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盛唐之刺遍江湖>第一章 执戟郎,打爆校场
  “沓沓沓……”

  一匹快马,飞驰在校军场上,马上的军官头戴黑色铁盔,身穿黄皮甲胄,策马飞奔中,双臂拉动一把柘木长弓,一箭射出。

  “嗖——”箭如流矢,正中靶心。

  “咚咚咚,”旁边的军士擂起皮鼓来,满场一阵欢呼。

  “鹰扬校军场”是一个两个足球场大小的场子,边侧插了一排带黄飘带的三角黑旗。中间两杆大旗,写着“勇”、“武”二字,迎风飘扬。

  几百名手握枪矛的军汉环列场中,正在较量武艺。

  校场演武,这是军中盛事,每一个披甲官兵,无不以勇武为荣,技压群雄,勇冠三军,才是男儿本色。

  校阅台前,又一对武士上场了。

  他们脱去软甲,只身着褐色短衣,手持黑白两色木剑,高呼酣斗,疾转忙窜,剑影翻习。

  场上,旌旗猎猎,戈矛森森。阵阵杀声、鼓声、喝彩声。

  队列里,一个名叫“罗子骞”的士兵,此刻却是神情紧张,忐忑不安。

  他扶着一把长柄铁矛冰凉的手柄,几乎是呆若木鸡。

  他本不是士兵。

  他是现代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体育特长生。

  因为在一次业余拳击赛中,头部被击,晕厥过去,罗子骞昏迷了一天,当他醒来的时候,忽然发现身边都是黑旗甲胄、长枪大戟的士兵。

  特玛的……这是唐朝!

  他们操着古旧词汇,喝着自酿高粱米酒,一身的粗犷凶悍之气,而且……大多数人,斗大的字不识一担。

  唐朝元和年间。

  罗子骞心里这个苦啊。就算是穿越,你把老子穿越到贞观盛世,也享受享受锦绣繁华,天下来朝的盛唐气象,观赏观赏杨贵妃的肥美,大明宫的豪阔……可是,现在是宪宗元和年间。

  这是盛唐之末,乱世啊。

  天下纷争,战火绵延,刀光血影下的大唐河山,

  罗子骞学过历史,恍惚记得,唐朝盛世,到了元和年间已是末尾,宪宗皇帝是个“中兴之主”,把历经安史之乱后,四分五裂的天下给重新稳固。

  但是,这是靠战争打出来的。

  南征北战,血流成河……

  而且,更让罗子骞沮丧的,还不光是这个,他发现自己的身份,是镇海节度使李锜手下的亲兵营士兵。

  李锜!

  这是个因为造反作乱,被宪宗皇帝擒住,杀头腰斩的叛将。

  他的手下,也将被官军逮住杀头。

  特玛的,老子再过一年半载,也会被逮住杀头的。

  ……

  罗子骞搜肠刮肚,反复在自己学过的历史知识中寻找,唐朝对于战败被俘的叛军士兵,是否会网开一面。

  回忆的结果是让人绝望的。

  古代对于战俘,从来就不优待。坑杀活埋,杀头祭旗,剖腹挖心……总之是越是血腥残酷,他们越是以此为乐。

  现在,这个校军场里,李锜正在举行“勇武擢选会”,选拔勇武之士,组建“挽强营”。

  挽强营,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突击队、敢死队。

  也就是说,李锜将军正在为叛变做准备。

  等到厉兵秣马,竖旗造反的时候,他罗子骞将作为一名叛军之兵,走上战场卖命,然后在不知道的某个时候,被杀身亡。

  砍头,活埋,中箭……

  哪种死法比较舒服呢?

  ……

  “罗子骞,该你上了。”

  突然一声断喝,打断了罗子骞惊慌沮丧的思绪。他的身子猛地一震。

  勇武擢选,每个人都要参加,从中选出精兵强将。

  罗子骞急得出了一头的汗,特玛的老子又不会骑马射箭,又不会你们唐朝的剑术,我上……我上什么上?

  然而装聋作哑又是混不过去的,他无可奈何地从队列中走出来,一步三摇,畏畏缩缩。

  “罗子骞,你先演习弓箭。”一名身着皮软甲的校尉,冲他高声喝道。

  忽然罗子骞灵机一动,我不会弓箭,但是,老子练过拳击,练过综合格斗,虽然这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但是拿来和古代人人比划比划,说不定可以搪塞过去。Χiυmъ.cοΜ

  “报告长官,我骑马射箭,都不行,我要和他们比试徒手格斗,战场上有时候要肉搏,大家手里没有了兵器,赤手空拳,看看谁是英雄好汉。”

  “行,就这样。”

  没想到,他这个提议,很快被长官接受了。

  罗子骞放下手中的长矛,走到校阅台前。与此同时,从另一队人马中,走出来一个身高体壮的黑大汉,长着一脸黑漆漆的络腮胡,冲罗子骞双手内抱,行了一个揖手礼,“罗兄请。”

  罗子骞忽然想起来,唐朝其实是一个武风兴盛的朝代,不光弓马骑射,刀术剑术盛行,而且散手格斗也很厉害,日本武术起初被称为“唐手”,就是从唐朝学去的。

  我艹……

  豁出去了,有什么算什么吧,大不了被人揍一顿。

  眼看着这个络腮胡汉子黑大汉,腰粗膀大,一身蛮肉怕不有二百斤重,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天啊,别让这个黑金刚一拳给揍扁了就行。

  罗子骞是个中等身材的人,身高一七五,有点偏瘦,站在黑金刚面前,小了一圈。

  “请。”

  黑大汉得意洋洋地往前迈了一步,摆了个起手势,罗子骞突然一脚便踢了出去。

  他瞧出黑大汉下盘稳固,但身法失于凝滞,因此抢先下手,力图争个“先手”。

  让罗子骞惊异的是,自己踢出这一腿,黑大汉竟然根本就没有躲闪,一脚正踢在他的大腿上。

  “咚”的一声闷响。

  黑大汉身子摇了摇,踉跄了一下,虎吼了一声,站稳了身形,挥拳而上,一拳直捣罗子骞的胸脯。

  罗子骞一踢而中,有些意外,他侧跳一步,使出格斗术里的“旋臂压肘”,将黑大汉的右臂一带,顺力打力,这一招使得极巧,黑大汉收势不住,身子又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罗子骞惊呆了。

  自己两招便上了上风。

  难道,我的功夫很强么?

  还是黑大汉原本就是个外强中干的废物?

  好象有些不对劲儿。

  他忽然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穿越而来的这个身体,是唐朝人的身体,巧合的是,和自己原本的身材长相,也差不多少。

  唐朝人,他们体格强壮,但是脑子反应速度远逊现代人。

  怪不得,自己出拳出腿,显得劲道十足,既快又猛,而且……原本有轻度近视,现在目光敏锐,视野极清。

  我的身体是唐朝人的。

  但我的头脑是现代人的。

  想到这里,罗子骞一阵兴奋。

  他平时最大的特点,便是反应敏捷,头脑灵活,此时,体魄劲力突然暴涨,那……老子岂不成了真正的高手?

  “嘿——”黑大汉一脚踢过来。

  这一脚虎虎生风,带起校场上一片尘沙,其力不亚于虎牛,罗子骞一个疏忽,差点被踢中腰肋,疾转之中,腰侧被黑大汉穿着布洒鞋的脚尖扫了一下。

  身子一歪,仿佛被一阵大浪推着,罗子骞转了半个圈,险些跌倒。

  不可大意。

  几招一过,罗子骞发现,唐朝人,身体确实剽悍,力道之猛,筋骨之强,都是现代人不可比拟的,自己是体育特长生,长期锻炼,身体就算是强健的,但若是和古人比起来,仍有差距。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巅峰期,文风武风,都属鼎盛,这是中华民族灿烂历史中一个值得骄傲的时代。

  罗子骞与黑大汉斗过几招,逐渐摸着了路数,他突然使出一个“抓腕托肘”,趁黑大汉招数用老,一把将黑大汉推倒。

  “咕咚”一下,黑大汉庞大沉重的身体,砸得地上沙尘扬起。

  “咚咚咚——”四击一阵急促的鼓声,喝彩声一片。

  罗子骞赢了。

  他朝黑大汉行了个揖手礼,又按照武术礼仪,向四周行拱手礼,正欲退下去,忽然黄甲校尉跑过来,冲他喊道:“罗子骞,先别走,将军看你武艺高强,命令你再打两场。”

  坏了。

  将军,便是坐在校阅台上的李锜。

  那个长着一双鹰眼的大胖子,难道看出什么破绽来了么?

  但是既然将军有令,那是必须遵守的。罗子骞学着其它士兵的样子,躬身回答:“尊令。”

  两个经过挑选的武功强手,来和罗子骞挑战。

  校军场上,气氛热闹起来,大家看到有高手对战,无不喜上眉梢,四周一片“勇武维扬”的喊声。

  鼓声阵阵响起。

  先上场的,个身材高大的长脸汉,自报姓名称“独孤丘”,他脚下摆出一个丁字步,拱手问道:“罗郎,敢问用的是哪门功夫?”

  “我学的是a。”

  独孤丘愣了一下,没听明白。

  罗子骞发觉自己一马虎,说漏嘴了,古代人,哪里懂什么英语?a,天知道他们会听成什么东东。

  “独孤兄,我学的是家传散手,请。”

  独孤丘点了点头,一个起手式,向前踢出一腿。

  罗子骞经过和黑大汉一战,信心陡增,他凝神接战,和独孤丘拳来腿往,几个回合下来,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古人的身体素质,确实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但是现代人的头脑灵活,也是古代人比不了的。

  象眼前这个独孤及,武功其实很强,他出拳出腿,一招一式都强劲到位,拳功腿功,都练得扎实有力,这说明,古人在相对简陋的生活条件下,做事十分专注与用功,他们心无旁骛,习文练武,因此文治武功,都达到很高境界。

  但是,老子可不跟你们比真实功夫。

  论腿功,论拳功,我都差远了,我就利用你们没有我反应快,脑子活,应急能力不如我,拳脚都打在你们不注意的地方。

  我不等你们发出力来,利用头脑的反应速度,瞬间爆力击出。

  不跟你们比拳脚劲力,我比的是反应速度。

  左闪,右闪,左勾拳,右摆拳,缩身勒颈,掐喉扫肋……罗子骞象个猴子一样灵活地跳跃着,打了个令人眼花缭乱。

  可以肯定地说:唐朝人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格斗。

  独孤丘感觉应接不暇。

  他的感受是既诧异又别扭,这是一场从未体验过的比武,罗子骞象个猴子一样围着自己乱跳乱转,让自己有力使不出。

  应该说,古人,习惯于古板缓慢的生活方式。

  这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和习惯。

  练习武术,古人能凭着专注与勤奋,把某项拳功腿功,练得登峰造极,但是,动作连接能力和反应速度,比罗子骞这样的现代人,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对战,不光比的是拳脚,更是脑子的反应速度。

  罗子骞大占上风。

  他突然使出一个“拉臂摔”。

  这一招是从巴西柔术中发展而来的,近似于蒙古摔跤法,讲的是地面功夫。

  独孤丘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打法。

  他猝不及防,一下让罗子骞拉着肩膀摔倒在地。

  “咚咚咚咚——”

  一阵战鼓声,周围士兵们举着戈矛刀枪,高声呼叫:“勇武维扬——”

  罗子骞又赢了。

  此时,全场上的焦点,都在罗子骞的身上,

  “勇武维扬——”

  满场热烈的喝彩声。

  罗子骞心里的豪情也被点燃了。

  连赢两场,这在他以前跟同学们的战绩中,也极为少见,况且,现在这个唐朝的校军场,欢声雷动,他几乎成了全场上的英雄。

  这种感觉真的挺美妙。

  另一个武士,按照校尉官的命令,走上前来,

  罗子骞此时神采飞扬,信心百倍,和武士一交手,出拳出腿,比刚才更快,只觉得妙招纷至沓来,战不几个回合,一个学自泰拳里的“下扎”,踢在对方的小腿上。

  ……

  罗子骞打爆全场。

  整个“鹰扬校军场”里,欢腾一片。

  英雄,是个任何时代,都被推崇,都被敬仰的角色。

  乱世,更需要英雄。

  在军士们的欢呼声中,黄甲校尉将罗子骞领上校阅台。

  大腹便便,长着一双鹰眼的李锜将军,象个肥猪似的坐在厚重的团花木椅上,一说话就下巴上的肥肉乱颤。

  他摸着下巴上的胡须,上下打量一番罗子骞,满意地拉着长音夸奖他:“武技高强,勇冠军营,汝为挽强第一,授执戟长,领亲营伙长。”

  校阅台旁,众军士举着枪矛高呼:“挽强第一,挽强第一。”

  伙长,是部队里的官职,管辖着五个“什长”,手下兵丁五十人。

  执戟长,是武官官爵了,属从九品。

  罗子骞一战成名,突然被提拔成军官。

  “谢将军。”

  罗子骞学着别人的样子,按照唐代礼仪,一揖到地。

  李锜命令道:“赐剑。”

  两名黑甲护卫,捧着一把黄皮鞘古剑,走上校阅台。

  这把剑,古色古香,剑鞘上镶着雕花银饰,剑柄上嵌着银箍和宝石,一看便知是名贵珍品。

  李锜接过宝剑,用手一抻,剑刃出鞘,一道寒光盈盈溢出,温润而大气,近剑炳处,七枚黄色金星嵌于剑刃上,排列成北斗七星形状。

  “此剑为名七星剑,罗子骞,你拿此剑,为我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扫平天下。”

  “谢将军。”

  罗子骞躬身接过七星剑。

  宝剑入手,便觉通体华贵,端庄典雅之气盈手而出。但是罗子骞的心里,却忽然沉重而忐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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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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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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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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