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身处辽东的纳哈出却不太老实,甚至在北伐战役之后,时常派兵寇边骚扰,搞得蒋淳斌很不得安宁。
此时的大明帝国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百姓可谓安居乐业,国力也已日趋强大,因此在蒋淳斌的筹划下,决定出兵辽东,消灭纳哈出势力。
于是蒋淳斌命冯国胜为主帅,傅友德、蓝玉为副帅,领兵十五万,直取辽东敌兵。
此次出征,蓝玉仍旧担当了先锋重任,率领五万兵马奇袭辽东重镇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谁知恰逢大雪天气,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此情此景,蓝玉不由得想起了上次北伐之役惨败的状况:望不到头的荒原之上,自己几乎迷失了方向,这对于任何一个掌军之人来说都是耻辱。
蓝玉绝不容许同样的事情再发生第二次!一定要镇静,无论是在哪里,自己也要掌握主动!只要手里有兵,就必须胜利!
姐夫,虽然你已经不在了,但是我蓝玉一定要把你的精神传递下去,我一要要做大明第一先锋!
于是在这种想法的支持下,蓝玉没有做任何犹豫,在茫茫雪夜中带着手下的五万兵马直扑庆州。
庆州的守军没料到会有人在这种天气下发动进攻,因此在蓝玉的先锋军赶到时,他们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一路行得太过憋屈,蓝玉等人需要释放,而庆州的守军没有来得及做任何抵抗的准备,在一场大败过后,尽皆束手而降。
冯国胜和傅友德惊诧于蓝玉能够以那么快的速度取得胜利,要知道这种天气之下,作战该有多么的困难,有时候刀都会冻得挥不开!
不过他们也来不及感慨,因为只要耽搁一点,就可能会对军情产生影响,所以冯国胜很快便率大军出了松亭关,并相继进驻大宁、宽河、会州、富峪四城,然后驱至辽河附近,在金山大败纳哈出的大军。
纳哈出自知走投无路,最后在冯国胜的威逼利诱之下,他终于决定率众投降,至此辽东平定,全国终于得到完全的统一!
这份功业是了不起的,它属于冯国胜,属于傅友德,更属于蓝玉!
此时的蓝玉是极度兴奋的,因此他忍不住在这茫茫草原上纵马疾驰:姐夫常遇春已经不在了,徐达则因长年的征伐导致身体羸弱,现在已经带兵驻守在北方边境,至于皇上……他是很难有机会亲身出征了……
这是属于自己的时代!乘跨在战马上的蓝玉忍不住大声呼道,茫茫天地之间尽是他嘹亮的回声。
此次随军出征的常遇春之子常茂如今就跟在蓝玉的身边,十几岁的孩子还没发育完全,但心性终归是野的,因此看到蓝玉这样,也不由得跟着大声啸叫起来。
“小子,你在这里大呼小叫得做什么!”蓝玉朝常茂挑眉一笑,语气中不免含着几分调侃的味道。
事实上自常遇春逝世后,常茂一直由蓝玉照顾着,一来是因为他心中对常遇春含着愧疚,二来他将常茂视为自己姐姐蓝灵儿的延续。
“舅舅能胡乱叫嚷?我为什么不能?”常茂瞥了蓝玉一眼,毫不客气地反驳道,看起来倒是把他老子的脾气给继承得差不多。
不过虽是如此,常茂对自己这个舅舅还是非常尊敬且亲近的,毕竟蓝玉是个有本事的人,而且他算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我叫是因为立了功高兴!”蓝玉一扬鞭子,纵马围着常茂转悠了起来,“但你现在没有这个资格,之前在战场上见着敌军就哆嗦,是不是你?”
“我…我只不过是没有经验,多上几次战场就好了!”常茂将手中的刀把攥得紧紧的,脸上满是不服输的表情,“在庆州的时候,我还亲手杀了一个人呢!”
“你那也叫杀人?追着逃跑的敌兵胡乱砍上一刀,然后自己撒腿就跑?”蓝玉冷笑一声,将目光投向了远方,“别拿年纪小什么的做借口,我小时候也不像你这样!”
“我……我会成为大将军的……”常茂低下头去,语气也显得有些沮丧,“只要你能多带我上几次战场,我保证不输给任何人……”
“茂儿啊,我之所以这样说你,不过是对你寄予了太多的期望罢了。”蓝玉轻叹口气,下意识地往常茂身边靠了靠,“你要明白,你和普通人不一样,所以你绝不能对自己放松要求,否则就真丢了你舅舅的脸,也丢了……丢了你爹的脸……”
“我爹……真有那么厉害?”常茂抬头看着蓝玉,却又显得有些畏缩,其实他虽然曾在心中怪罪过常遇春,但毕竟血浓于水,自从常遇春死了之后,常茂便原谅了他以前的所作所为。
“那当然,你爹就是战场上的一个神话。”蓝玉望着寂寥的天空,表情显得相当凝重,“不过我总要一天会超过你爹,如果你肯跟着我努力的话,没准也能超过你爹!”Χiυmъ.cοΜ
“真的是这样吗?”常茂吸了吸鼻子,印象中父亲的脸竟变得模糊起来。
几乎有关于常遇春的所有评价,常茂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外人只道他有多么多么厉害,可常茂对于他的记忆,却总是一副严厉甚至带着些冷冰冰态度的男人。
“唉!”蓝玉长叹一声,看着常茂摇了摇头,“但愿你不要只学到我和你爹的脾气,却追不上我们俩的本事!”
“不会的!”常茂攥紧拳头,心中忽得燃起一腔热血,“总有一天我要提着马刀,像爹一样为皇上建功立业!”
“这才是好男儿!”蓝玉哈哈笑了两声,尔后便趋着战马奔驰起来,“以后就是咱们的天下了,这广袤的草原,都要靠着咱们去收复!”
“我跟舅舅一起!”常茂不甘落后地追了上去,耳边呼啸的风几乎让他不能呼吸,是的,那是一个关于理想的故事:我要成为像爹一样的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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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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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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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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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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