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商,你刚刚还说把我当朋友的。”夜慕参再次不满,“你就是这么对待朋友的么?”
他又是一副凄风苦雨状,“大半夜的,你竟然忍心赶我走!”
“……那我走。”
凌商说着就起身。
夜慕参赶紧拉住了他的衣袖。
“还有……”夜慕参的心跳再次凌乱不堪。
他不敢去看凌商的眼睛,“你不要看我,我……我就是想确认一些小事……”
伍晴的办公桌上,除了课代表收上来的一摞作业,系主任留下的几份文稿,还有几个信封——看样子不是缴费单。有粉色的,浅黄的,深蓝的,深绿的……伍晴简单数了数,差不多七八封;无一不是情书。他无奈地笑起来,将这些只属于纯真时代的作品扔进了垃圾桶。
这是伍晴来这所高中的第二天。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但如果说上了两个班的课就能收获七八封情书,那他的魅力也未免太大了。毕竟大学的时候自己……伍晴摇摇头,何必去想过去的事。他对恋爱已经毫无兴趣了。如今他只想好好工作,没课的时候,就好好陪自己两岁大的儿子。
伍颐的出世,完全是意外。他长得帅气,性格也开朗,加上家境优渥,大学的时候对他心仪的男男女女一抓一把。但伍晴高中就心有所属,一个他准备相伴一生的女生。想起她,伍晴就会心痛。那个假小子女生,修长苗条,一头帅气的短发,声音也透着铿锵。她比伍晴大两岁,伍晴刚上高一,那女生已经是高三了。非常,非常优秀的女生,还很可爱率性。伍晴在体育课上看见她长跑的身姿就挪不开眼,立刻下决心一定要追到她。他为她做尽疯狂的事,终于引起注意;甚至,高二高三心无旁骛,只为了考上她所在的大学。大一,两人在全国最负盛名的学府重逢,终成眷属。所有人都知道,这位校草对女友死心塌地,宠得不行。于是大家也都识趣地不乱递情书。
意外出现在大二那年,新学期伊始,天气还是又干又冷;那时女生已经找到了工作,准备留在这个城市。在简单的单人公寓里,伍晴满心欢喜地为女友准备晚餐。谁知等来一个意外怀孕的消息。女友哭着说自己没有准备好做母亲,但是不愿意扼杀留着自己血液的生命。伍晴让向她求婚,却被拒绝了。她没有准备好就这样嫁做人妇;她才在这座城市落脚,实在没有精力去做这些。孩子七月多一些就生了下来,是个虚弱的早产儿。伍晴在产科外五味陈杂,自己何尝准备好这么早就做父亲?
伍晴的父母知道这事,便跟这败坏门风的儿子断了关系。他一面念书一面打工,与女友省吃俭用,心中却是甜的。孩子却不仅仅是虚弱。一岁左右,两人发现,孩子患有自闭症。女友一开始总是心疼地抱着孩子,后来耐心也慢慢消磨。贫贱的生活让人抓狂,女友不愿意一辈子被绑在这样一个孩子与这样一个除了帅气温柔一无所有的大男孩身边。大三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天,伍晴从学校回到公寓,只有孩子一人,和一张写着“对不起”的便笺。大四那年,伍晴过得浑浑噩噩,心中的痛从锐利变得迟钝;却始终舍不得让孩子受半点委屈。他决定回到老家,在一个压力小一些的环境,让孩子成长得轻松一些。
校长面试伍晴的时候,也透露出惊讶。虽然是本地最好的高中,但这样优秀的毕业院校,就是去银行或者做公务员,都比做教师来得实在。伍晴笑着回答,自己这是回馈母校来了。只是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前面两年自己排课能尽量紧凑,另外晚自修时间,自己不会驻班。他直言不讳,自己是单亲爸爸,有个患自闭症的两岁孩子,需要自己的照顾。不过,工作份内的事,他不会半分疏忽。校长点点头,这样的人才,留下来再说;至于教师的私事,只要不影响工作,他不会干预。学校会分配一套教师公寓,因为名额有限,伍晴分到的这套离学校有些远。每天来回,路上要坐十多分钟的公交车。伍晴笑着道谢。大学那会儿,一小时以内的地方,都算是近的。
第一天上课,班上的男男女女就发出几阵尖叫:这老师太帅了。下课后,隔壁班的同学也凑过来看两眼。比我们大一中的校草还帅,年轻,英俊,据说还是X大的毕业生,刚毕业两个月。伍晴的心情倒是复杂。这里都是前女友的回忆,明知道两人已经没有可能,却还是忍不住想追溯过往的美好。
回到家,孩子安静地睡着。伍晴现在的经济能力,支付不起保姆,当然他也不放心自己之外的人。幸好自己的课程不多,每天离开家中最多只有二三小时。家中布置简单而温馨。医生说,浅色对孩子比较好,可以让他放松一些。于是伍晴就选了浅青色的壁纸,米黄色的沙发,浅蓝色的床单被套,画着维尼熊的餐具。
煮牛奶,换尿布,洗澡,陪孩子看天线宝宝,放着舒缓的音乐给孩子念儿童故事,抱着孩子入睡。伍晴做得习惯且安心。他和甄甄不同,一开始就接受了孩子的问题,也不会奢求得到什么回应。这可是自己的孩子啊,更是自己用了整个青春去爱的人的孩子。他的到来不被期待,所以,更应该疼惜才是。
伍颐才学会叫“爸爸”,发音不准,却足够让伍晴感动得热泪盈眶。自己不是个合格的男友,不能再做一个不合格的父亲了。更何况,伍颐这样可爱,这样乖巧,这样可怜。伍晴也度过一段消沉糜烂的生活,直到毕业将近,才意识到自己逃避不了父亲的责任。那天从朋友家醉酒回来,孩子发烧,无声地哭着,几乎要噎了气,可就是发不出声。围脖和枕巾沾满口水和眼泪,整张婴儿床都散发着腥臭味。伍晴双眼通红,一边为孩子清洗一边对着镜中的自己发誓:今后,一定要用双倍的爱去对这孩子才行。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算是开始了新的生活。过去的一切,一向在人群中扎眼的自己,曾经青涩却疯狂的恋爱,让人头疼的争吵,让人无奈的冷战,让人心碎的分手……都该留在过去。这座城市这样悠闲可爱,是自己的故乡啊。
不过,新生活也没那么容易。终于下课,伍晴松了口气。离家已经两个小时,伍颐该睡醒了。现在赶回家,正好给宝宝喂奶。结果一踏出教室,门口就站了一个梳着马尾红着脸的女生。这么漂亮的女生,他见过的话不可能没有印象,所以肯定不是自己的学生。周围还有一些看热闹的学生,伍晴隐隐有些预感会发生什么,不想制造新闻,直觉假装什么也没看到准备回办公室。
“伍老师,下午自习结束后,能到操场一趟吗?”周围的同学立刻一片嘘声。
躲不开了,伍晴停下脚步,转过身尽量和善地笑:“抱歉,我孩子一个人在家,要回去照顾他。”周边一阵更大的嘘声。
这话既保留了立场,又给女生留了面子。当然还维护了本校师生之间不可恋爱,否则开除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第三天开始,伍晴的桌上不再有粉色的信封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能感觉到一些让人不适的爱慕眼神。被人一直这样盯着,还是怪不舒服的。不过时间久了习惯以后,伍晴也就释然。就当是同学在格外认真地听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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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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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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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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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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