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段增的年纪虽然还幼小,但府中上下都知道他这个小公子深受家主的喜爱,所以那管事也不过问他要钱去干什么便直接做主了。
之后曹安返回来将身份令牌上交,这才喜滋滋的告辞离去。
等曹安走后,段增却闭目寻思起来。
虽说当下这个案子看上去一目了然,潘德盗窃府中财物被发现了,所以畏罪自杀,有人证孙惠等,又有从他屋子里搜出来的赃物作为物证,人证物证俱在,按理说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在段增看来,此案却少了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动机。
要知道这个潘德作为家生子,自幼在府中长大,在府中还算有一定的地位。
而且从那天去他屋子看到的情况看,此人也并不像缺钱之人;再加上他没有亲人,平时又少与外人接触,没什么急着用钱的地方,那他冒着巨大的风险盗取财物用来干什么?存在家中当摆设吗?
当然,若仅仅是这一点理由,或许还不能说明问题,但昨天查看潘德的尸体时,段增分明从他的脖子上看到了两条勒痕。
按照他前世在一些小说中看到的,潘德的情况并不像是主动自杀的,反而像被人勒死后再吊起来,所以脖子上才会出现两条勒痕。
也就是说,潘德并不是自杀,而是被人灭口了。
那么问题来了,潘德为什么会被灭口呢?这其中又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他原本就是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在被孙惠发现之后,其同伙害怕泄露消息,所以将他给灭口了。
第二种可能,他是无辜的,不过凑巧看到了某些不该看到的事情,所以被人灭口了。
这两种可能中,段增更加倾向于第二种可能,潘德乃是无意中发现了什么,所以被灭口的。
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目前还没有发现有用的证据。
同样的,对于出首举报的孙惠,段增也感觉此人不简单,首先一个值得他怀疑的地方就在于,当他询问对方问题时,孙惠显得极为谨慎小心,仿佛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再说出来的一样。
再加上曹安打探到的消息,就更让他感到怀疑了。
一个段府的下人,居然时不时的在家中开宴席招待朋友,他哪来那么多钱财?难道此人原本就家财丰厚吗?但若是那样的话,他又何必委身段府做个下人?
心中将此事反复过了一遍,最终却没有找到明显的突破口后,段增摇了摇头,不再考虑此事。Χiυmъ.cοΜ
他走到案台前,那里堆着一大堆竹简,都已经用麻绳编串起来,这就是这个时代的书籍了。
虽说造纸术很早就有了,而且经过东汉蔡伦的改进后,生产起来极为便利,而且书写起来也没有影响,但纸张在这个时代还是不够普及,大量的书籍都是用竹简书写,使用起来极为不便。
比如案台上的竹简,若是全部堆起来,只怕会有一人高,但这么多的竹简加在一起其实都不过是一本书的内容,也就是这个时代经常见到的《论语》。
段增的老爹对他的教育抓得很紧,四岁时就请了个姓刘的先生来教导他读书识字,如今两年过去,似乎有些成效,认得不少字。
不过那位刘先生前些日子因为家中老母病逝,已经告辞回家了,所以最近段增才显得比较闲。
据说段颎最近又在张罗着给他找个新的老师,只是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段增随手拿起最上面的那本竹简,打开之前翻看起来,正想要看看这个时代的论语与后世的论语有没有不同,但刚看了几个字便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应该是小篆吧?要不要这么坑人?”
作为一个后世人,他所熟悉字体也多是宋体、仿宋体、楷体等等,面对这种小篆就有些吃力了。
至于说繁体字和简体字,这个虽然也是个问题,但好在段增在后世有个爱好就是练毛笔字。
他前世的父亲是省里书法协会的,受到父亲的影响,段增从小就对书法很有兴趣,六岁就开始练书法,之后十多年时间里一直都坚持,中间没有停过。
到穿越前,他的书法已经有了一定的水准,用他前世父亲的话说就是,“有那么点意思了”。
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段增对繁体字有了一些了解,一般的字他都能认得出来,只有少数生僻字眼不认识。
放下这本竹简后,段增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是说汉朝都流行隶书吗?怎么这部论语却是用小篆抄写的。”
看书又看不懂,办案子现在又没线索,段增一时间没事可做,于是准备练一练书法,将来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想到就做,段增招来一个下人询问道:“府中可有纸张?嗯,就是经过蔡伦改进后的纸,用来书写用的?”他担心对方听不懂,还多解释了几句。
那下人听了顿时答道:“有,府中准备得很多,老爷他经常用到呢。”
听说府中有纸张,段增连忙让下人去找来一些,又寻来笔墨,这才将下人打发走。
“嗯,练书法是有必要的,不过到底应该练哪种字体,这个得好好想想。”
此时代乃是书法草创时期,主要的书法一类是隶书,另一类则是草书;不过总的来说,汉末、三国时期又是书法发生变革的重要时期,诞生了一大批著名的书法家。
比较有名的包括号称楷书鼻祖的钟繇,著名的书法家韦诞、张芝、邯郸淳等等,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当然,这些有名的书法家在现在还都是小年轻,并不出名。
不过现在就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正当其时,这就是创造了飞白体的蔡邕。
“听说蔡邕乃是看到有匠人用扫帚醮石灰浆在墙壁上写字,从而受到启发创造的飞白体。不知道现在他是不是已经创造出来了?若是还没有,或许我可以去提前创造?”
段增心中生出一种想法,但随即就打消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
现在的他才六岁,就算提前把飞白体抄袭出来,别人也只会以为他瞎猫碰了死耗子,不会觉得他有多厉害。
“唉,还是老老实实练我的字吧。”
前世的他练习书法也有好些年时间,初期练楷书,主要是褚遂良的字帖,等有了一些基础后转而开始练习行书,主要临摹的是王羲之的帖子。
此时有了纸张和笔墨后,他便开始回忆前世所临摹的书法,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
他写的当然是那篇著名的《兰亭集序》,没办法,谁让它最出名呢?
不过才写了几个字后,段增便停了下来,眉头紧皱。
“该死的,还是年纪太小了,手腕没力气,这写的都是什么鬼东西啊?”
很不满意的看着眼前几个字,随即段增又突然想起来:“对了,现在王羲之都还没出生呢,《兰亭集序》更是还有一百多年才会出现,现在就临摹这字帖,若是传出去岂不是惹麻烦?”
其他人只要一问起“永和九年”是哪一年,段增就要傻眼了。
所以他当即将这几个字给撕了,然后苦思起来:“《兰亭集序》是不能写了,那么该写什么书呢?”
段增并不打算做个文抄公,毕竟年龄摆在这里,而且乱世即将到来,他也不希望自己给他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个单纯的文人。
所以想了想后,他觉得还是直接写《论语》中的语句就行。
后世的他毕竟有足够基础,即便没有临摹帖子,但写起来也是有模有样;等写了一大段后,他逐渐找回一些感觉,写出来的字总算有了些样子。
接下来的时间里,除了中午去后宅苏夫人那里吃饭外,其他时间段增都留在房里练字,到吃晚饭时才停下。
最近一段时间段颎似乎都很忙,平时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总之经常都不在府上,今晚也是一样。
所以晚上吃饭的时候,就只有苏夫人、段坤和段增三个人坐在一起。
虽然只有三个人吃饭,但吃的菜却很丰盛,有荤有素。
荤菜里面主要是鱼和鸭,没有后世常见的猪肉。
这个时代的人都觉得猪肉又丑又脏,只有最底层的人才会吃,像段家这种官宦人家是不可能去吃的。
除了鱼和鸭外,素菜里段增只认出来黄瓜这一种,其他的就认不出来。
可惜这个时代的烹调技术还是比不上后世,不管什么菜基本上都是煮;鱼和鸭是煮的,其他素菜同样是煮的,而且还是大杂烩。
再加上此时各种香料也不齐全,比如辣椒在这个时代就没有,而胡椒更是名贵之物,便是段家平常也很少吃,只有重大宴席上才会用。
所以菜的样式虽多,但味道却远远比不上后世段增日常所吃的东西。
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主食乃是粟米,与后世的米饭不大一样,段增也有些吃不惯,所以胃口不是很好。
匆匆吃了点东西后,段增和苏夫人还有段坤打了个招呼,便回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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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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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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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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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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