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同样似被药物的猛烈“摧毁”了意识的钱公子,已经忘记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及“男女授受不亲”等诸如此类的圣训,面对千娇百媚的胡曼云,他真的难以做到岿然不动。就这样,在那个凄美的夜里,早已互生情愫的两个人,竟然稀里糊涂的越了那个界限……许久,胡曼云才睁开眼睛。
“啊!”
胡曼云惊叫了一声,呆呆地看看衣杉不整躺在床上的自己,再看看身旁的钱公子,月光恰巧照在他的脸上。
“你醒了?”
钱公子柔声细语的问她,其实他是先她一刻醒来的,体内的药物大概已经失去了效用,他的头脑已经清醒。如今面对醒来的胡曼云,他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了?
“你?卑鄙!龌龊!衣冠禽兽!”
胡曼云猛然坐起,摸索着自己的衣衫准备重新穿好,迅速逃出这个房间。
“失礼,失礼!实在是小生的不对!我不该……”
“你没错,她也没错!既然你们两情相悦,又何错之有?不过是早一天行了这夫妻之实嘛!是我受不了你们读书人的磨磨唧唧,所以才出此下策,想促成你们的美满。”
丫鬟月季突然推门进来,一时间弄得房里的两人十分尴尬。胡曼云一脸怒色的看着月季,但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什么来。细思之下,月季说的也不无道理,既然人都来了,那就顺水推舟做了这个事实上的钱家人吧。xǐυmь.℃òm
故事讲到这里,胡曼云百年后的幽魂抿了一口茶,轻叹口气说:“既然木已成舟,我也就不再责怪月季了。就这样在钱家住了下来,钱公子和他的父母都对我很好。我曾几次悄悄让月季变卖首饰,拿回银两欲贴补家用,但钱家人却执意不收。他们宁愿变卖自家仅有的几亩薄田,钱公子宁愿上街去卖字画,也不肯接受我的资助。我心里非常感动,也感觉对他更加倾慕了。可谁知好景不长,仅仅十几日后,我的父亲便带人找到了我。”
“所以,你就回去了?”
林语兰问道。
胡曼云点点头,但很快又摇摇头说:“回了道台府不到半日,便被抬上了花轿去和王爷的儿子成婚。”
“那……钱公子后来怎样?”
林语兰又问了一句。
“听说他的父亲被罢了官,母亲自缢而亡。而他早在我成婚的当晚,就服毒了却了生命。当时他给我拖了一个梦……”
胡曼云又陷入了回忆……
“曼云,我要走了。你一定要幸福的活下去,我已成了鬼魅,已有了透视之异能。看到了你腹中已有咱们的骨血,望你能保重自己的身体,为了这一点血脉,苟延残喘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
钱公子说完,飘飘然而去。
“你在王府生下了孩子?”
女鬼齐双菱突然插了一句。
“堂堂一个王爷府邸,岂肯容得外姓子嗣在那里?我进门不几日便被发现了异常……当时我开始呕吐不止,贝勒爷强行请来了太医……后来我便被打得遍体鳞伤,不省人事。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胡府的闺房内。后来,父亲因我而受连累,被罢了官。还好,留下了一座宅院和乡下的几十亩田产。不然,我儿长大后又怎能独立成家立业呢?”
“你……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林语兰又问。
“死于难产。”
胡曼文回答这句时,面色十分难看。相信任何一个鬼魂,都不愿回忆自己死时的状况。
“后来的故事由我来讲述吧,我母亲死后外婆把我养到了十岁。再后来外婆和外公都相继过世,我就跟随远房的舅父舅母生活。他们待我视如己出,还含辛茹苦的供我读书,当时已经是民国了,有了新式的学堂,我也渐渐脱离了旧时代思想的束缚。十六岁那年便跟人学做生意,后来置得了万贯家财。可惜……四十三岁惨死于土匪之手,我们夫妻无一幸免。”
胡曼云的儿子胡海,回忆起了他的一生。
“那你的子嗣……”
林语兰欲言又止,可能突然感觉这样问有点儿太直接了。
“有一儿一女,在出事之前,被我重金送到了法国读书。”
胡海没有介意,说这话时脸色稍稍现出了一丝欣慰。
“那你们母子……又是怎么在冥界重逢的的呢?”
女鬼问道。
“我母亲死后尸骨埋在了胡家祖坟,我随母姓当然也入了胡家的祖坟。”
胡海这样解释着。
“哎!我累了。碧君,扶我回房休息。”
少女容颜的胡曼云,居然又端起了她的婆婆架子,吩咐着她的儿媳妇。碧君不敢怠慢,慌忙起身过去,搀扶着比自己还年轻的婆婆走出了客厅。
林语兰明白,胡曼云是不想再多说过去的事情了,她想重生,因为前一世没有活够。所以接下来的事情交给她的儿子替她去办,想弄到一颗还魂珠。女鬼齐双菱也猜透了这一对鬼母子的心思,而还魂珠那种物件,目前除了勿念老和尚之外,恐怕就她手里有一颗。但如此珍贵之物,她怎肯拱手相让?想到这里,女鬼已经准备起身离开了。
“林语兰,你就别逞能了!咱们可没那个能力帮人家还魂再生,还是走吧。胡先生,抱歉,您另请高明吧。”
女鬼示意林语兰尽快离开,转而对胡海满怀歉意地说着。林语兰迟疑了片刻,她明白女鬼的那点儿小心机。其实,她之所以和这一对鬼母子聊那么多,也是为自己的这位女鬼闺蜜考虑。女鬼一直在苦苦寻找一个合适的身体还魂,如今这胡曼云的出现,不恰恰是一个机会嘛!论身材,论容貌可都比女鬼齐双菱原本的条件,要胜过许多啊!只是有一个问题,林语兰一直在犯踌躇,那就是胡曼云的灵魂该怎么处置?她又不是得道成仙了,可以留下一幅空壳的躯体,难道再给她找一个丑陋的躯体替换?不行,不行,那样岂不是太缺德了。
“你……”
“呵呵,看来这位朋友是急于要离开了?我夫人已经在准备宴席了,难道您就不打算给我这点儿薄面?”
胡海的态度,较之前似乎在发生着变化,似在一步步开始脱离着之前的友好与和善。
“谢了,您的这份盛情,我们恐怕领受不起了。林语兰,高杉,咱们走!”
女鬼齐双菱飘然起身,对林语兰和高杉居然用了祈使句。林语兰也随之站了起来,既然对方的意图已渐渐显露,她多留一刻已再无意义。
“哎,你们咋说走就走啊?人家胡先生诚心留咱们吃饭,总不能这么不给人家面子嘛!”
高杉在一旁傻呼呼说着,丝毫没有想走的意思。
“走!”
女鬼过去拎起了高杉的一只耳朵。
“各位,就这么打算走了?来人家里做客,不带些礼物……呵呵,总是有失礼仪的吧?”
胡海的态度已经完全变样,面孔冷冰冰的,他的意图已经昭然若揭,明摆着就是冲着女鬼手里的还魂珠。女鬼没再多说,一只手揪着高杉,一只手推搡着林语兰,准备迅速离开那个阴宅。
“慢!尊客请留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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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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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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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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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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