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映红了九女坡,一天的燥热尚未褪去,两军阵营里,同时升起阵阵炊烟。
几万大兵,埋锅造饭的时候,炊烟袅袅升腾,同天空的晚霞,连接到一起。
草上飞拿了两身平卢兵的军服,来找罗子骞。
“将军,换上敌军的军装,咱们出发吧。”
“现在吗?”罗子骞奇怪地问:“不是等天黑再去吗?”
“错了,天黑以后,敌人反而会加强防备,一会他们就要吃晚饭了,这是防备最松懈的时候,很容易混进去。”
“哦,好吧。”
“将军,先别吃饭,人要是吃太饱了,就容易犯困,脚脚下不灵便,而且还犯傻。”
对于草上飞这套理论,罗子骞倒是表示同意,确实,根据现代医学研究表明,人吃饱了以后,确实影响运动效率,而且影响思维敏捷度。
草上飞,很先进嘛。也许是盗贼这一行,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经验吧。
两个人匆匆换上敌军的军服,每人提了一条长矛,走出自己的营寨,绕了一个大弯,向敌人的营地绕过去。
一边走,草上飞和罗子骞每人捡了一大抱柴禾,装作是捡柴烧饭的“炊事兵”,从侧面绕进敌人的兵营里。
因为营寨是匆匆扎下的,因此非常粗疏,既无寨墙,又无壕沟,只掘了两条拒马沟,可以一跨而过。两个人背着柴禾,守营的哨兵连问也懒得问,瞅了他们俩一眼,便放行了。
草上飞很有经验,进入敌人营地,既不东张西望,也不神色慌张,一副坦然自若的模样,把柴禾随便放在一旁,带着罗子骞径朝中军帐的方向走过去。
营寨里,人来人往。
满营的士兵,都在做饭、吃饭,古时的军队,吃饭单位和现在不同,那时没有现在这样轻薄好用的大铁锅,一般都用陶釜煮饭吃,容量不大,因此只能几个人一组,作为一个伙食单位。
平卢士兵,正在用陶釜煮小米粥,里面放上土豆。营地上一片米粥香气。
不要以为这样的伙食很艰苦哦,在唐朝,没有冷冻设备,没有罐装食品,没有保鲜手段,没有压缩技术……肉菜荤菜除了大宴三军的时候,在战场是很难吃到的哩。
这种熬得稠稠的小米粥,佐以土豆,其实既有营养,又能填饱肚子,算得上很好的伙食了。
……
草上飞带着罗子骞,穿过一队队席地而坐,稀里忽鲁喝粥的士兵,走过一列列帐蓬,拐弯抹角,径直走向中军。
有放哨的士兵,偶尔查问一句,草上飞一概回答:“中军传令的。”
甚至有时候,草上飞还对正喝粥的士兵开一句玩笑,“老弟,粥熬得挺香啊,一会给我一碗喝。”
几万大军,营地一占就是十余里。
草上飞和罗子骞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天色渐渐就黑了下来。果然象草上飞估计的那样,士兵们吃完了晚饭,警戒便有所加强了,一队队的士兵,被派往外面,担任警戒巡逻。
一阵阵的号角声,此起彼伏。
草上飞把一块长方形的腰牌,交给罗子骞,“给,这是他们中军的腰牌,可能用得着。”wWW.ΧìǔΜЬ.CǒΜ
“你刚刚偷来的?”罗子骞吃了一惊。
“对,”草上飞炫耀地把袖筒里的一堆腰牌、铜钱、珠串……晃了晃,“刚才一路上拾来的。”
走了这一路,罗子骞丝毫也没看见草上飞有什么偷窃的动作,却在不知不觉中“拾”了这么多东西,简直让人莫明其妙。
盗贼本性。
本事啊。
“草上飞,你别瞎偷了,不要节外生枝。”
“没关系,他们发现不了……罗将军,你先等一等,”草上飞看见一座高大帐蓬,不断有士兵出出进进,门口还有士兵把守,他对罗子骞说:“你等我一下,我再去偷点东西。”
“你还偷啊。”
“嘿嘿,罗将军,不偷,咱们怎么进中军帐?你跟站岗的哨兵说,咱们进去找李师道聊聊么?”
“那……”
“你放心吧,我马上就回来。”
草上飞大摇大摆,朝着那座大帐蓬走过去,罗子骞不禁摇了摇头,他觉得象草上飞这种人,应该属于人类中的“另类”。
夜色,越来越朦胧。
忽然罗子骞发现,不远处有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女人,匆匆走过,从身材、姿势上看,绝对不会错,确实是女人。
嗯?
他们队伍里怎么有女人?是带的随军歌妓?还是军官家属?罗家军里,除了萧柔以外,便再没别的女人,因此罗子骞觉得有些不理解。
他们带着女人来打仗么?
……
时候不大,草上飞从那个大帐蓬里出来了,身上还背着好几个鼓囊囊的皮囊。
皮囊是盛水用的,是古时行军打仗必备之物。
“好了好了,”草上飞笑嘻嘻地说:“咱们说是送水的,就能进中军帐了。”
罗子骞恍然大悟,冲草上飞伸伸大姆指,接过两个大皮囊背在身上,两个人就成了毫无破绽的“送水兵”,向着中军大帐的方向走过去。
天色,完全黑下来了。
中军帐建在一处坡岗下,背靠土坡,比普通帐蓬大了数倍,门口有数名持戟武士站岗。草上飞和罗子骞对哨兵说是“送水的”,验了腰牌,把长矛放在门口,便被放行了。
大帐内,灯火通明,里面面积颇大,分为里间、外间、旁间,就象一座移动的房子一样,中间用帘子隔开,因此主将可以将士兵埋伏在旁边,“摔杯为号”,诛杀他人。
背着水囊进入帐里,罗子骞心里一阵兴奋,原来混进中军帐竟然这么容易。
他不禁联想起来,自己的中军帐,是否也这么容易混进奸细呢?看起来,也差不多,那些送水的、报信的、巡逻的士兵,自己也并不认识啊……
“站住,”
突然一声喝斥,一员武将,从账里出来。
罗子骞和草上飞刚刚迈进外间,便被这员武将给喝斥拦住了。
罗子骞吃了一惊,他抬头看去,这员武将……
坏了,这是熟人……
真是冤家路窄,他认出自己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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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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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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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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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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