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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纨绔的由来

  我们的祖先开始的时候和一般动物没什么差异,后来因为进化和进步,才开始有了羞耻心,这应该是最初的道德观念。发明了纺织就有了防寒遮羞的布料制作的衣裳:上身为衣,**为裳,不过那种&"裳&"就是围裙,里面没有裤子,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真空。加上那个时候也没有茅房,方便倒是方便,可是到了冬天,寒风吹过还是会凉飕飕的,就和什么都没穿似的。

  史书记载,相传是那位把赵国的国都定在邯郸的赵武灵王赵雍(约公元前340-前295年)处于打仗的考虑,按照北方民族的服饰对原来的衣裳进行了改革,史称&"胡服骑*&"。就有了&"绔&"这个词,《说文》的解释说&"绔,胫衣也&"。经过改良的&"绔&"其实就是只有裤腿、没有裤裆,就和小孩穿的开裆裤差不多,好就好在绔是**,外面还穿了一件袍子,自然也就可以遮丑了。m.xiumb.com

  平时走路干活当然不成问题,不过行军打仗、尤其是骑马的时候,**毫无疑问的会因为颠簸和**而受不了。为了保护男性最重要的**,于是又加上了一根布条,现在日本相扑的那种兜裆带就是原来的模样。在实际运用中,可能那些骑兵觉得这样太麻烦,为了简便,于是就把&"绔&"的**给缝合起来,进而发展到现在连裆裤的雏形。不过那个时候不叫裤而叫裈,音同字不同。

  从&"裳(裙子)&"到&"绔(开裆裤)&"再到&"裤(连裆裤)&"是服装进步的演变,可是那个时候手工制作的纺织品、尤其是丝绸很昂贵,所以《礼记》明确规定:&"衣不帛襦绔。&"也就是说不能用丝帛来制作襦和绔,因为用太好的材料来制作**过于奢侈。但是后来那些官宦和富贵人家的后代依然违背先贤的教诲,仍然选择用丝帛来缝制绔,《汉书·叙传》记载说:&"出与王、许子弟为群,在于绮襦纨袴之间,非其好也。&"那些官二代和富二代就被称作纨绔子弟了,用现在的语言说,意思就是&"穿着丝织开裆裤的富贵人家的孩子&"。

  说到纨绔子弟,首先想到的就是八旗子弟,主要指的是最初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满洲八旗(后来又有了蒙古八旗和汉八旗)的后代,也就是那些倚仗祖上有功于国而自己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们。由于他们的前辈参与打下江山有功,论功行赏有的成了皇亲国戚,有的地位煊赫,就是一般的旗人,也因为地位特殊,世世代代食禄或者受到官方的照顾。在和平年代,久而久之就在清末出现了一些凭借祖宗福荫,领着&"月钱&",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沾染恶习,腐化**的人物。

  老舍先生是正宗的满族旗人,在他的那本《正红旗下》中就指出过不少八旗子弟之所以沦落的原因:&"按照我们的佐领制度,旗人是没有什么自由的,不准随便离开本旗,随便出京;尽管可以去学手艺,可是难免受人家的轻视。他应该去当兵,骑马*箭,保卫大清皇朝。可是旗族人口越来越多,而骑兵的数目是有定额的。于是,老大**也许补上缺,吃上粮钱,而老三老四就只好赋闲。这样,一家子若有几个白丁,生活就不能不越来越困难。这种制度曾经扫南荡北,打下天下;这种制度可也逐渐使旗人失去自由,失去自信,还有多少人终身失业。&"

  老舍先生曾对当时的八旗子弟的日常生活状况作过绘声绘色、入木三分的描写:&"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这么浮沉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是呀,以大姊的公公来说吧,他为官如何,和会不会冲锋陷阵,倒似乎都是次要的。他和他的亲友仿佛一致认为他应当食王禄,唱快书,和养四只靛颏儿(注:一种小鸟)。同样地,大姐丈不仅满意他的'满天飞元宝',而且情愿随时为一只鸽子而牺牲了自己。是,不管他去办多么要紧的公事或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决不考虑可能撞倒一位老太太或自己的头上碰个大包。……他们老爷儿俩都聪明、有能力、细心,但都用在从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与刺激。他们在蛐蛐罐子、鸽哨、干炸丸子……上提高了文化,可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他们的一生像作着个细巧的、明白而有点糊涂的梦。&"

  由于制度使然,到了清朝末期,八旗子弟根本丧失了战斗力,朝廷不得不开始允许各地团练,这才有了湘军和淮军,这才有了袁世凯的小站练兵,而一旦等到那些地方武装和军阀变得强大,本来就少有效忠思想的封疆大臣拥兵自重,朝廷就逐渐丧失了指挥权和决策力,也就离最后的崩溃不远了。

  一般而言,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位帝王注定就是纨绔子弟,比如众所周知的**才子宋徽宗赵佶爱江山更爱美人。据《宋史》记载,在&"风花雪月何时了&"的奢华中,他的后宫有美女一万多,为他共生了38个男孩、42个女孩;再比如刘备的儿子刘禅,先是凭借着相国诸葛亮的辅佐、后又听凭宦官当政,最后投降之后被押到洛阳,居然留下了&"乐不思蜀&"的典故。不过,最为无耻和令人厌恶的还得算是末代皇帝溥仪。就算是亡国是他爹的过失,可是这个败家子先是盗窃自己的财宝,后又变成日本人的帮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难怪断子绝孙呢。

  南昌西汉海昏侯墓的出土轰动一时,于是就又想起了那位汉武帝之孙、&"汉废帝&"、第二代昌邑王、第一代海昏侯的刘贺。史载这位墓主5岁就继承了父亲的爵位当上了昌邑王,长大后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因为突然死去汉昭帝没有子嗣,权臣霍光力排众议,以皇太后的名义迎接刘贺到长安继承皇位。

  当上皇帝的刘贺将自己的狐朋狗友都封上高官厚爵很正常,擅自将符节上的黄旄改为红色,把御府中的金钱、刀剑、玉器和绸缎赏人也很正常;和随从的官员以及**官府的奴隶整夜聚饮算不了什么,竟然对**过汉昭帝的宫女们进行**也算不了什么,可是他居然跑到了当时正当芳年的皇太后寝宫之中欲行不轨就麻烦大了。始作俑者霍光看不下去就再次出手,废黜了登基仅27天的刘贺,改立汉武帝刘彻的曾孙刘病已为帝(史称汉宣帝)。和溥仪一样,刘贺的一生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在位27天,一生历经王、帝、平民、侯四种身份。

  纨绔子弟中间历史上炫富最厉害的大概就是西晋开国元勋大司马石苞第六子、任荆州刺史时竟胆敢抢劫远行商客,取得巨额财物,以此致富的石崇了,《世说新语》中记载:&"石崇与王恺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武帝,恺之甥也,每助恺。尝以一珊瑚树高二尺许赐恺,枝柯扶疏,世罕其比。恺以示崇。崇视讫,以铁如意击之,应手而碎。恺既惋惜,又以为疾己之宝,声色甚厉。崇曰:&"不足恨,今还卿。&"乃命左右悉取珊瑚树,有三尺四尺、条干绝世,光彩溢目者六七枚,如恺者甚众。恺惘然自失。&"

  石崇的炫富其实更有令人拍案惊奇之事。比如既然富可敌国,来石崇家想找个机会**的、寻开心打秋风的、献殷勤想当上幕僚的自然很多,到了吃饭的时候自然宾客满座。宾客吃饱喝足后自然要上洗手间方便,却发现石崇那个放着马桶和夜壶的厕所内居然有十多个袒*露背的少女在那里**着,每人手里都捧着托盘,或者盛着沉香兰麝,或者盛着锦衣华服,或者盛着洗漱用品,或者盛着护肤品,也就是说,到了香喷喷的厕所方便之后可以更衣,洗手洗脸之后再擦些护肤品,如今七星级酒店里恐怕也享受不到这样的**吧?

  史料记载,每逢大宴宾客,石崇都会安排美女在座上劝酒,就象今天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在酒店应酬的时候会叫小姐陪酒一样。石崇和现在所不同之处就是,如果发现宾客中有饮酒不尽兴者,石崇就会当即命令自己的家庭保安(保镖)杀掉为其劝酒的美女!所以即便是不胜酒力、但为了让美女能活命,宾客们也只好多喝几杯,以至当庭酩酊大醉。现在酒席文化盛行、各地风俗千奇百怪,石崇的这种杀美女的行为也属于激将法之一。

  可是事情也有例外。比如东晋宰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两兄弟曾共赴石崇的盛大宴会。王导虽然酒力很浅,因为怕为其劝酒的美女惹祸上身不得不强饮数杯,以致当场醉倒;而相反的是,大将军王敦本来酒量很大,但此公心肠很硬而且好恶作剧,任凭美女流泪劝酒也坚决不肯喝一口。一个美女被拉出去杀掉之后,他仍不动声色,依旧滴酒不沾,结果又一个美女拉出去,石崇一连杀了三个。大惊失色的王导责备自己的兄弟毫无恻隐之心,王敦回答说:&"彼杀自家人,关我何事?&"

  各位看官,是不是有些无言以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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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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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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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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