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云已经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蒋淳斌了,只是觉得对面那个骑着黑色骏马、身披银色战甲的人有些陌生,不仅仅是他的外貌,更因为他的气质:那种于万千人马面前镇定从容地指点江山的压迫性气质,是自己一直渴望却缺乏的东西,看来他真的长大了…
是了,他现在是一方霸主,手下拥有着广阔的属地,无数的兵马,再也不是之前那个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的小兄弟了。
于是当蒋淳斌跳下马来,站到花云面前时,花云竟讷讷得不知该说些什么,难道像以前一样,大笑着地拍拍他的脑袋,然后调侃一声“好小子”?一想到这种场景,花云自己不由得摇了摇头。琇書蛧
不过令花云没想到的是,蒋淳斌倒显得落落大方,还没等自己开口,他便肃立抱拳道,“花大哥!实在抱歉,我来晚了!”
“诶,没有…”,花云此时哪里说得出怪罪的话,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的他只是笑着摆了摆手,“淳斌,能再看见你…真好…”
蒋淳斌瞧得出花云的手足无措,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岁月在花云身上留下的沧桑痕迹:记忆中的花云威武挺拔,雄壮豪迈,是个任何事都难不倒、什么都不会怕的笑脸汉子。
可现在…他虽然仍旧那么高、那么壮、那么黑,但掩不住其中的颓丧气息,他的背开始佝偻了,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他的鬓间已满是白发,可他也只有四十多岁啊!
也许是蒋淳斌成长了,而存于他记忆中的花云却备受打击、历遭磨难,所以两人再见时,才会有这般变化,但无论如何这不能不让蒋淳斌心情复杂。
“花大哥,你老了!”,蒋淳斌再次打量了花云两眼,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这句话,他记忆中的花云,仍旧是那个笑声爽朗的老大哥,那个教自己马术、事事都冲在自己前面为自己打头阵的人,“我…我很想念你,见到你…很高兴…”
花云能够看得出,蒋淳斌的话完全是真情流露,于是他的心也跟着激荡起来,只见他上前一步,紧紧握住了蒋淳斌的手,红着脸憋了半天,终究只是一笑道,“还是没长个儿!”
“哈哈哈…早就不长了!”,蒋淳斌笑了两声,两个人心中的距离瞬间被拉近了,仿佛又回到了数年前花云这个大高个总认为别人都是小矮子的时光,“花大哥,你受伤了,还是先去包扎一下伤口吧!”
“不妨事!”,花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口,随即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这种豪迈味道好像让他一瞬间又年轻了几岁,“倒是你,可是真长大了,大得我…都不敢相认了…”
蒋淳斌听出了花云话语中的别样意味,便也没有搭茬,只是轻轻一笑,尔后朝他说道,“走,我先给你把伤口包扎了,回头感染了可是大麻烦!”
蒋淳斌说完,也没等花云回答,便朝身后的丁德兴叮嘱道,“德兴,你去把城内的事情安排好,各个隘口、要道都派人盯紧了,防止李伯升率兵来袭。”
“是!”,丁德兴是红巾旧将,还曾救过蒋淳斌的命,因此蒋淳斌对他极为信任,每每出征,总要把他带在身边,让他做自己的副将,好在丁德兴能力出众,性子也纯良,从没让人失望过。
交代完这些紧要事儿,蒋淳斌便和花云携手向内城走去,不一会儿功夫,便到了花云的宅邸。
一进宅子,蒋淳斌便惊呆了,因为房屋内外到处都堆满了干柴禾,所有的人也尽皆缟素,“花大哥,这…”
“哦,我还以为庐州肯定守不住了呢,所以才…”,花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随即拉过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一个妇人道,“这是你嫂子!”
“大嫂好!我是花大哥的兄弟…蒋淳斌…”,蒋淳斌向花云的媳妇儿见了礼,心中也一片了然,原来花云是抱了必死之心守卫庐州城,城破之后,不仅花云会为城而死,估计他的妻子也会自焚殉节,真是一个贞烈的女子!
“她知道你的!”,花云在一旁笑了笑,随即拉过他身后的一个四五岁的孩童道,“来,炜儿,给你蒋叔叔行礼。”
“小妇人见过大帅,夫君常常提起大帅,没想到今日得见,竟是如此英武年轻的人物…”,此时花云的妻子也颇为激动,毕竟蒋淳斌救了他们的命,“来,炜儿,快给蒋大帅磕头!”
“不用了,嫂子真是折煞我了。”,蒋淳斌笑着把作势欲跪的花炜拉了起来,尔后看看花云道,“花大哥,我还是先给你把伤口包扎了吧!”
“哦,是了…”,花云看到自己的妻子对蒋淳斌如此态度,不由得省起了自己现在与蒋淳斌的地位差距,一时间又有些拘谨起来,只见他拍拍妻子的肩膀道,“你先带炜儿进去吧,我有些事情还要与…与蒋大帅商议…”
“嗯。”,花云的妻子点了点头,也不敢再说什么,抱起花炜便进了内宅,而蒋淳斌则随着花云来到了议事大厅。
“淳斌,我的伤不要紧,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出兵前往安丰,皇上和丞相那里的情况肯定很危险啊!”,此时花云正被蒋淳斌侍候着把伤口裹好了,可没想到他话音刚落,便察觉到蒋淳斌动作一僵。
“我…我现在的兵不够去救安丰…”,蒋淳斌将纱布的最后一根线绑好,然后手上加把力气紧了紧,“陈友谅随时可能来袭,我要避免与张士诚陷入胶着。”
“什么?你根本就没打算救安丰?”,花云此时光着膀子,还未及穿上衣服,“那你此次出兵…”
“我这不是救了花大哥你吗?”,蒋淳斌边说边转过身,踱了两步看向门外,轻舒一口气道,“而且这庐州城…现在也是我的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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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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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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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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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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