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雪,下的比往年都要大,一定很冷。”一名年轻的兵士说道。但更冷的,是燕国人的心。他们的王为了换取片刻安宁,将割让大片土地给秦国。
“怕什么,学积的越厚,这酒喝的越痛快!”此时,一名大个子提着两坛酒水走了进来。
“赵国的邯郸已经沦陷,嬴政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燕国......可是现在的燕国......”青年没有再说下去。
燕国原本不是仓廪殷实之邦,唯赖燕昭王时期攻破齐国七十余城,尽行掠夺了齐国的如山财富,才积累了一时丰盛的军资粮秣。数十年过去,燕国内政非但一无更新,反倒是每况愈下。及至姬喜即位,府库存储业已大大减少。
姬喜再三图谋攻赵,其意正在效法燕昭王破齐富燕之道。不想,十二年之内燕国两次大战均遭惨败,粮秣辎重几乎消耗一空,兵力仅有十五万上下。经过上次的合纵,燕国彻底遭受重创,兵力锐减为八万左右。
名臣名将,也是死的死走的走,国政谋划连个得力臂膀也没有了。国无财货,朝无栋梁。
大铁锤叹了一口气:“燕国已经不一样了。太子殿下说过,他会改变一切!”
“太子丹......真的是只得托付的人吗?”青年反问道。
“阿纲,我们是军人!”大铁锤说出一个理由,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怀疑上面的命令。
“我的大哥啊,当兵的命,真就那么不值钱吗?生在燕国,是老天决定的。但是,是死是活,是可以自己选的!”
大铁锤没有说话,只是闷头喝酒。
他又何尝不知,面对数倍与己之敌,这场战斗根本就没有胜算。
......
秦国在大举灭赵之时,太子丹的密谋筹划已经基本敲定了。
恰在此时,秦国兵临易水,燕国朝野惶惶无计。燕王喜顾不得狩猎游乐,多年来第一次大召朝会,会商抗秦存燕之策。最后经过多次商讨,只有割地、赔款,送女人这一条路可走。
太子丹府邸,十数名死囚被带了进来,随着他的一个眼神,这些人身上的枷锁被除去。
卫士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过,最终挑中一个年轻力壮的死囚,随即将一柄剑交给他,“只要你能打赢,太子殿下便赦免你的一切罪责!”
死囚接过长剑,神情紧张的看着四周,握剑的双手都在忍不住的颤抖。
在他的对面,站着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年相貌英伟,眼神中挂着些许傲气。
他回身看着死囚,“出手吧,只要你能打赢我,就可以恢复自由之身。”
死囚深吸一口气,大吼着冲上前来;少年脚下一动,只见一道剑光划过死囚的脖子,瞬间结果了他的性命。
太子丹豁然起身,赞叹道:“勇哉舞阳,真壮士也!”
青年双膝跪地,恭敬的道:“秦舞阳愿为太子殿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
依天下大势,荆轲清醒地知道,只有投奔秦国,才能建功立业。但秦国已经有了盖聂这位剑术大师,争强好胜的心态使得他不屑于跟盖聂为伍;如此,荆轲多年漂泊,始终没有遇到值得认真去做的一件事,直到燕国……
荆轲从来没有想到,放荡不羁的他,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刺客。
从心底说,无论专诸、要离、聂政、豫让等一班刺客如何名动天下,荆轲都不会选择刺客这条路。假如不是感念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他决然不会有此一诺。
也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流言:赵国贵族,为了跟秦王讨要更多封赏,扬言要把丽姬和雪女抓起来献给秦王为妃子。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种流言,无论是真是假,都是难以忍受的。
加上这些年,太子丹待他们夫妻不薄,借由这个荒诞至极的谣言——荆轲当场就决定行刺!
当然,更根本的一点还是在于,假如所刺不是秦王,他决然不会接受这一使命。刺秦,是唯一除却列国公敌,而使天下重回战国大争之世。
荆轲明于天下大势,又对秦王嬴政做了多方揣摩,深深知道,秦王嬴政远非寻常君王。
且不说护卫之森严。毕竟,再森严的护卫在荆轲眼里都是无足轻重的。荆轲在意的,是嬴政本人的秉性特质。秦王嬴政,虽不是军旅出身的王子,但却是少年好武且文武两才皆极为出众的通才,其机变明锐见事之快,天下有口皆碑。
荆轲相信,无论六国人士如何咒骂嬴政,但没有一个人敢于蔑视秦王嬴政的胆略才具。如此一个已经鼓起飓风而正在席卷天下的君王,要以之作为刺杀对象,荆轲不能不有所忐忑。
而且蕞城一战,无论是秦王嬴政,还是王后玄女,个人武力已经超出一个人所能达到的极限,被天下人熟知。(PS:女主的名字全篇整改过了。)
尽管战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曹沫、毛遂、蔺相如等不惜血溅五步而胁迫会盟君王的先例。但在荆轲看来,那不过是一种彼此会心的认真游戏而已;与其说是名士胆略的成功,毋宁说是会盟君王有意退让;毕竟,君王会盟的宗旨是结盟成功,诸多难堪的让步包藏进突然而来的胁迫之中,不亦乐乎!
刺杀秦王则不同,那是真实地要取秦王嬴政的性命,要掀翻业已形成势头的天下格局,要中止秦国大军的隆隆战车。这一切,都寄希望于他的【五步绝杀】,当真是谈何容易!然而,唯其艰难,唯其渺茫,唯其事关天下,荆轲胸中之豪气才源源不断地被激发出来。
甚或可以说,假如没有如此艰难渺茫,荆轲或许不会做这个刺客。
府邸中,太子丹与几名黑衣人正在密谋着什么。
荆轲、高渐离、田光、秦舞阳,以及一名黑袍人......
“巨子先生,久闻墨家有四灵机关兽。青龙、白虎主兵战杀戮,可挡住千军万马;朱雀主应变,可乘云御风。姬丹恳求先生,以天下黎民为重,旧我燕国于危难!”ωωω.χΙυΜЬ.Cǒm
“此事难成,一旦失败必将引发战乱,使百姓受苦!且嬴政也并非一无是处,虽然破城,但他却严令士兵不得屠戮百姓,不滥杀俘虏。”六指黑侠摇了摇头,“我身为巨子,不能让墨家陷入危难。”
“但求先生协助,姬丹愿意答应先生的任何条件。”太子丹跪倒在地。
“不!”六指黑侠再次拒绝,说罢,他起身欲走。
“等等!”田光突然出声,随即,他将一块令牌放在桌上——其上写着两个小篆字体,神农。
神农令,每十年一次现身江湖的悬赏令牌。
“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将相王侯,宁有种乎。”
诸子百家之中,农家是人数最多的一派。农商九流,龙蛇混杂;每次出现都会在江湖掀起一场血雨腥风。
先前大秦武安君白起多次带兵攻伐六国,杀人百万,与六国结仇颇深。后世之人只知道白起是因为违抗军令,拒绝带兵攻赵而被秦昭王赐死。殊不知便是田光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愣是把此事揽到农家身上。
“如果加上这个,先生可否答应?”
几人相继露出震惊的神色,尤其太子丹更是愣在原地,“先生......先生原来是侠魁!”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不是嬴政一个人的。我农家十万弟子,愿助太子一臂之力!”田光出声道。
“姬丹,感恩戴德。此事若成,农家便是我燕国的大恩人。他日必倾尽所有报答先生!”太子丹激动的道。
“诸位,失陪了,我墨家不愿意蹚这趟浑水!”六指黑侠语气斩钉截铁。
“天下皆白,唯我独黑;非攻墨门,兼爱平生。墨家也不过如此。”秦舞阳讥讽道:“真是徒有虚名!”
没有理会他的讥讽,六指黑侠走了出去。因为在他看来,嬴政的所作所为是合理的,是真正为天下百姓着想。
……
要想刺秦,需要解决的有三件事情。
其一:是绝世利器,墨家铸剑师徐夫子之母为荆轲打造过一把佩剑——【残虹】。这是一把屠龙之剑。残虹与其他的青铜剑用材完全不同,是用天上坠落的星辰碎片打造而成,碎片虽然看起来像岩石,却会燃烧起熊熊火焰。这把剑确实十分强大,但也太过凶戾,伤人的同时也会对剑的主人有害。
其二:就是能够踏上咸阳大殿,并能拿出被秦王亲自召见的大礼。邦国之间,最大的礼物便是土地。太子丹本意,是要将与秦国【云中郡】相邻的全部畜牧之地八百里,献给秦国为礼物。可荆轲说不行,那是燕国事实上已经不能有效控制的地域,作伪之象一目了然;要献地,只能是燕南之地。
燕南之地,是燕国易水之北、蓟城之南的最为丰腴的平原丘陵地带,也就是后来的【广阳郡】。这燕南之地,原本是古老的蓟国土地,古地名叫做督亢。
春秋时期,燕国吞灭蓟国之后,燕国中心从辽东地带迁入蓟国,蓟城便做了燕国都城。从此,燕国便有了两翼伸展的两大块沃土根基:西南曰燕南,东北曰辽东。辽东虽肥,却失之寒冷,渔猎农耕受制颇多。燕南之地气候温润多雨,土地肥沃宜耕,便成为最为金贵的腹心粮仓。燕国能立足战国之世,十有八九是燕南之地的功劳。
太子丹虽然大为心痛,最终还是赞同了。
其三:是物色同行副使。荆轲清楚地知道,刺秦,实则赴死;无论成与不成,刺客本人几乎都是必死无疑。刺杀未遂,死是必然的。刺杀成功,你能逃得出大咸阳的千军万马么?唯其如此,同行副使与其说是邦交礼仪之必须,毋宁说是士侠赴死之同道。
对于如此重大的刺客使命,荆轲所需的同道无须多么高深的剑术功夫,剑术之能,荆轲深信自己一人足以胜任。同道之要,在于心神沉静,而不使秦国朝堂怀疑。若能心智机敏,能助他一臂之力,自然是上上之策!反复思考,荆轲选定了太子丹的门客兼死士,秦舞阳?自称十三岁就可以杀人,对太子丹言听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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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邯郸待了两月有余,嬴政回到了咸阳。
赵高将燕国的流言一字不差的汇报给嬴政。嬴政端坐在龙椅之上,脸上略过一丝不易察觉笑容。
“把丽姬献给寡人?有意思......赵高,你即刻下去,此此事推波助澜。”
“诺。”
到底是太子丹,为了迫使荆轲来咸阳行刺,这种谣言都编的出来——不过,这也刚好给嬴政一个彻底扑灭燕国的理由。
燕国终究要顺着历史的方向发展了。唯一不同的是,荆轲的对手不再是个凡夫俗子,后世也不再会有“秦王绕梁祝”这个成语。
“姬丹,寡人要你追悔莫及!”嬴政心道。
自从当上秦王,嬴政从来不以正义的一方自居。灭六国是历代秦王的心愿,也是嬴政当前的目标,所以从来不在意各国百姓对他褒贬不一的评价。
同样的,太子丹为了改变燕国而做出的各种抗争,也都能理解。只可惜,他没有那个运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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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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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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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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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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