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柔从悲伤的回忆中清醒过来,抬眼就撞进钱奕鸣温和而充满担心的眼眸里。
她甜甜地一笑。
她是怎么了?
她都重生了!
她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什么都没有、卑微地求生存的孤苦伶仃的女人。
她现在是一个幸福任性的小女孩!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里让人太拘谨了,不太习惯而已。”
钱奕鸣对这个答案并没有怀疑,就是他,第一次来这里,也有几分的紧张,不过不想露怯,才强装着镇定自若而已。
他猜想过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没想到,会这么厉害。
只是吃一顿饭,就如此的大费周章,其他的行事还不知道要吓人成什么样子呢!
刚才一直不方便,也没有问问曾以柔,是怎么认识这样厉害的人物的。
早知道有这种关系,他们还操心什么呀!
饭桌并没有多大,就坐着方浩轩、林志伟和钱奕鸣、曾以柔四个人,他们两人说的悄悄话,对面的人当然也听到了。
方浩轩有些懊恼,自己不会一出手,就把小姑娘给吓住了吧!
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也没有想到会让她不适应。
他忙补救道:“柔柔,你不习惯这里吗?要不,我们现在换个地方吃饭?”
说起来,曾以柔跟方浩轩的交情并没有多深,上次偶然见面,还是对方帮忙自己的多,她还没有那样自大地以为自己有什么主角光环,能让人见了自己就跟喜欢人民币一样。
她更加不好意思地说道:“叔叔,没关系的!我就是第一次来,觉得不太适应而已。不用换的!
再说,叔叔,就我们这样普通的家庭,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几次机会来这样高档的饭店,我能借着你的光,开开眼界,高兴还来不及呢,你给我们换了地方,不是该让我遗憾了吗?”
最后,说完,还调皮地做了一个鬼脸。
众人都跟着笑了起来,气氛也跟着随和了下来。
这样自我调侃的话,原本不过是坦诚的实话而已。
方浩轩却心疼的不行,觉得女儿该娇养,曾以柔就该跟她的名字一样,养的娇娇的柔柔的,来个饭店吃饭,算什么大事,也要被人给看不起,仿佛是在戳着自己的胸膛,说自己没有尽责一般。
他开始细心地帮曾以柔布菜,给她耐心地介绍着菜名和主要的配菜、做法,对于自己喜欢吃的,自然就不注意地多说了两句。
曾以柔也趁着多停留的时间,多吃了几口眼前的水果玉米羹。
方浩轩看着跟小老鼠一般偷吃的曾以柔,不再着急地介绍了,用公勺又给她舀了两勺,才笑着问道:“柔柔,喜欢吃甜的?”
曾以柔咽下口中甜软的水果,喝了一口汤,才道:“嗯,喜欢。我特别喜欢吃玉米羹,加上水果的香甜,就更加可口了。我妈妈就经常给我做玉米羹吃。
我妈妈还跟我说,我姥姥做的玉米羹最好吃了,我很小的时候,就能吃一小碗。后来,我奶奶去世之后,我妈妈做的味道怎么也不对,我饿得哭得嗓子都哑了,都不肯吃东西。
幸亏我从小就好养活,吃不到,时间长了,忘记了,就不会再挑食了!”
……
“浩轩哥,这是我妈妈做的玉米羹,陪着土豆丝,你尝尝好吃不好吃?”
“浩轩哥,快来吃玉米羹,今天赶时间,都没菜了,给你包一包糖,你尝尝好不好吃?”
“浩轩哥,今天是我熬的玉米羹,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浩轩哥,我经常给你带玉米羹,你到底是喜欢吃,还是不喜欢吃呀?都没有见你提过意见!”
……
一碗玉米羹,许多以为早就遗忘的记忆,就这样冷不丁地从脑海里浮现出来,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那个单纯地仰望着自己的女孩,其实,他在来这个小山村之前,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粗糙的东西,更加谈不上会喜欢吃什么玉米羹。
只是,在这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在这个时常饿肚子的环境里,有人,经常会想着偷偷给你带一碗难得的热乎乎的食物,想着你是否有吃饱,是否吃的好,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Χiυmъ.cοΜ
方浩轩也给自己舀了一勺玉米羹,喝了一口,怀念地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玉米羹了!今天突然想着尝尝,才让厨房做了一股。
这碗是够精致的,里面的材料也放了不少珍贵的东西,可是,却远远不及记忆中那一碗普普通通、甚至没有什么味道的玉米羹。”
咦,这玉米羹,还有这么多的故事呀?
怎么闻着好像有点粉红色的意味?
好想知道,好好奇呀!
曾以柔一边喝着粥,一边用亮晶晶的目光贼兮兮地看着方浩轩。
方浩轩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外漏过情绪了,还跟人聊起了从来不跟人提起过的那段难忘的回忆,连他自己都觉得万分意外。
他几乎是话音一落,意识到不对劲儿,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视线扫过曾以柔,看到她可爱的小样子,心情也跟着不那么沉重了。
他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哭笑不得地说道;“傻丫头,想什么呢!快吃东西!你不是说,下午还有事情要忙吗?”
曾以柔这才想起了正事,不敢再耽搁,忙赶紧填肚子。
林志伟则在一旁很努力地在控制着自己的视线和表情。
他跟着方浩轩这么长时间,还从来没有见他这样无意识地外漏情绪,正面跟人聊起过他的过往。
他虽然猜到了一些事情,却一直以为方浩轩不过是想找回自己的孩子,对过去的那个人并没有多少的感情,毕竟他现在的家庭让人十分的羡慕,不该有什么不能说的过往。
可是,今天,他从方浩轩说的那两句话里,却听出了,他对那个人还是有感情的。
那么,他对现在的家庭又是什么态度?
他认知中的方浩轩并不是一个多情的人。
他都有些不知所谓了。
领导的心思,真是太让人难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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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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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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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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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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