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秋风萧瑟的日子,正如林语兰初次遇鬼的那天。天幕阴沉低垂,仿佛随时会坠落一般。一栋数十层高度,却没有装修的烂尾楼,甚至连原本看似很神气的塔吊都已经锈迹斑斑。阴雨的天气更映衬了此工地的凄凉,偶有几只叫不上名字的鸟儿飞过,其啼叫仿佛也是哀鸣。
一对年轻人踩着地上散碎的沙石挽手缓步走来。
女孩儿大约二十出头儿,气质如兰,淡雅清新。标准的瓜子脸,鼻梁挺拔,嘴巴翘而小巧。眼睛不大却也不算太小,嵌在鼻梁两边与脸型匹配得却也毫不违和。肤色不是很白,但却透着东方女孩儿的娴静之美。一个简单的高马尾留于脑后,一袭淡紫色长裙裹在修长的身躯上,,更显仙气十足。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当看到那牵手而来的情侣后,林语兰耳边突然听到了一句旁白,是个女孩儿的声音。事实上,就是别墅里那个女鬼在做着旁白。
林语兰并未感到恐惧,而是作为一个观众看着那个故事继续上演。
再看那女孩儿身旁的男子,两人虽然年纪相仿,但气质却是真的天壤之别。他脸色红润,不,准确的说是红里透黑。一个身体结实的矮胖子,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儿被调皮的小男孩儿,给安上了两个小煤球儿。
“我叫齐双菱,他叫吴新良。同一个村的,后来他全家搬到了城里”
林语兰又听到了两句旁白,她似乎听到了一个青梅竹马故事的开端,只是这女孩儿的眼光似乎令她不敢苟同。那男的明显就是一副猥琐相嘛,再加上那个名字,若倒过来念不就是“吴良心”嘛!“无良心”还哪来的信誓旦旦?
继续观看。
“双菱,相信我,我一定会回来接你的。到了异国他乡,我想……我爸妈也就不会那么固执了,他们总不会逼着我娶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儿吧。其实,他们骨子里对血统的理念还是根深蒂固的。”
说话间他们已经爬上了烂尾楼的顶层里。
“可是国外也有黄皮肤的女孩儿呀!她们也是东方血统,你父母一定会接受的,再说了,你家的实力也是完全办得到的。”
那叫双菱的女孩儿摇着头,脸色阴郁烦忧。
“你如果不信,我就从这里跳下去证明给你看。”
那位吴新良,满面认真严肃的表情,冲向窗口处居然抬起了一条腿,做出一副“跳楼”的姿态。
“不要!我信你。”
女孩儿伸手紧紧地拽住他的胳膊,她的善良,她的单纯迫使她相信了他的话。
“那好,你等我。我们走后,你就住在别墅里等我。到了国外,我每个季度都会给你寄化妆品和衣服回来,如果有一个季度没有寄来,就说明我要回来了。”
吴新良满面堆笑,给了齐双菱一个承诺,单纯如水的齐双菱微笑着点了头。
“我相信了他,就像小时候捉迷藏,我藏在场院的草堆里等到日落,却一直坚信他会找到我一样。”
听了这些,林语兰忍不住想笑。但又觉得不能笑,突然对女孩儿产生了同情。躲在草堆里傻等着,说不定他早就吃饱喝足跑去看电视或打游戏了,哪还会记得去找她?
“后来呢?他找你了吗?”
林语兰忍不住发问了一句,没想到居然还真的得到了旁白女孩儿的回答。
“是我妈和他一起找到我的。”
这句回答,让林语兰终于忍不住笑了,是看似冷冷的却充满更深同情的笑。她不想再发问,甚至感觉无需再问,此后一定是一个痴情女等待负心郎的故事。中国戏剧里,自古以来这样的故事数不胜数。俗,很俗。林语兰真想找到开关,关掉这个悲情的庸俗故事,不再继续看。
“不要嫌烦,请你继续听好吗?我就是那么相信他的,当初,他说我们争取都考上理想的大学,到那时,他们家就不会嫌弃我家穷了。我信了他的话,然后真的考上了。我父母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送我去读书,我十分刻苦努力。”
女孩儿继续讲述着。
“后来呢?你们终于还是没能在一起对吗?”
林语兰再次忍不住问道,话语里有微怒之意,她实在看不了这女孩儿过分的单纯。善良是人类应该必备的没错,但古人不是还有一句话嘛,“防人之心,不可无。”
“他父亲是做大生意的,后来他们家搬到了城里的别墅。再后来,我找到了那里,然后……啊……啊……啊……”
剧情突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平和语气叙述的旁白,突然变成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林语兰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一副烂尾楼工地伤亡事件的画面,就在她眼前清晰的展现出来。
一块巨大的角铁从头顶急速的坠落,恰好砸在女孩儿头顶。吴新良下意识过去想拽她一把,不料右肩膀也被砸中……
很快,烂尾楼下停了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上来几个人将吴新良抬走。烂尾楼的顶层里,只留下可怜的女孩儿齐双菱,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后来的画面里,便出现了一个与齐双菱一模一样的身影,缓缓地站起来,飘飘然出去……
“后来,我去了别墅,开始了五年的等待……”
旁白再次响起,林语兰终于有些领悟,将梦境终于结合了现实。别墅,莫非就是自己住的别墅?琇書蛧
“是的,就是你租住的别墅?”
旁白继续,对方仿佛有读心之术,居然回答了林语兰心里的疑问。然后没等林语兰继续发问,对方便又说了一句:“这里有魂见草,化成灰泡在水里,你喝了它后便能看见我。真心希望咱们能成为朋友,你不是说过‘愿意和鬼做朋友’嘛!”
听完这番旁白,林语兰猛然惊醒,她下意识的看向床头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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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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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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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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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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