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弹所造成的伤亡,比之后世无比先进的铜制子弹,更加可怕。
甚至在后世,铅弹和玻璃弹,是唯一能够和细菌武器相媲美的子弹。
后世有过一个统计,在清朝这个时代,被铅弹打中的人,头部中弹,死亡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四肢中弹,百分之二十的死亡,剩下全部截肢,心脏附近中弹,百分百死亡率,右胸和腹部中弹,百分之七十的死亡率。
这是一个真正的名副其实的死神的镰刀。
这份数据,还紧紧只是在这个时代,火绳枪这种有效射击距离百米的时代。
铅弹之所以威力如此巨大,一是有着和玻璃弹同样功效的碎裂,铅弹较软,在射中人体后,经常会发生碎裂,破碎的弹片几乎不可能被全部取出,二就是残留的铅弹是使人发生铅中毒,几乎无药可救。
所以,吴乃华非常聪明的躲在了军营中,坚决不会到达伤害自己的战场上。
所以,无论如何,吴乃华还是非常佩服佟国纲的勇气的,虽然他同样远离交火区,但是两百多米的距离,吴乃华并不觉得这有多么安全。
不过,这场战争,也让吴乃华意识到了一个必须要抓紧做的事情,就是相办法,让清朝放弃铅弹的使用。
不过这一点想要做到,却是十分困难。
铅弹制造简单,加上这个时代,矿产几乎没有什么开发,想要取代铅弹的制造就几乎没有什么可能。
不过,吴乃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当太阳落山,吴乃华再次对这种战争模式有了新的认识。
那就是时间太长了。
整整一个白天了,太阳都已经落山,蒙古的大草原上,已经漆黑一片,除了可以看见零星的,来自火枪发射的火光,吴乃华看不到半点光源。
隆科多早就已经回去了。
这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吴乃华觉得,聪明人就应该干聪明事,果断紧了紧自己的貂皮大衣,转身回去帐篷。
略微总结了一下自己今日的所得,吴乃华就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沉沉睡去。
次日同样也在爆竹声中醒来。
简单的洗漱用过早餐,当吴乃华重新爬上大营中的瞭望塔的时候,却发现,佟国纲依旧站在昨日站着的地方。
隆科多也爬到了吴乃华的身边,看着吴乃华惊愕和佩服的脸,问道:“你怎么了?”
吴乃华指着披着一件已经完全被露水打湿披风的佟国纲,说道:“你大伯这一日一夜都在哪里!”
隆科多顿时一脸自豪,看着吴乃华说道:“是的,有什么问题吗?我大伯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吴乃华佩服的点了点头,说道:“却是是一个合格的军人,不过我的确有个问题!”
“什么?”
“一天一夜啊!你大伯都不用尿尿的吗?”
隆科多:“……”
清晨的露水并非没有半点作用,至少让空气中的水分大大增加,烟雾变得稀疏许多,吴乃华勉强可以看清战场上的景象。
此时的骆驼阵,已经无法被称之为骆驼阵了。
被大炮连续轰炸了一天一夜,即使清军的火炮再是如何的不长眼睛,这般狂轰乱炸之下,骆驼阵也几乎没了阵型。
到处都是散落的肢体,有骆驼的,也有人的。
骆驼阵几乎已经名存实亡。
吴乃华默默计算,恐怕现在骆驼阵已经不足千人了。
而清军这边同样也不好受,层层叠叠的尸体布满了一大片,吴乃华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被压在下方的尸体,还在不停挣扎着挥舞着手臂。
佟国纲的脸上浮现出笑容。
但是,他似乎笑的太早了。
远方,大地开始做震动,轰隆隆的响声,那是千军万马的奔袭声。
佟国纲眉头紧锁。
“呜……”
随着葛尔丹的大旗在远方飘荡,长长的号角声也随之响起。
骆驼阵中,稀稀落落的骆驼猛然站起,一个个满眼血丝的骆驼兵,几乎用尽了自己的力气,爬上了骆驼,开始向着后方狂奔。
清军士气大振,枪声邹然密布。
佟国纲发出一阵张狂的大笑声,拔出腰间的长刀,一声呼喝,顿时上万清军铁骑一同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敲打战鼓的清军士兵,赤着膀子,漂亮的肌肉不断的将力量涌入双臂,在朝阳中,迸发出人体的美丽。
他们如同雷神附体,拼命的敲打着。
于此同时,葛尔丹的大军中,同样也想起了阵阵擂鼓之声。
“杀!”佟国纲大吼一声,在吴乃华震惊的目光中,竟然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万马奔腾,吴乃华终于在这平淡乏味的战争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热血沸腾。
上万骑兵的冲击,如同海浪一般,滚滚向前。
巨大的马蹄声,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唯一的声音,无论吴乃华如何大声说话,隆科多一个字也没有听到。
疲惫的骆驼兵,根本无法与佟国纲养精蓄锐的清朝铁骑相媲美,不过眨眼间,就湮灭在这滚滚洪流中,消失不见。
佟国纲兴奋的嘶吼着,这才是他所喜欢的战争。
钢刀划过敌人血肉的畅快感,如同高潮一般,使得佟国纲兴奋的如同野兽一般嘶吼着。
震撼,这就是冷兵器时代,最令人震撼的一幕。
吴乃华紧紧的抓着栏杆,手指发白,浑身颤抖。
战争是属于男人的,也只有男人,才能真正理解战争的魅力,如同一坛绝世美酒,吸引无数饮者为之发狂。
无论如何看,佟国纲的选择都是十分正确的,葛尔丹的大军刚刚到达,军阵松散,这次冲锋一但进入葛尔丹的大军,势必能够将至撕裂,一场胜利眼看就在眼前。
“我们赢了!”隆科多兴奋的大叫着,即使是他,也已经看出,胜利就在眼前。
“轰!”m.χIùmЬ.CǒM
“轰轰!”
“轰轰轰!”
……
无数的爆炸声显得如此突兀,巨大的爆炸掀起如雨般的泥沙,滔天的巨浪在这一刻,被无数的火焰所吞噬。
杨彦虎平静的看着陷入地雷中的清军,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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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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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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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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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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