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子骞嘿嘿一笑,“你说的这些,我全都干过。”
郭乐惊得从椅子上蹦起来。
“罗将军,你是说……你就是神仙?”
“不,我不是神仙,我是说,告诉你这些话的人,才是神仙,郭乐,在天上飞,其实并不难,一日千里,更不难,只不过,现在的人还做不到……我跟你也解释不清,总之,我没骗你,我真的做过。”
寇喜惊得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罗将军,你……是不是喝多了?”
“哈哈,反正也解释不清,你们就当我喝多了,就行了。”
郭乐满脸诧异,他放下酒杯,对罗子骞说:“将军,当初那位婆婆,跟我说过,遇到那个神仙般的人时候,让我问他一个问题,以证真伪。”
“好,你问吧。”
“那婆婆给的问题是:灯盏的火头,朝向哪里?”
罗子骞哈哈一笑,“这太简单了,现在,无论蜡烛还是油灯,火头自然是冲上的,但是到了千年以后,灯火大都朝下,当然也可以朝向任何一个方向。”
现代社会,都用电灯,灯光自然是朝下的居多。
但是,象寇喜这样的人,是不会理解“灯火朝下”这种事的。
郭乐一听,却是面露喜色,起身朝着罗子骞躬身一揖,“罗将军,原来你就是婆婆说的那个神仙,郭乐侥幸,能遇神仙,三生有幸。”琇書蛧
连寇喜也瞪大眼睛站起来,“罗将军,这……你是神仙?”
“不不,”罗子骞赶紧把郭乐拉回到椅子上,“我不是神仙,你要让我现在往天上飞一回,那可愁死我了,哈哈……咱们不说这个,喝酒,喝酒……”
……
无论罗子骞怎么解释,郭乐和寇喜,也把他当作“神仙”了。
罗子骞说:“神不神,咱们都得先顾眼前,刘济将军拨给我一万兵马,我想,这一万士兵,咱们把它训练成精锐铁骑,将来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就得靠它了。”
“没问题,”郭乐说道:“训练士卒,我还有些路子,兵书战策,鬼谷子的,孙子的,我自幼倒还读得精熟,马阵步阵,战守埋伏,都能应付。”
罗子骞大喜,“太好了,郭乐兄弟,我就知道你是匹千里马,难得的良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今后,咱们共同大展身手,训练出一只无坚不摧的铁骑,扬鞭跃马,征战四方,为保大唐盛世,杀他个一溜胡同……”
……
罗子骞带领郭乐、寇喜,从刘济所属兵马,以及俘虏的降兵里,挑选了一万士兵,组成了五千骑兵,五千步枪的军队。
士兵们的装备军械,刘济尽可着让罗子骞选好的。
“罗兄弟,我既然让你组建亲军,就是让它日后有用,你不用客气,什么好,你拿什么,军械粮草,锣鼓旗帜,备得充足一些。”
“那我可不客气了。”
罗子骞挑选的士兵,都是剽悍勇猛,少有家室之累的人,他言明:“跟我当兵,三年为期,军饷优惠,但是随时远征,可能打到岭南,也可能打到楼兰,怕死的,恋家的,都不要跟着我。”
一支精锐之师,很快便组成了。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军械齐整,这是一支真正的劲旅。
罗子骞心里这个高兴啊,简直是——心花怒放。
终于有了一支隶属于自己的军队了,这是真正的姓“罗”的嫡系,亲军,我自己的军队。以前,虽然也常领兵打仗,但那不是镇海李锜的兵,张子良的兵,便是卢龙刘济的兵。
那只能算是“借兵”。
说起来,老子这个“游击将军”其实一直没兵。现在,终于有一属于自己的嫡系部队了……
……
郭乐说:“罗将军,咱们开始训练吧。”
“行。”
但是,还没等郭乐开始训练,刘济便找到罗子骞,“罗兄弟,咱们还得马上出发,攻打乐寿。”
刘济的考虑,是对的,乐寿已经被围,应该尽快攻下来,否则夜长梦多,容易生变。
罗子骞说:“刘将军,乐寿城内敌兵不多,但是城池的防守颇为得法,我刚刚想了个办法,你容我两天,做些准备。”
“那好吧,越快越好。”
“两天就行。”
罗子骞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制作火药。
在常州的时候,罗子骞就已经使用过一回自制火药了,那回效果非常好,这回罗子骞在瀛州城内,找到了几个炼丹家,便决定再配制一部分火药。
收集硫磺、硝石、木炭……按方配比,罗子骞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这回顺手得多,一天多的时间里,他便配制了几大桶黑色的火药。
而且,还准备了几大桶辣椒面,几大捆臭菊草。
刘济问道:“你这是做什么?”
“上回攻城,城上的守军很有一套,除了射箭,扔滚木擂石,还往下扔火烧咱们,差点把寇喜给烧死了,这回,嘿嘿,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给他们品尝点香滋辣味儿。”
“这能行吗?”
“嘿嘿,行不行,我先做个试验,咱们体会体会。”
罗子骞把一把臭菊草,一把辣椒面,掺和在一起,然后再洒上一些黑色的火药粉。
旁边看热闹的,除了刘济,还有寇喜、郭乐、弥大通以及不少士兵、军官,大家看着“天神将军”罗子骞鼓捣这些奇怪的玩艺儿,都十分好奇,叽叽喳喳议论纷纷。
罗子骞点燃了一根火把,对周围看热闹的人们说:“退后,退后,我要点火了。”
就那么一把枯草,点火又能怎么样?众人谁也不肯往后退。
罗子骞把火把扔过去。
只听“忽”的一声响,火药登时引燃了,冒出一片白亮亮的火光,光耀夺目,继而一阵黑色的浓烟,迅速弥漫开来。
“啊——”
大家都吓了一跳,返身便跑。
谁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小把草,竟然会突然烧起来,闪出那么大的火光浓烟,瞬间便把周围几尺方圆给吞没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紧接着,一股刺鼻子、辣眼睛,同时又臭不可闻的气味,向四周飘散开来。
“呀,好臭,”
“好辣,咳,咳,”
“咳咳,咳咳,呛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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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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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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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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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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