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盛唐之刺遍江湖>第61章 风尘女子
  “风劲弓马凉,湖瑟夕阳长,将军逐雁去,远径两茫茫。”

  女诗人薛涛亲启朱唇,把这首诗朗诵出来。

  “好——”

  四周一片喝彩声。

  白居易捻着短须笑道:“不错,洪度(薛涛字洪度)这首短短的五言小绝,语句精致,小而传神,把罗将军挟弓马,驰湖州的雄姿,一笔勾出,人与景相谐,做得好。”

  罗子骞的脸都红了。

  天下第一女诗人,以我罗子骞作诗,把自己歌颂了一番,而旁边一群诗书大家,品评赏析,这……他满心都是惶惑和得意。

  我罗子骞会不会凭着这首诗而名垂青史?

  ……

  大家品诗赏句,罗子骞插不上嘴。

  他这点文学方面的墨水,在这些国学巨匠面前,不值一哂,还不如闷声大发财,装作文盲比较好。

  罗子骞发现,薛涛是个精致细腻的女子,她那一摞写满诗句的纸,都呈鲜艳的淡红色,而且每一张上,都画着一朵粉色的小花,看上去美丽温婉。

  这一定是她自己画的。

  唐朝的时候虽然有了初步的印刷,但是不可能大规模印刷这种彩色小信笺的。

  那些诗句,写在画着粉色花朵的信笺上,更显得美丽优雅。

  好一个典雅美丽,才华横溢的女诗人……

  ……

  有仆人端上茶点来,客厅简陋无比,烹茶的器具却是非常精致,雕着花纹的小铜釜,烧水煮茶,咕嘟嘟的水声里,将茶粉倒入,滚得三滚,再倒入客人面前的茶碗里。

  罗子骞品了品这些精心烹制的茶水,味道一般。

  又过得片刻,饭食端上来,芝麻胡饼,羊肉汤,黄米肉羹,还有生鱼片丝……食物很丰富,也很美味,比起坊间小店的手艺还强。

  自然还有酒。

  罗子骞在军营里,喝过几回酒,但是,说实话,唐朝的酒,确实不如现代的酒好喝。

  首先,度数不够,那些自酿的米酒,也就和现在的啤酒差不多,李白号称“斗酒诗百篇”并不能说明他酒量大,只是胃容量大而已。

  再有,很多酒因为酿造工艺所限,都挺浑浊的,甚至有漂浮物,这叫“浊酒”。“浊酒一杯家万里”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今天,罗子骞发现,白居易家里上的酒,不错,都是“清酒”,工艺先进,酿造精致,酒是清亮的。而且喝上去甜辣适度,味道不错。

  一群雅士,喝酒吟诗,谈天说地,颇为热闹。

  罗子骞不会吟诗,便只闷头开吃。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薛涛和白居易,谈话品诗之间,互相有那么一点“眉目传情”的意思。

  男女之间的情感,朋友情和男女情,是截然不同的。从感受到味道,天壤之别。罗子骞这些天正和萧柔如胶似漆,柔情似蜜,对于这种感觉,非常熟悉和敏锐。

  哈哈……

  当代第一才子,和当代第一才女,难道……正在谈恋爱么?

  这可有意思了。

  罗子骞回忆了一下,他在初中学习古文时,学过白居易的生平,似乎……他的妻子不是薛涛。

  这……

  这就更有意思了。

  但是,古人三妻四妾,司空见惯,况且这两人都才名冠绝当世,互相仰慕,通过文学互相探讨而生情愫,也很容易理解。

  萧免当场作了一道诗。

  “樽前浅笑声,多情似无情。相对愿君痴,吟月到天明。”

  罗子骞听不出这诗到底什么意思。

  他却发现白居易和薛涛的脸都红了。

  在座的其他人,却都鼓掌大笑,都说:“萧郎作得切,以诗作媒,催促白乐天早动情心,好极了。”

  原来,萧免诗里,暗有所指。白居易钟情于薛涛,人所共知。两个人年纪都挺大了,却是未曾婚配,本来是天作之合,可是却总是镜花水月,难以成缘。

  原因,便是因为薛涛是“风尘”中人出身。

  古人对于出身门弟,看得极重,白居易虽然身为一代大文豪,却也难以免俗。

  萧免等人,深知其中关窍,因此尽朋友之道,从旁劝慰。但是此类情事,又不好明说,只能以诗作介,宛转达意。

  这样吟诗作对之间,把友情相劝,盼望好事早成之意,传达给两位才子才女。虽然不着一字,但是借着诗句,却是表达得明明白白。

  在座的,尽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大才子,自然听得心领神会。满屋里稀里糊涂,既不明白诗句所云,又听不出所以然来的,就只有一个罗子骞了。

  白居易和薛涛的脸,却是全都红了。

  ……

  罗子骞酒足饭饱,从白居易家里告辞出来,萧免对他说:“明天,你可否到舍下一叙?”

  “是,我一定去。”罗子骞高兴地说。

  大舅哥相邀,自然立刻答应。不管白居易这段姻缘怎么样,我罗某人这段姻缘,只怕是要水到渠成了。

  高兴。

  穿越到唐朝,首先保住性命,而且还娶个媳妇,这……想起来也挺美的。

  ……

  第二天,罗子骞买了一大堆绸缎、珠宝之类的礼物,穿了一身新衣服,前往萧免的家拜访未来的大舅哥。

  要说罗子骞,长得确实仪表堂堂,小伙子肌肉发达,肩宽背挺,面相英俊,穿上一身唐朝的圆领宽袖长袍,当真是风流潇洒,一表人才。

  萧免全家热情接待,萧柔更是脸上乐开了花。

  家丁萧二保,笑嘻嘻地说:“罗郎,你还认得我么?”

  “哎哟,二保,对不起,咱们不打不相识。”

  “嘻嘻。”

  迎进客厅,免不了酒肉款待,罗子骞发现,大舅哥家里不用坐那个难受的布垫子了。

  他们拿出了象马扎那样的低矮木座,叫做“胡床”,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板凳。舒服多了。

  “凑合着吧,”罗子骞心道:“若是让他们体验一下二十一世纪的沙发,不知道会不会舒服得惊掉了下巴。”

  大家闲聊,很自然地聊到白居易等当朝大员。

  萧免摇头叹道:“大家都盼着白、薛二人,以诗作媒,琴瑟和谐,可惜呀,薛涛出身风月,总让白乐天难以跨过这道槛去。”

  “哦?他嫌薛涛出身贫贱么?”

  “白乐天胸怀阔达,本也不会这么狭隘,但是婚姻乃人生大事,家族约束,毕竟难以弃之不顾,薛涛幼有才名,只不过困为父亲病故,贫困无着,十六岁入了乐坊,投身风尘,真是可惜了。”

  罗子骞有些难以理解,“不至于吧?如果两个人真的两情相悦,又何必考虑出身门弟?”

  萧柔在一旁瞅了瞅他,“瞧你说的,不考虑出身门弟,考虑什么?”

  把罗子骞给问住了。

  是啊,这是唐朝。

  古代人,就是讲究这个的,你以为是二十一世纪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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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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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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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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