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安丰战事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据胡大海父子来报,很快就能够败吕珍、下安丰了,这个档口蒋淳斌实在是不愿意放弃,所以他只能让蓝玉和邓愈再等上一段时间。
可这显然不是一个好决定,而且蒋淳斌根本不知道,蓝玉和邓愈与陈友谅在龙兴城的对战是多么得惨烈!
说实话,当初蒋淳斌把龙兴交由蓝玉和邓愈驻守,许多人是非常费解,甚至是不满的,其中也包括驻守江州的胡廷瑞。
有一定军事素养的将领都明白,龙兴的地理位置极其重要,但蓝玉和邓愈的年龄和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尤其是蓝玉,不仅岁数小,立下的战功也不算多,可一向英明的蒋淳斌为何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他?难不成因为他是常遇春的内弟?那也不能让关系户走这种后门啊!
而接下来蓝玉在龙兴城的表现,更是加重了众人对他的失望:他不仅将大部分城防杂务都交由邓愈处理,自己还整天不干正事,甚至明目张胆地逛窑子。
最为关键的是他性格乖张,不怎么讨人喜欢,要知道他虽然对蒋淳斌、常遇春、徐达这些老资历恭敬有礼,对邓愈这种有本事的也称兄道弟,可对下属士兵向来是颐指气使,使得许多人都在背后骂他狐假虎威的纨绔子弟。
要说平常这样也就认了,毕竟这位蓝玉大爷光顾着自己玩,也不怎么和下属接触,但此时陈友谅率大军来攻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就会没命的啊!
而陈友谅显然事先都打听好了这些情况,所以才毫不犹豫地把进攻矛头对准了龙兴:邓愈虽然在蒋淳斌帐下屡立战功,是个有本事的,但归根究底还不到三十岁,肯定不难对付。
而那个蓝玉听说也就二十岁左右,平时爱喝大酒,玩女人,虽说也打过几场胜仗,可终究是声名不显,嘴上毛还没长全的家伙,能跟自己都吗?蒋淳斌派此人来驻守龙兴,焉有不败之理?
陈友谅相信,只要自己将这六十万大军开到龙兴城下,城内的守军必会闻风丧胆,根本无力抵抗,到时候直接开城投降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就在这时,一直被众人唱衰的蓝玉给了所有城内守军勇气与底气,向他们证明了蒋淳斌的选择没有错,也让陈友谅知道了我蓝玉不是好惹的!
虽然蓝玉的个人操守并不高,这点蒋淳斌也非常清楚,但谁也没有规定只有道德圣人才有本事。
实际上能力和道德从来没有一点关系,更为讽刺的是,在这种乱世之中,能够成就一番事业的,恰恰就是蓝玉这种敢闯敢干的贼大胆儿。
蓝玉确实贪酒好色,可这个时代有几个男人不喜欢这口儿?只不过蓝玉有这个机会、也有这个胆量将其表现出来罢了。
但真要是碰上了大事儿,蓝玉从不曾畏缩过,他就敢第一个嗷嗷叫着冲上去!比如现在,当陈友谅的六十万水军驾驶着巨大无比的战船到了龙兴城下时,城内守军全部为之胆寒,可蓝玉却显得异常镇定。
首先,蓝玉和邓愈一起为城内将领召开了作战会议,就在众人都以为蓝玉被吓得手足无措、只能向邓愈问策的时候,他们却发现此时的蓝玉根本没有往日那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恰恰相反,他神情肃穆地站在那里,眼神扫过每一个人的脸庞,那锐利的目光似乎能够把人都看穿,于是每个人都低下头去,不敢与之对视。
所有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很害怕,尤其当他们看到了江面上陈友谅那些根本望不到头的巨大战船,旌旗漫卷,人山人海,敌兵盔甲和武器上闪耀出的光芒似乎比高高的日头更加刺眼,整个龙兴城就这样被他们围得水泄不通,所谓投鞭断流也不过如此。xǐυmь.℃òm
更重要的是,在如此巨大的人数差距下,龙兴城并不好守,因为它有足足八个城门,这就意味着蓝玉要调派更多的人马去守卫那些相较于城墙更为脆弱的城门。
不过蓝玉好像事先准备好了似的,将宫步门、土步门、桥步门、章江门、新城门、琉璃门、澹台门七门都进行了比较恰当的兵力分配和将领把守。
可最重要的抚州门却迟迟没有公布防备将领人选,要知道陈友谅的大军就是从哪个方向而来,这意味着抚州门遭受的攻击力度会最大。
但蓝玉没有说,众人也没有问,只是听他还留出几千兵士交由邓愈率领,驰援各门,直到最后,蓝玉才眼神坚定地看向所有人,宣布了那个最为重要的决定,“抚州门,蓝玉!”
众人没有想到蓝玉会将这个最为重要也最为艰巨的任务留给自己,就在这一刻,他们忽觉得蓝玉确实不一样了,蒋淳斌肯把龙兴交到他手里,自然是有道理的。
或许他们所有人都没有经历过那么大的阵仗,所以蓝玉理解他们的恐惧,但有些话,蓝玉此时必须要说:
“我知道你们都对我很有意见,也非常不服气…我不善言辞,也不想解释,但接下来会向你们证明,我蓝玉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他陈友谅要想进入这龙兴城,就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来人,倒酒!”,蓝玉喊着,便有一旁的侍卫搬过一个酒坛子,顺着给桌子上的一排酒碗都倒满了,然后蓝玉亲自把酒碗一个个都推到了诸位将领面前。
“平日里我喜欢饮酒,可今天这酒,不是让咱们喝着过瘾的!”,蓝玉边说边自袖间取出了一把匕首,然后在食指上割了一个小口,让血滴到了酒碗里,“大帅将如此重任交于我手,我蓝玉定不负大帅所托,站至最后一刻,血尽方休!”
蓝玉说着,便端起酒碗,朝众人环视着行了个礼,然后咕咚咚把一碗血酒全部喝了下去,“我蓝玉决意与城池共存亡!龙兴若失,我必不苟活于世!”
众将领见蓝玉如此,全都效仿着割破手指,将血滴到酒碗中,一扬脖子给喝了下去,尔后一起掷碗于地,摔了个粉粉碎,大声嚷道,“决意与龙兴共存亡!”
“好!”,蓝玉看着眼前众人,眼眶忽得有些发热,声音也不自觉地哑了。这场大战,还不知道能有多少人挺过去,也无法预测自己是否能活下来,或许这就是其中某个人、某些人、甚至是所有人的最后一碗酒,多么悲凉的结局,多么悲壮的事情!
于是蓝玉忍不住抱拳朝众人再次环了个礼,然后以一种从未有过的口气朝众人说道,“愿诸位…来日以富贵相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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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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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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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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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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