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蒋淳斌与毛贵分开时,两人相互之间全都是好印象,而且从无龌龊,因此他们这段情谊无形之中便被神圣化了。
胡大海也与毛贵有过短暂交往,一直觉得他是个爽直的英雄汉子,因此当他来到益都,想起毛贵的不幸遭遇,也不由得黯然嗟叹。
如果当初毛贵没有死,那么齐鲁大地就不会陷入内乱,以致于被察罕帖木儿及扩廓帖木儿趁虚而入,红巾军的北伐大业便可以对元廷造成更为沉重的打击,也许刘福通后来便不致没落,如此一来,又会是怎样一副光景呢?
蒋淳斌无法预测,心中却是实实在在的哀痛与遗憾,多么优秀的一个红巾军将领,怎么就遭了小人暗算!
“都怪赵均用这个王八蛋!”蒋淳斌恨恨地攥紧了双拳,“如果不是他阴险卑鄙,害死了毛大哥…”
自古以来的英雄鲜有怕死的,可如此窝囊的一个死法,想必毛贵也不会甘心吧?
“陛下节哀顺变,毕竟都是过去的事了,好在陛下接过了毛贵兄弟肩上的担子。”胡大海此时跪在刚刚布置好的灵堂内,正在火盆前一边叹气一边烧纸。
“真要伤心也不会是现在,只不过身临其境,有感而发罢了。”蒋淳斌看着灵堂正中央的供桌,上面摆满了香烛祭品,却总感觉缺点什么,“可惜没来得及找人给毛大哥画幅像。”
“英雄活在人的心里就足够了。”胡大海站起身来,又朝着面前供桌拜了两拜,“所谓生死有命,有时候纵然遗憾,却也奈何不得。”
胡大海这话说得倒是在理,更何况这些年来,蒋淳斌早已见惯了生死,也经历够了离别。
换个角度想,如若当初毛贵不死,那么境移势变,也许就不会有今日的明朝皇帝蒋淳斌了,难道一切真的是命由天定?
使劲地摇了摇头,蒋淳斌干脆不去想它,而是小心翼翼地端起供桌上的一杯酒,尔后慢慢倾洒在了地上,“毛大哥一路走好,淳斌今日来益都送你了。”
胡大海在一旁瞧着蒋淳斌那副虔诚表情,心中不由感慨:淳斌果然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只不过这情义…却往往对那死去的人才更重!
唉,也许人都是这样的吧,近在人前的不知道珍惜,日日相处的总是能够挑出毛病,毕竟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总能够生出龌龊的事儿来。
这一刻,胡大海想起了花云,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胡三舍和胡关住,他突然觉得眼前的蒋淳斌有些远……
“毛大哥当初说过,朕一定会是大英雄……”蒋淳斌抬起头来,环视着这布满了白绢的灵堂,“也不知道他会怎样评价今日的我。”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当人身处变化,再想起往日旧事,难免会诸多感慨,尤其是之前一文不名的小子,现在竟成了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谁又能够想得到呢?
命运就是这样奇妙,当初那个小树林可能现在都找不到了,但毛贵、花云、胡大海、蒋淳斌等人却都成了闻名天下的人物,他们那时候可跟逃难的没什么区别啊!
不过胡大海现在却没有心思想这些,只是快速接口道,“陛下平定江南,挥师北上,马上就能拥有这个天下,自然是一等一的大英雄,谁又能够与陛下相比较呢?”
听到胡大海这样说,蒋淳斌便转头看向了他,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终归只是摇着头笑了笑,尔后摆摆手道,“罢了,罢了!”
胡大海见蒋淳斌如此,却也只能陪着笑道,“臣句句都是心里话,而且臣猜毛贵兄弟也是这样想的。”
“无论如何,朕是问心无愧的!”蒋淳斌端起桌上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尔后又将酒杯恭恭敬敬地放到了桌上,“走吧,还有大事要干!”
蒋淳斌本以为蒋淳斌对毛贵的祭奠就到此为止了,可没想到出了灵堂,蒋淳斌又宣布了一个重要决定,“朕要追封毛贵为鲁王,并在益都为他建功臣祠。”Χiυmъ.cοΜ
“陛下慎重。”别人还没说话,刘伯温便先站了出来,“臣非嫉妒,只是毛贵将军身属红巾军,若是对其功绩大书特书,有碍青史视听,而且红巾军亦属流寇,北方民众颇厌之,若是追封毛贵将军为鲁王,实为不妥。”
其实刘伯温这样说,并非曲解无情,只是出于身份转换后的现实需要罢了,就像一般的开国皇帝登基后,都会跟从前的义军划清界限,不过是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教导百姓做顺民罢了。(朱元璋登基后,便斥红巾势力为妖人,并在史书中对其极为避讳,只可惜还是洗不掉自己的红巾军身份)
“齐鲁百姓是一直记得毛贵的恩德的。”蒋淳斌平心静气地说道,“英雄不该被埋没啊!”
“可是…”刘伯温还欲张口解释,却一下子碰上了蒋淳斌那深沉如水的目光,于是话便被噎在了嗓子眼里,“臣遵旨。”
“祭奠毛贵,不一定要宣扬红巾军嘛!”蒋淳斌最终还是做出了妥协,“毛贵当初北伐是没错的,他…算是朕的义兄,做的自然也是跟咱们一样的事儿。”
蒋淳斌都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众人肯定不敢再做反对,毕竟把毛贵和红巾军分开也不算是一件难事嘛!就算把他宣扬成己方战营的将领,那也不是不可以的。
毛贵兄弟啊,这是我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蒋淳斌在心中暗暗感叹,脑海中再次浮现起了那个不时吟出一两句诗词、日日忧国忧民的毛贵来。
洪武元年,蒋淳斌下齐鲁之地,追封毛贵为鲁王,为其建功臣祠,宣扬其事迹,使其得以流芳百世,并效岳飞、秦桧之事,在毛贵墓前设赵均用跪拜之像,遭万人唾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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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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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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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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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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