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盛唐之刺遍江湖>第4章 箭在弦上
  长江,浩浩荡荡,奔流如海。

  江岸上,冷风飒飒,落叶萧萧,罗子骞领着几个手下士兵,巡视自己的防地。

  远望江面,波涛翻涌,水声连绵,气势一片雄浑,江浪里,不时有一群群的黑色动物,露出头来,继而又隐没在浪涛里。

  “那是什么?”罗子骞惊异地问道。

  “回长官,那是江猪。”手下答道。

  “哦。”

  罗子骞虽然是北方人,但是到过长江。准确地说,是二十一世纪的长江。

  唐朝的长江,没有雄伟的大桥,没有现代化的防洪堤坝,更没有柏油公路、高楼大厦……它只有宽阔无比的江面,翻涌咆哮的滚滚浪涛。

  江上一排排的波涛,吼叫着拥挤着,一浪推着一浪,似千军万马一般,滚滚向前,浪涛拍在堤岸边,激起阵阵白色浪花。

  岸边芳草凄凄,绵延起伏,一群白羊隐在草丛间悠闲地啃草。

  那种原始的壮美,自然的浑阔,让人心驰神摇。

  罗子骞站在江堤上,只觉得心胸开阔,那种“横槊赋诗,饮马长江”的豪情,油然而生。

  江边上,一片红裙飘过。

  那是一个挑着鱼篓的渔家女,正漫步走上岸来。

  身材窈窕,体态轻盈,一袭暗红色襦裙,肩上挑着鱼篓,走在黄绿相间的江堤草丛里,简直就是一幅优美无比的风景画卷。

  罗子骞忍不住走下堤去。

  那渔女看见罗子骞,朝他微微一笑。

  这女子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肤色红润,明眸皓齿,是个美丽健壮的姑娘,启齿一笑,洒脱又可爱。

  “是钓的鱼么?”罗子骞笑着问道。

  “不是呀,是撒网打的哟。”

  “你自己?”罗子骞吃惊地问:“能撒网捕鱼?”

  “咯咯……”那姑娘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撒个网有什么稀奇?我不打鱼,要喝西北风么?”

  “嘿嘿。”

  罗子骞这才注意到,江边泊着一只小船,两头尖尖,摇摇荡荡,那一定是这姑娘的渔船了。

  他凑近鱼篓,向里观看,篓里的鱼足有二十来条,都有盈尺长,欢蹦乱跳。

  “兵哥贵姓,有空去我家吃鱼哦。”

  “谢谢姑娘……我叫罗子骞,请问姑娘贵姓?”

  “我叫桑如霜,排行老四,村里人都叫我桑四娘。”

  罗子骞觉得,唐朝女子身穿襦裙,裙带飘飘,洒脱而雍容,比现代女子的服饰要好看。

  “桑四娘……”

  罗子骞一句话没说完,忽然江岸上一阵“沓沓沓”的马蹄声传来。

  “罗长官——”

  一个传令兵,翻身下马,冲着罗子骞说道:“将军有事急召,请罗长官速去中军大帐候令。”

  李锜要召见自己?

  什么事?

  他立刻辞别了桑四娘,返身走上堤岸。

  ……

  此时李锜率大军,都住京口(今镇江市)。

  京口位于长江南岸,运河以东,处于黄金水道中心,交通便利,为镇海节度使驻防地,辖苏、杭各州。时值旧历十月,天气趋寒,平时各军兵马,都住军营,只有重大事项,才在中军帐内召集众将。

  但是,罗子骞只是一个“执戟长”,官职微小,一般来说,没有进中军帐与将军共同议事的资格。

  罗子骞心里明白,李锜召见自己,他看中的,是自己的武功。

  他匆匆穿戴好甲胄,背了那把“七星剑”,骑马来到中军帐前。

  让罗子骞意外的是,中军大帐里,传出一阵阵悠扬的乐曲声。

  笙管竹笛,间杂钟磬,优雅而清越。

  他翻身下马,在卫兵的引领下,进入中军大帐。

  帐内宽阔达数丈,以立柱撑起,配以案几、帘带、旗帜,旁边站立卫兵,气势恢宏,就和宫殿相仿。

  帐中,十余名盛装歌伎,正在翩翩起舞。

  唐朝舞技发达,自唐玄宗以来,歌舞艺术自宫廷至民间,盛极一时,以至每宴必有歌舞。乐坊兴盛,成为历代舞蹈艺术高峰。

  李锜身穿紫色宽袍,腰扎金带,头戴幞头折巾,坐在帐里,满面含笑,手捻胡须,正眯着鹰眼,欣赏歌舞。

  罗子骞被领到李锜的身后。

  “子骞,坐下,跟我一起赏乐,这首《霓裳羽衣舞》,乃是当年杨贵妃所作,甚是曼妙。”

  “是。”

  罗子骞在李锜的身后坐下来。

  帐里的舞蹈,正跳到高潮,十来个舞伎,五彩长袖飘摆,身段柔美,舞姿翩跹,和乐曲配合得恰到好处,一片洋洋华贵之状。

  罗子骞从未见过古代舞蹈。

  他是体育特长生,对舞蹈也不感兴趣。

  但是,眼前展现的这些远古乐声,古朴而浑厚,一种舒缓缥缈之意,逐渐浸染心头。洋洋的亘古宁静与悠远,让人觉得韵味悠长。

  大袖飘飘,丝竹宛转,仿佛如月宫中的仙子,凌空漫步……那种原始纯朴的美感让人一阵阵心驰神摇。

  李锜微微扭过头来,说道:“这《霓裳羽衣舞》乃是当年玄宗梦游月宫,闻仙乐,见众仙女身着羽衣,翩然起舞,醒来后根据回忆,记下乐曲,命杨贵妃和乐而舞,成为一绝。”

  “是。将军风雅高尚,不愧是人中龙凤。”

  罗子骞拍了一句马屁。

  应该说,罗子骞脑子灵,转弯快,这句马屁,拍的恰到好处。

  人中龙凤,在现代说起来,似乎无所谓,但是在古代,龙是代表天子,凤是代表皇后,岂是可以随便说的?

  但是,李锜不一样,他久蓄异志,就是想谋反当皇帝,你称赞他是龙凤,正巴不得哩。

  况且,这首《霓裳羽衣舞》既然是杨贵妃和唐玄宗所创,乃是宫廷乐舞,李锜在这儿得意洋洋地欣赏,享受帝王之乐,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Χiυmъ.cοΜ

  “哈哈,”李锜手捻胡子,仰头一笑,满面都是得意之色。

  ……

  一曲终于,舞伎都退下去。

  一名卫士走过来,躬身说道:“将军,都到了。”

  “叫他们过来。”

  二三十名兵将,聚在李锜的面前。

  李锜胖胖的脸上褪去笑意,神情变得威严而肃穆。

  卫队长吐突石浑,执一把长戟,站在李锜身旁。

  吐突石浑,便是那天在校军场场上,与罗子骞过招的那个黑大汉。他本是鲜卑族人,彼时唐朝强盛,很多各族人士投入军中效力,以求得大唐功名。

  “罗子骞,你近前来。”

  “遵命。”

  罗子骞毕恭毕敬,走到李锜的身旁,他发现,今天到场的,包括自己在内,全是“挽强营”亲兵。

  挽强营,便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勇武之士,组建成的亲兵卫队,相当于战场上的“特种部队”。

  众多高级将官,并未到场。

  他心中暗暗纳闷儿,李锜位高权重,他亲自召集这些挽强兵入帐,要做什么?

  一定非同寻常。

  “罗子骞,今日帐中,皆为勇武之士,而你为首选良将,若有征招,你愿意为李某效力么?”

  “将军有命,罗某万死不辞,随时候命。”

  罗子骞恭恭敬敬地举手为礼,躬身回答。

  (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唐朝人的称呼礼仪,远不象想象的那样繁琐刻板,就连李锜这样的诸侯大员,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士兵,也自称“李某”。

  其实唐朝盛世,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吸纳世界各地优秀风俗与文化,社会风气崇尚变革,从不刻板守旧,包括女子行为及装束,也是极为开放。)

  “很好,”李锜满意地点了点头,下巴上的肥肉,又颤动起来。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紧盯着罗子骞。

  “这几天,我要在这座中军帐里,杀一个人。”李锜轻描淡写地说道。

  他是一镇诸侯,手下千军万马,权倾盖世,要杀一个人,自然轻而易举。

  可是,他刚刚欣赏完歌舞,便立刻布置杀人,这……

  李锜,你特么的也太奇葩了吧。

  罗子骞心里觉得又诧异又好笑。

  “罗子骞,你跟石浑他们,好好排演排演,不可拖泥带水,必须一击致命,杀人,不仅仅是取人性命,更要震慑三军,扬我军威,杀一人而惊天下。”

  “遵命。”

  罗子骞不敢问要杀的人是谁。

  李锜也没讲明。

  吐突石浑和罗子骞这些“挽强亲兵”,当下按照将军的部署,演习从举杯为号,到击杀敌人的细节。

  罗子骞被指派为“第一杀手”。

  他没有想到,自己领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在中军帐内杀人。

  这个即将被杀的人,武功很高么?地位很尊贵么?

  否则,为什么要还要事先演练,派这么多的亲兵,一起动手?

  疑窦重重。

  ……

  晚上,罗子骞悄悄来到独孤丘的营房里。

  独孤丘的官职也是“伙长”,手下领五十名士兵,不过,他不算是“挽强营”编制,而是划归副将张子良麾下。

  独孤丘的房里有一个客人,红面长须,穿着一身普通的圆领灰袍,看上去神采飞扬,独孤丘介绍道:“这位是李云,李七郎,刚从常州过来,是咱们志同道合的朋友。”

  志同道合的朋友,那就是说,准备和张子良一起,反抗李锜了。

  “罗郎,刚刚听独孤兄说,你武功精绝,佩服之至,李某一介文人,却常钦慕武学之士,哈哈,以后大家同道中人,共讨逆贼,多亲多近。”

  这个李云,说话豪爽,快人快语,倒是让人一见如故。

  独孤丘笑道:“李云兄乃是诗仙李太白族家侄孙,有乃祖遗风,豪迈洒脱,虽是文人,却有武将风范。”

  李太白侄孙?

  罗子骞又吃了一惊。

  李白……这个名扬千古的伟大诗人,自己从上小学的时候,便是学着他的诗长大的。

  那些“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脍炙人口,千古传唱。

  李云呵呵一笑,“家祖诗文,诵于天下,却一生漂零,只是从未改过一身傲骨,某未得祖上真传,甚是惭愧。只留得一点忠君之志,尚可堪慰。”

  独孤丘说道:“刚才我和李兄,正在计议擒李锜,兴义兵之事,他在常州,已经和刺史颜防,秘密制定大计。”

  常州,也属李锜的防地,驻有兵马。

  罗子骞心里一阵兴奋,看起来,独孤丘等人,已经在秘密联络各地兵马,只等一朝起义了。

  到时候起大兵,擒李锜,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壮举,必将震惊全国。

  紧锣密鼓。

  箭在弦上。

  “独孤兄,李兄,我有一件事,向您二位报告。”

  罗子骞将李锜在中军帐中准备“杀人”的事,讲了一遍。

  李云站起身来,倒背双手,在屋里踱了几步。

  独孤丘也面目凝重,沉思起来。

  大家都在心里揣度,李锜要杀的人,到底是谁呢?

  沉默了一阵,罗子骞问道:“独孤兄,我猜测,李锜是否会杀掉手下兵将中,与自己不同心的人,比如,张中丞……”

  独孤丘摇了摇头,“张中丞做事,一向严谨,他在李锜面前,向来言听计从,恭敬顺从,前日李锜还对张中丞说,准备派他去宣州……不会,不会。”

  那会是谁?

  三个人猜测一阵,均不得要领。

  独孤丘说道:“罗郎,不管李锜要杀谁,此事,没有办法阻止,只要不杀你我同道,只好听之任之。”

  “那……独孤兄,我就只能听命于李锜,下手杀人了?”

  “对,只能如此,”独孤丘语气坚定地说:“眼下,李锜谋反叛逆,已是箭在弦上,而我们举旗讨逆,也是箭在弦上,值此关键时期,绝不可疏忽迁延,致生事变。你若不听李锜号令,势必引起怀疑,因小失大。”

  “好吧。”

  李云说道:“罗郎,成大事者,必不可拘小节,眼下大事未定,诸事隐忍为先,即便有人在帐中冤死,你也需不露声色,以博取李锜信任,以图后计。”

  “是,要我杀谁,我便杀谁,七星剑下,只怕要有一个冤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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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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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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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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