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有人把咱家给娘上贡的鸡吃了,呜呜呜……”李保儿抹着眼泪跑进屋里,趴在李贞的怀里哭个不停,“我都没舍得吃,昨晚一直闻着香……”
“保儿乖,保儿不哭……”李贞轻抚着李保儿的后背,一直叹息个不停,同时却又深感无可奈何,如今这个年岁,别说跑到你家偷点祭品,就算真抢到你们家又能怎么样?
现在整个乡都在遭灾,瘟疫又跟着流行了起来,死的人简直不计其数,前些日子连保儿他娘都没能挺过去……
唉,一想到这些,李贞的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若不是自己平时待人还算亲厚和善,现在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
“爹,我要去打他们,他们……偷吃娘的东西,让娘在天上挨饿……”李保儿仰起小脸,紧紧拽着李贞的衣袖,“爹和我一起去!”
“诶,保儿,不许这样!”李贞将李保儿紧紧搂在怀里,“爹爹平日都是怎么教你的,邻里乡亲的,哪能做出欺负人的事?”
“是他们先欺负娘的,是他们先欺负娘的!”李保儿不依地扭着身子,“爹是笨蛋!”
“你……”李贞见李保儿如此不听话,不由得抬起手来,想要给他一巴掌,可停至半空,便说什么也打不下去了。
确实,自己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笨蛋,平日里就光仗着自己有把力气,勤勤恳恳地种地,勤勤恳恳地收粮食。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自家的收成总是好的,不但一家三口能够吃饱饭,甚至时不时地还能接济一下穷亲戚。
可现在不成了,乱世来临,正好闹在家乡这块儿。稍微有点本事想法的,就都去参加义军队伍了,但像自己这种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农民,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干那杀头掉脑袋的事儿。
前一阵子有一队乱军路过,在村子里抢了不少东西,李贞家自然也遭受了不少损失,但好在地窖下面还存着些余粮,过个冬是没有问题的,可这样的日子又能持续多久呢?
唉,老实是原罪啊!可当初保儿他娘不就是看上自己这份老实了吗?但自己终究是没能用老实把她给留住……
忽然,外面响起一阵乱腾腾的喧闹声,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大喊“有乱军来抢粮啦,快跑啊……”ωωω.χΙυΜЬ.Cǒm
“快,保儿,躲进地窖里……”李贞说着,便按着李保儿的小脑袋往地窖那边跑。
这一次李保儿熟得多了,动作也快,只不过当他的眼睛透过地窖缝隙,看着那些流民一样的人来来回回搬自家东西的时候,心中总会生出一种莫名的愤慨,小拳头也跟着攥得紧紧的。
幸亏李贞一直搂着李保儿,没有让他出声,结果不一会儿的功夫,李保儿便闭上眼睛睡着了。
乱子持续了一天左右,村里终于消停了,等到李贞带着李保儿爬出地窖,才发现家中已经快被乱军被搬空了。
“唉,这个乱世就是不想让人活下去啊!”李贞看着睡眼惺忪的李保儿,忽有些羡慕他还不懂这个世道的艰辛,“保儿,跟爹把地窖里的米都搬出来,咱爷俩一块吃顿饱饭,啊?”
“爹,你不是说藏着的那些米得省着点吃吗?”李保儿看着屋子里空空如也的米缸,不由得有些心酸,“保儿不饿,保儿听话……”
“诶,好孩子……”李贞摸了摸李保儿的头,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咱们吃完这顿饭,爹带你去别处,淮西现在是不能待了,爹带你去淮东。”
“淮东?爹在淮东认识人吗?”李保儿有些兴奋地仰起小脸,“到了淮东能不能吃上大饼?”
“淮东……淮东最起码不打仗啊……”李贞边说边收拢着残余的粮食装进了一个布口袋,“现在乱军一过,就得死上几个人,保儿不害怕吗?”
“那好吧,保儿和爹爹去淮东……”李保儿撇撇嘴,有些人小鬼大地叹了口气,“不过淮东没有咱家的亲戚啊!”
其实李保儿心中明白,自家的亲戚可真是一个比一个穷,不但什么忙都帮不上,甚至还总是来蹭吃蹭喝。
比如自己那个小舅舅朱重八,长得不好看,要饭人家都不愿意给,结果仗着阿娘疼这个小弟弟,就总是跑到这来吃饭。
爹爹确实心善,每次都很热情地招待那个叫朱重八的小舅舅,甚至有时候在他临走时还往口袋里塞点……
不过小舅舅人倒是不错的,每次来都给自己带点新鲜的小玩意儿,而且还说以后有钱了肯定照顾自己云云……
结果财没发成,那个叫朱重八的小舅舅竟跑到皇觉寺里当和尚去了,后来和尚也当不成了,又跑到各处去要饭了……
“唉,这次你要是再跑到这来要饭,可是找不到我们喽!”李保儿轻叹了一口气,便由李贞牵着自己的小手,一步一步地向远方走去。
时值深夜,身上衣服不够厚的李贞父子冻得直打哆嗦,可他们明白,前方还有更难的考验在等着他们,这个乱世,能活多久都不一定呢……
附注:这个李保儿,就是历史上的李文忠。李贞娶的是朱元璋的二姐,自然也就是朱元璋的姐夫。
史载李贞当初常常接济朱元璋,因此朱元璋很疼爱李文忠,待李贞也甚厚,尤其是称帝之后,恩遇颇隆。
之所以写这个番外,就是想从李文忠的幼时经历表现一下那个乱世活下去是多么不容易,史载李贞父子在投奔朱元璋之前,可谓几经生死。同时也弥补了主角作为一个穿越者,没有幼时穷苦经历的不足吧(其实我一直觉得有这种对比才更好一些,但受限于题材设定,实在无能)。
最后想说明的一点是,如果没有人帮助发掘,就算是李文忠这样的人才也会被埋没啊!(李文忠是大明开国六功臣之一,而且许多人认为他的作战能力不次于常遇春)
之前看过一种说法,说是为什么朱元璋的老家人才那么多呢?其实哪里人才都很多,重要的是能不能给他一个机遇。
就像起点的一些,可能还是不错的,但因为推荐没给到位,就扑街了,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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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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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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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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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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