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的峡州没有现在这么大,长江水也没有现在这样污染;那个时候峡州的人口没有现在这么多,街上的汽车还知道礼让行人;那个时候的峡州还拥有很多和南正街一样的历史老街,也没有到处张贴提醒防止被骗的告示。南正街的人在当时最繁华热闹的解放路看见那个梳着妹妹头的关芳蔼都会问一声:&"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罗汉呢?&"
她就会咧着掉了一颗乳牙的**冲人家眯眼一笑:&"五哥在帮我买棒棒糖!&"
在南正街(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一部),没有谁不知道关芳蔼是我的小媳妇,这可是她的爸爸提议的、我的二妈答应的、她自己愿意的,算不上是包办婚姻。
我不知道关芳蔼的爸爸为什么看中了我,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我长得虎头虎脑,也很听话大人的话,也很乐于助人,他每天打完鱼、卖完鱼、扛着两支船桨和渔网回到南正街,叫一声我就会屁颠屁颠的帮他扛着其中的一支回家的缘故。反正他就是喜欢我,和我爸爸一起喝酒,不知什么时候起,两个在船上讨生活的大男人就互相称为亲家了。晚上的时候,关芳蔼的妈妈拉着嗓子要她爸爸回去帮小丫头洗澡,正在和我爸爸下象棋的她爸爸头也不抬的就回了一句:&"叫罗汉帮她洗,反正是他的小媳妇!&"大家就笑得要命。
我不知道关芳蔼的妈妈看中了我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就没有母亲,出于一种很淳朴的母爱;也许因为我生下来就有九斤,又被杨大爹(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说成是罗汉,还有些小聪明;也许是因为女人之间赌输了,推*不了;也许是看着我是南正街的宝贝,以后少不了会有人照顾我,可是她自己说,因为我听话,要我吃奶就吃奶,要我带着小丫头就带着小丫头,叫**什么就干什么,把小媳妇交给我她放心。
我的二妈、也就是我的二哥、三哥的妈妈邱老师(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一部)是那所最有名气的一中的优秀女教师,文化水平高、知识面广、教学水平高,据说是南正街唯一一个读过华中师范的女人,算得上是科班出身,整条街的男女老少都尊敬称她老师。可是我二妈第一次将襁褓里的关芳蔼抱出来声称晒太阳,却抱进了杨大爹的杂货店,非要那个被大家称为杨神仙的老人给我和这个小丫头算算生辰八字,看看婚姻如何。
&"别信迷信好不好?你也算是知识分子了,怎么不相信科学?&"杨大爹根本不理会邱老师的诉求,用自己的手指拈了一点红糖抹在关芳蔼的**上,那个刚满月的女婴很愉快的用**的小舌头*了*自己**的**,转动着灵活的眼睛找人,当看见我的时候一笑,还有些咿咿呀呀的声音,不少人都看见了那个情景,自然惊讶不已。
杨大爹淡淡一笑:&"看见没有?这还要算吗?这丫头面圆鼻正、耳有垂珠、笑得开心、声音柔和,还能自己认人,一看就是罗汉的小媳妇!&"
二妈很多年以后告诉我,根据她的猜测,小媳妇望着我一个人笑既有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上也有她妈妈奶水的气味,也就是&"有奶便是娘&"的体现,不然的话就真的要相信姻缘天注定了;不过二妈倒是对杨大爹所说的那些面相的评价深信不疑,就把关芳蔼当作自己的媳妇了,而且一直强调选人要注重面相,不要一味关注相貌!琇書網
不管关芳蔼的爸爸如何看重我,她的妈妈如何喜欢我,我的二妈如何把她当自己的媳妇从小培养感情,南正街的所有的人都知道,小媳妇就是喜欢我。
我不知道关芳蔼为什么喜欢我,也许是当时还在站桶里练习站立的她从小就习惯跟我一起玩;也许是我会和南正街的孩子们一起出去玩、给开始学着走路的她带回来一些当时峡州郊外随处可见的野果,从桑葚到核桃、从柿子到板栗;也许我在南正街的时候长得很壮实,给那个当时小巧玲珑的她有一种安全感;也许是因为从小就***的她习惯奶声奶气的要我帮她做事,而我们家四个哥哥都乐见其成,我就不得不服从,虽然有些不乐意。
也许是因为成为我的小媳妇就可以随随便便进出南正街的三个王家,而且会受到热情的款待的缘故;也许是看到杨婷婷(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系在我三哥裤腰带上所受的启发,也就欢天喜地的成为我的影子;也许是跟着我,那个慢慢长大的女孩子也可以拉大旗作虎皮,跟着我到处吃大户的缘故;所以无论有谁问她,她都会底气十足的回答:&"五哥是你们家的,我也是你们家的,因为我是五哥的小媳妇!&"人家就喜欢听见这样的回答,所以每一次她都能吃到最好的,也能享受到最好的。
其实我是不太乐意要她当我小媳妇的,因为关芳蔼那个小丫头太粘人,南正街到处都听得见她尖声尖气喊我的声音;因为小媳妇的名气太大,连我们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了,学校春游的时候,还要我把小媳妇带着一起去,居然获得全班同学的一致赞成,我汗!我就想否认这一点,却被老爸打一巴掌:&"这样好的小媳妇哪里去找?&"二妈会耐心的做我的思想工作,讲了一大堆历史人物,我都忘记关芳蔼究竟是貂蝉还是王昭君。
不管我愿不愿意,关芳蔼就牢牢地系在我的裤腰带上了。出门的时候如果不带着她,她就会哭得像个小泪人似的;拉着我到她家吃饭如果不愿意,她就会噘着嘴和我生气;有时候还会赖在我家里要和我睡觉,所有的人都认为合情合理,他们认为这叫两个人培养感情。于是我就不得不除了上学以外就和那个小媳妇形影不离。出门的话不是牵着她的小手就是让她的小手和杨婷婷那样,塞在我的衣袋里面,要不走不动了就很幸福的趴在我的背上。
关芳蔼下巴下面的那个几乎看不见的小伤疤就是我背着她在长江边向上爬长长的石阶的时候,脚下一滑、摔了一跤,不小心跌倒被磕破的,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处置,可还是被缝了两针。我的爸爸带着我去给关芳蔼的父母道歉,差点没把我打死,还骂得我抬不起头来:&"要是小丫头被你破了相,我就揭了你的皮!&"
关芳蔼的爸爸宽宏大度:&"蹭破一点皮至于大题小做吗?&"关芳蔼的妈妈说得好:&"就算破了相,也是你家罗汉的小媳妇!&"而关芳蔼已经将刚才的事早就忘到脑后去了,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跑:&"五哥,快走,田大妈说给我做**糕吃的呢!&"
在南正街没有人不喜欢这个唇红齿白、聪明伶俐的关芳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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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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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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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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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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