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淳斌接到的命令是进军确山、叶县方向,压制驻扎在罗山的李思齐势力,当然,最好是能够将他击败甚至消灭。
而且刘福通这次把阵势搞得特别大,光辅助的偏军就有四支,除了蒋淳斌率领的这队人马,还有另外三拨队伍。
一拨由潘诚、冯长舅等人带领,一拨由李喜喜、大刀敖等人带领,另一拨由毛居敬,沙刘等人带领。他们也都是向不同方向进军,有的是为了牵制住在沈丘的察罕帖木儿,有的是为了提防从可能从北边来的朝廷援军。
而刘福通则率领大路人马赶赴汝宁府,直驱汴梁。其实蒋淳斌很不明白,刘福通为什么对进军北方情有独钟。
如果要是让蒋淳斌做选择,他定然会选择先在南方打出一片天地,因为徐寿辉在新败于长江流域,朝廷势力立足未稳,此时进军,胜利的可能性非常大。
其次,元廷的根基在北方,所以防守力量也就较为强悍,在自身实力并不够强大的情况下选择去硬碰硬,实非明智之举。
最后一点,便是蒋淳斌的阴暗心理了,因为他总觉得徐寿辉既然与刘福通这拨人马不和,那么贸然进军北方的话,就有可能被人在后面偷袭。就算此时徐寿辉没有能力搞小动作,但刘福通进军北方,就等于把来自朝廷的压力全都扛在了自己肩上,让朝廷想去打南方义军都不可得,这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嘛!
所以蒋淳斌不由推测,刘福通的势力在一开始那么强盛,但却让朱元璋等人后来居上,很可能就是因为这点,从而吸引了元军的大部分火力,无意间保护下了朱元璋这个幼小的树苗,让元军想打他都打不到。
不过刘福通也有着自己的理由,他认为只有夺下了中原之地,才有与元廷抗衡的资本,同时也就能自然而然地号令南方义军。而且他还理直气壮地问蒋淳斌,自古有哪支队伍是由南向北夺得天下的?
虽然蒋淳斌不敢苟同刘福通的看法,但却也不愿与他争执,只好顺从他的意思向北进军,好歹人家也是心怀天下之志的。
豫南之地,并非全是平坦开阔的田原,其间山水丘陵,地势极其复杂,而李思齐驻扎的地方就在大别山附近,更是难寻。
这次刘福通拨给蒋淳斌的人马并不多,所以蒋淳斌得到的指示是,攻城略地为次要目的,最主要的是牵制住李思齐的人马,如果能将他驱逐出这豫南大地,那就更好了。
于是在这稍显漫无目的的进军情形下,新招募军士的弱点便彻底暴露了出来:散乱无纪律,体力跟不上,很容易叫苦叫累,而这种问题又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
虽然蒋淳斌是一个穿越者,拥有许多后世的见识,但很多事情并不是照搬照抄就能够改变的。
比如他没办法依照现代特种兵训练的方法在短时间内提高这些兵士的作战能力,因为这些人的身体素质就决定了这根本不可能。
不得不承认,这大半年来,在蒋淳斌的努力下,他招募了许多兵士,这也成为了刘福通想要出兵的重要原因。
但是蒋淳斌的招兵工作之所以那么顺利,是因为没有活路的流民太多了。他们没有饭吃,无家可归,参加义军于他们而言甚至可以算作是一种生计,这种情况下你能指望他们的战力有多高?
而且义军也没有那么多的粮食来养活兵员,能吃饱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毕竟古代的生产力极低,但现代国家训练的那些特种兵,每天要补充多少营养?各种待遇可都是极好的。
加上这些流民大都世代务农,也不像一些少数民族要与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比如在短短时间内灭掉大辽国的女真族,他们本就精于骑射,甚至曾经有句俗语叫“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所以蒋淳斌对于提高他们的战斗能力这件事真的很费思量。
最终在徐达的建议下,蒋淳斌还是采取了普通的训练方式,只不过多了一些阵法及骑兵步兵配合训练,量也不敢加得太多,否则这些兵士便会怨声载道,偷偷地转投他营。m.χIùmЬ.CǒM
辗转多时,蒋淳斌也未能遭逢李思齐的主力部队,眼见着军粮已吃掉了将近一半,他生怕会发生劫掠百姓的情形,于是便和徐达商量着先打下叶县,作为立足之地,然后再做远图。
常遇春立即请命做先锋,因为他觉得平日练兵实在无聊,好不容易逮着作战机会了,自然是要好好表现一番。
于是蒋淳斌拨给常遇春两千人马,命他佯作攻城,自己和徐达则率大部队在后方打埋伏,然后趁敌军不备之际杀出。
常遇春本想说自己带着两千人马足可以攻下叶县城,但考虑到尽力减少伤亡的问题,便又不得不同意蒋淳斌的策略了。
其实叶县之前本就是刘福通的属地,只不过后来又被朝廷势力给抢了去,现在李思齐趁机招兵买马,发展势力,因此这叶县的守军没准就和他订立了攻守同盟。
不过这叶县的守军将领似乎并不聪明,他见常遇春只领着两千人马,而且装备破烂,便想也不想,直接打开城门杀了出来。
常遇春见敌兵势猛,便引军稍稍后退,谁知这时敌军将领竟冲到阵前,大喝一声道,“哪里来的小毛贼,竟然打到了这里,现在速速投降,爷爷还能饶你一命!”
常遇春见这人生得黑面虬髯,极为英武,心里倒是不敢轻敌,不过一想到自己竟然被当做了只会抢劫的流寇,不禁一阵愤怒:老子之前是当过土匪,可现在已经不是啦!
不过扭头看看旁边这些人手,虽然大都头裹红巾,但好多人衣服都破破烂烂的,看起来确实不像什么正规部队,都怪蒋淳斌,说什么要想办法诱敌军出城,结果让自己被人给小瞧了。
于是常遇春仗着自己练过几年功夫,也算精于骑射,便冷哼一声,拍马向敌军将领冲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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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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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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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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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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