不同。每一个看见他的平民或农夫,都忍不住想要去抚摸一下他那柔软的,无比细腻的天鹅绒斗篷。
只是想像而已,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身着华丽的服装的少年肯定是一个贵族家庭里的孩子。既然是贵族家里的孩子,那么身为农夫的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可以触摸少年的衣服呢?
以养殖肉牛为主的农夫杰克,对这一点看得也很清楚。所以,当满脸微笑的亨利主动与他攀谈时,他的语气里立刻充满了一种对贵族的恭敬及服从。
此时,伊莎贝尔·沃尔顿却一心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牛市旁的马市去。因为对她来说,能够在马市里挑选到两匹上等骑乘马或战马才是今天最重要的事。她害怕她去晚了,中意的马匹就会被别的买家给买走。
农夫杰克不敢多说话,他怕说多了会在少年贵族面前失礼。亨利对农业或是畜牧业更是知之甚少,他只知道杰克的每一头肉牛看上去都很不错。如果用来做成晚餐的话,估计吃起来会很香。
“亨利,我要去给艾菲买礼物了,你不想去看看吗?”伊莎贝尔在一旁很轻松地说了句。
“噢,我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那么,现在我们就走吧。”亨利说完,便迈开步子朝前走去。
两人刚刚离开农夫杰克的摊位,卡罗琳便带着两名随行骑士赶了过来。一边紧紧盯着走在前面的亨利,一边小声问着一名骑士:“你确定他就是里士满公爵?”
骑士想想后,点着头说:“是的,女士。虽然我从未见到过公爵来勋爵大人的领地,但我听说公爵是一个红发少年。并且,他今天穿着的那套贵族服装正好说明他是一个贵族。”
“这么说,你还是不能肯定他是里士满公爵?”
“不,女士,我可以肯定他就是公爵。因为整个北方地区所有的贵族都比他年长很多岁,即便是最年轻的兰开夏勋爵也比他要年长十几岁。”
“好吧,我相信你的话。只是,公爵为什么不派人提前通知爸爸一声,今天他会来达灵顿呢?”
骑士想像着说:“女士,公爵会不会因为今天早上的暴力事件来找勋爵大人呢?”
卡罗琳看了骑士一眼,冷笑着说:“你是这么认为的?或者,你是在暗示我这起暴力劫掠事件是公爵指使的,然后故意来找勋爵大人商讨如何解决这件事?”
“很抱歉,女士。我…我是瞎猜的。”
“我就知道你是瞎猜的。你要小心,这种事关系到一名贵族的荣誉,特别是里士满公爵这种上等贵族的荣誉。”wWW.ΧìǔΜЬ.CǒΜ
“是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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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护亨利的赫伯特等四名骑士,没多久就发现了卡罗琳等三人的身影。一名骑士小声问着他:“赫伯特,你有没有觉得那三个家伙一直跟在殿下的后面?”
赫伯特加快脚步的同时,有点紧张地说:“我看见了那三个人了,其中的两个人是骑士。”
“嗯,会不会是达灵顿勋爵派来的人在跟踪殿下?”
“有可能。只要能看到他们披风上的纹章就知道了。”
“赫伯特,我们最好马上与殿下见面。如果殿下有什么事的话,我们也会被国王陛下推上断头台的。”
亨利与伊莎贝尔来到思凯姆市场内最小的马市时,立即被眼前的景象给吸引住了。作为一名贵族,他深刻地体会到一匹战马与骑士之间的那种亲密无间的,相互依存的伙伴关系。
不过,要从马市里的众多马匹中挑选出一匹满意的骑乘马或战马,却绝非一件很容易办到的事。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马都可以被用作战场上使用。
亨利看着身旁一言不发的伊莎贝尔,轻声说:“伊莎贝尔,我想你已经找到心目中的那匹马了吧?”
其实,到目前为止伊莎贝尔对这个时代的马种只知道柏布马和纯种阿拉伯马。假如要问她最熟悉的马种,恐怕她也只答得出美国的独有马种—夸特马。
听到亨利的话时,她只好笑着说:“还没有。你知道我以前只是从修道院的书籍里了解过马的种类。如果你想问我如今王国领土内有哪些优秀或普通的马种,我只知道普通混血马,柏布马和阿拉伯马。”
亨利哈哈笑着说:“伊莎贝尔,没想到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
正当他准备对伊莎贝尔讲述从哪些方面来挑选一匹优良的战马时,一名骑士引导着已整理过服装的卡罗琳严肃而安静地来到他的面前。
骑士在向亨利行礼并问候后,轻声向他介绍说:“公爵,这位是达灵顿勋爵的长女,斯威夫特女士。”
由于卡罗琳此时已换了一身男装,所以她对亨利行的是男子礼节。礼毕后,庄重地说:“日安,公爵。”
亨利看了眼身旁的伊莎贝尔,又好奇地瞅了眼卡罗琳。只是淡淡地笑着说:“日安,斯威夫特女士。”
本来,穿着打扮就与其他人绝不相同,与一名携带着三柄佩剑的女侍从来到马市的亨利就已经够让人注意的了。现在,又有两男一女先后向他行礼问候。看来,即便是个傻子,都能一眼看出亨利绝不仅仅是个穿着华丽的贵族少年。
一切都显得那么风平浪静,每个人的脸上也都挂着平和之气。但是,让卡罗琳·斯威夫特绝想像不到的是,策划、袭击酬金军队并俘获她的兄长的盗贼头目,此刻正平静自然地站在她眼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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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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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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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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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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