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元末做皇帝>第二百四十四章:为子报仇
  蒋淳斌知道了自己派去的使者胡惟庸被陈友定杀掉后,不由得愤怒异常,可他又不敢大肆声张,毕竟招降一事是瞒着胡大海等将领进行的。

  所以蒋淳斌只能私下抚恤胡惟庸的家人,并准备在战后对其进行追封,就此胡惟庸倒是成为了一代忠臣。

  而且蒋淳斌也坚定了消灭陈友定的决心:既然不肯投降于我,那就老老实实地受死吧!

  也许在蒋淳斌等人眼中,陈友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汉奸,但陈友定从不这样认为,因为在他的观念里,没有民族,只有君臣。

  这与陈友定的自身经历有关,他本是一个出身行伍、目不识丁的大老粗,就是靠着,就是靠着讨伐贼寇、镇压起义发的家,如果不是元廷赏识提拔,也许他到现在还是一个连媳妇都很难娶上的兵痞子。

  陈友定靠着自身能力屡立战功,而元廷也让他从一个出身底下的小兵变成了执掌福建行省八郡之地的平章政事,他心中又怎能不感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陈友定和李思齐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元廷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们维护元廷,也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会去考虑什么民族问题。

  因此尽管陈友定跋扈擅权,对于不服从的元朝官吏,他都是直接杀掉,丝毫不留余地,但他对元廷一直是忠心耿耿的,甚至连每年的粮草进贡都未曾落下。

  这是一个难对付的角色,至少比方国珍难对付,因为他既有能力,又有勇气和决心。

  但有一个人比陈友定的决心更大,那就是胡大海,所以他在率军进攻婺州和处州的时候,竟是头戴白巾,身穿孝服,毕竟是杀子之仇,不可不报啊!

  胡大海的手下见状,也都纷纷效仿,因为其中许多人都是胡大海父子的亲卫兵,胡关住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少公子一样的存在。

  当处州守军看到打头的先锋队一个个的都身穿孝服,便知道他们这是要拼命来了,士气登时受挫。

  而胡大海也不含糊,他在发起冲锋的地方插了一把刀,然后宣布有敢退过这条线的,当即斩首。而如果顺利攻入处州,到时候就算他胡大海自掏腰包,也保证人人有赏。

  痛快!打仗的时候,要的就是长官这一句话!更何况胡大海向来又是个信守承诺的,因此为了那份赏钱,他们也得拼了命地往前冲。

  当然,胡大海也不可能自己站在后面,单看着那些兵士冲,实际上他一直带头跑在队伍的最前面,而且一直是攻势最猛的那个人。

  此时胡大海的心中只有报仇二字,自己的儿子胡关住就是死在这片土地上啊!胡三舍罪孽深重,死了活该,可关住命不该绝啊!

  胡大海本就长得粗野,自胡关住死后,他又一直蓄须,因此当城上守军看到胡大海这个黑面虬髯、一身孝服的猛将军,都骇得纷纷后退。

  胡大海今日穿的,是自己最厚最重的铠甲,之前他一直想把这套战甲送给儿子胡关住防身,可儿子却说这套战甲太笨重,打起仗来不方便,不愿意穿…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穿,那爹爹就替你穿,今天就相当于咱爷俩一起上阵杀敌了!

  胡大海这样想着,手上便也长了不少力气,两把长刀一挥,竟以一人之力在城墙上豁开了一个大口子。

  周围的敌兵谁也不敢上前,生怕自己死在这个黑将军的手里,而由于他们的这种退却,更多的人得以攀着城墙爬了上来。

  胡大海带着这些攀上来的士兵越杀越猛,本在守备的敌军则纷纷溃逃,胡大海在他们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胡大海在行军打仗中一直有一个底线信条,那就是不乱杀人,不掳掠妇女,不焚烧房屋,所以他的军队向来纪律很好。

  而且胡大海的不乱杀人,不仅仅指的是不欺负老百姓,包括降兵也一律优待,甚至在作战中都是尽力招降,能免杀戮则免杀戮。

  胡大海的这种脾气秉性,可以说和他的外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他也给自己赢得了一个“黑仁将军”的美名。

  但今天呢,今天是替儿子报仇呢!关住就死在了这里啊!想到这里,胡大海咬紧牙关,一路越杀越猛,此时处州城门已经被他们攻破了。

  处州城内的守军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胡大海率着大部队追在后面,完全如同砍瓜切菜般虐杀。

  “关住,爹又替你杀了一个!”胡大海扬起手中长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满面恐惧地闭上了眼睛,竟吓得尿了裤子,可临了还不忘喊出一句,“别杀我!”wWW.ΧìǔΜЬ.CǒΜ

  忽得,胡大海止住了动作,他下不去手了,如果关住没有死,也该是这般年纪吧?

  念及此节,胡大海心中不由得一阵酸涩,自己不乱杀人,并不是为了博个好名声,而是真的存了仁爱之念:这些活着的人都不容易啊!

  自己杀了他们,关住又能活转过来吗?杀了眼前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也无济于事啊,没准只会增添一对老年夫妻的悲伤,或许还有他的妻子,孩子…

  种种念头一瞬间涌入了胡大海的脑中,他记起了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时的悲伤……常遇春啊,你他娘的也真厉害,杀那么多小娃娃也下得去手!

  “唉!”胡大海长叹一声,手中长刀没有落下去,而是高高扬起,喊出了那句之前喊出了无数次的话语,“速速投降,饶尔等不死!”

  胡大海的亲卫军本以为他这次怀着少公子的血海深仇,定然也要效仿之前的常遇春来上一出杀降的戏码,到时候估计汉王也不会怪罪,可谁知…唉,黑仁将军啊!

  被追逐的守军也以为自己这次肯定是没了活路,但此时却听到了投降不死的口号,真的假的?去他娘的,反正抵抗就是死,还不如投降碰碰运气呢!自己早就不想打了!

  一时间溃逃的守军纷纷放下手中长刀,高举双手跪在了地上,“我投降,我也投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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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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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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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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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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