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小将”冲锋的时候,是战场上一道好看煞人的风景。绿草如茵的原野上,一袭银光,摇戟而上,犹如白云掠过绿地。
郭乐身后的亲兵们,随着一声呐喊,各挺长枪,杀向那些辆装着木栅的马车。
“杀——”
林英举枪来迎。
这林英是个高大身材,比郭乐高了有半个头,手里一杆长枪,黑马长枪,威风凛凛,他见郭乐来得迅猛,大喝一声,挺枪便刺。
两匹马“沓沓沓”奔到一起,马头一错,长枪与画戟在空中相交,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林英力大,横枪一扫,把枪杆当作棍子使用,又朝郭乐头顶扫来。
郭乐戟头倒转,戟杆一迎,将马匹兜头一转,戟上的倒钩,削向林英的手臂。
“叭,”戟与枪,又在空中撞在一起。
郭乐暗暗叫道:“这家伙有把子力气,只怕不在寇喜之下,不能跟他来硬的。”
林英杀得性起,大喝一声,举枪又是一招横扫,逼着郭乐与他较量力气,他已经看得出来,郭乐的臂力,比自己差了一截,这在战场上,是会吃亏的。
但是郭乐的白马,往旁边一跳,郭乐将戟杆一顺,顺着他的枪杆滑过,借力打力,轻轻巧巧,把枪推向一旁,就在林英的力道用老的这一瞬间,画戟一摇,戟头直戳他的脸,只见一道白光,冲着面门而来。
这一招无声无息,又快又猛。
郭乐的戟法,本来就神出鬼没,他脑子又灵,临敌之时,又不断改进,吸收别人的先进技能,因此武艺长进很快,这一招,便是他学习萧柔剑法中的绝招“仙女望月”,自创出来的。
林英大吃一惊,赶紧仰头后闪,但是他刚刚闪避,郭乐的戟头已经下沉,砍向林英的手臂。
戟,尖端有刺,旁边有刃,既可以直刺,又可以横削,这一下“纵砍”,威力不比长刀差,只听“嚓”的一声,戟刃直砍进林英的左臂。
“啊——”
林英大叫一声,马匹回拨,痛得浑身一震。
他左臂受伤,血流如注,但是这家伙却不后退,而是将牙一咬,单臂持枪,又朝着郭乐刺来,威势不减,依旧勇猛无匹。
郭乐见林英如此勇悍,倒是吓了一跳,这家伙……伤了一只胳膊,还能单臂再攻,挺让人佩服。
佩服归佩服,但是郭乐却不会和他客气,这个林英,是眼下助纣为虐的急先锋,逮捕李公度,极力为造反张目,乃是李师道的得力助手,留他不得。琇書蛧
“嗨——”郭乐大叫一声,画戟一顺,斜向挥出,正缠在林英的枪杆上。这一回,林英只剩下一只胳膊,他要和郭乐较量力气,可就占不了便宜了。
枪杆上有红缨,戟杆上也有红缨,两团红缨搅在一起,郭力以力打力,狠狠一夺——
林英被他拽得朝前一扑,差点掉下马来。
要是别人,早就弃枪认输,或是栽下马去了,但是林英确实凶悍,右臂一挺,握紧枪杆,挥枪横扫,一条单臂,犹自将枪舞得如风车一般,发出“呜”的一声闷响。
只不过……此时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快要油枯灯尽了。
郭乐把身子在马鞍上一伏,象是一张纸片,贴在了鞍桥上,手里画戟一抬,又是一道银光闪过,戟头似一点白色的流星,闪电般刺进了林英的脖颈。
“噗——”
一腔鲜血,从脖子里窜出来,染红了银亮色的戟头。
林英再也叫不出来了,身子直挺挺地在马上一扬,被郭乐的戟头一下挑落马下。
……
林英被郭乐一戟挑死,马车旁的战斗,就已经宣布结束了。
林英部下的那些士兵,有的逃散了,有的被郭乐手下的亲兵杀死了,谁还继续傻乎乎地守着几辆囚车?
一哄而散。
郭乐的亲兵们,上前一顿刀枪,把马车上的囚车给砸开,从车上救下几个人来,这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显然是一家子,为首的一个花白胡子穿儒衫的年老文士,满面憔悴,五花大绑,有亲兵问道:“尊驾是谁?”
“李公度。”
大家一听,登时欢呼起来,“李公度,李公度救下来了……”
郭乐驱马上前,将画戟挂在马鞍上,一拱手,“李先生,我们是罗家军,特意来救你。”
……
在郭乐率领前锋部队猛打猛冲的时候,罗子骞带着主力,从两翼展开包抄。
战斗一开始,鲍黎的曹州兵,便呈现一种溃乱态势,这既给了罗家军迅速取胜的良机,同时也带来了难处,这便是……追穷寇,是件挺费劲的事。
谁都知道,击溃战,不如歼灭战,但是,如果敌人不想接战,一心想逃,撒开丫子狂奔,你要想把他追上,那可费力气呢。
罗子骞只能采取包抄行动,从两翼合围,能追上多少,便是多少。
他提着长矛,带领骑兵,尽量朝着敌兵聚集的地方追赶,就象手握一张大网,去捕捉散乱的鱼群,最好的方略便是朝着全群集中之处撒开网绳。
独角兽撒开四蹄,如风驰电掣一般,很快甩开了部队,追到敌兵的阵营里。
两刃矛左右一挥,便把两个敌兵打下马来。
但是他不想和敌人的小兵多纠缠,他纵马朝着一股由精锐骑兵保护着的敌人将领冲过去。
那群敌人,虽然旗帜早就扔了,但是古代战场上,将领和士兵所穿的服饰,是不一样的,盔甲服色,区别很大,一眼就能区别出来。
“哪里走——”
罗子骞大喝一声,拍马摇矛,直冲上去。
独角兽充分显出了“特等好马”的特质,跑得既快又稳,身子拉成了一条线,就象一张充满张力的硬弓,劲道十足,在这样平缓的坡地上,当真是疾如闪电。
两刃向前一伸,将一个正在逃窜的敌兵,从马背上挑落下去。
一人一马,就象是猛虎趟入羊群,又象是一把利刃,搅开了一片浪花……
他追上了那员正在逃窜的敌将。
罗子骞大喝一声,“鲍黎,再敢逃,我把你穿糖葫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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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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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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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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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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