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绣绣学得快,云清歌随手指了个词语,她立即就答上来了:“黄芪!”
“你就是打肿脸充胖子,一介女流之辈,还说当教书先生,可别把我大牙笑掉咯!”沈宝根捂着肚皮笑,旁边看热闹的村民也跟着笑。
沈宝根不识字,不过仗着家里有个参军在队里识字会写字的大哥,每次在村里见人都趾高气昂的,谁都瞧不上。
云清歌最讨厌这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男人,搁现代,每个人都要接受九年义务教务,识字都是幼儿园级别的了。
何况她还是个大学毕业的植物专家!认字这种事她二十年前就会了!
见云清歌不理自己,因为她是被自己说中了,沈宝根更得意了:“我看,她最多认识几个数字罢了,不信的话,咱让她念封信听听?”
“好!念就念!”
还不等村民们起哄,云清歌就直接抢过了沈宝根手里的信。
她展开那又旧又皱的黄信纸,直接就开始念了。
“家弟近来可好?听闻爹娘身体抱恙,为兄无法侍奉爹娘身侧……”
沈宝根目瞪口呆,她念的几乎没一处磕绊,脸上这光也越来越挂不住了。
他自己虽然不认字,这信却早托关系让教书先生给他念过了,和云清歌此时念的一模一样。
身后有村民窃窃私语,都是说自己小心眼随便污蔑人,沈宝根听得脸胀红,带刀疤的嘴角快扯上天了。
他指着云清歌:“你这女人瞎编什么!?我大哥的信明明不是这么写的,你不会是怕我们嘲笑你不认字,所以故意自己编了一个吧。”
沈宝根骂骂咧咧地把信抢回去,云清歌无语的很——里面可都是些拗口的字,就算瞎编,那不是说明她不仅认字,还会写文章?
偏偏村民们倒向沈宝根,一位胖婆婆站出来,云清歌认出来了,那是村里最喜欢刁难她的李婶子,“这女娃哪会认字呢,反正我老婆子活了这么久,没看到哪个女娃娃会认字的。”
“就是就是。”
“她呀,肯定是现场瞎编的,不过宝根,你刁难个女人也太不是男人了。”
听村民们谈论这事,沈绣绣有些害怕,跳下椅子跑去缠住了云清歌的裙角。
“我娘亲从来不撒谎!”
沈绣绣一个小女孩,她的话犹如投针入河,很快陷入了村民七嘴八舌的口水里。
云清歌有些感动,没想到这个平时哑巴样的女儿,关键时候居然会帮自己说话。
村民们的议论声越来越大,云清歌这才知道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说曹操曹操就到,这时候,一直站在人群里的李秀才站了出来。
“刚刚我听见了,云清歌她念得一字不错。”李秀才抢过沈宝根手里的信,自己又念了一遍。
“如何?你现在总不能说,我是背下来的吧?”李秀才拿着信,指着沈宝根,满眼促狭。
李秀才是参加乡试选中的秀才,官府亲自颁布的秀才,别说认字,写文章更是提笔就来。
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认同他的,包括云清歌。那些嫂子婆婆们更是看着他长大的,对这个读书人颇有好感。m.χIùmЬ.CǒM
“倒是你,”李秀才将目光对准沈宝根,后者吓得浑身一哆嗦,“如今官府都提倡女子读书了,那些劳什子的女子无才便是德,都是旧时代的糟粕了。”
云清歌肯定的点头,旁边站着看热闹的几位妇孺也投来了羡慕的眼光。
她们年纪最小的也25岁了,从小没读过书,最大的愿望就是去上学堂,可是生在这样一个破村子,上学就是奢望了。
她们的娘亲说,只有城里的大小姐能上学堂,或者有钱地主家的女儿才能上学。
听到她们声泪俱下的抱怨着,云清歌摇摇头,还好她曾经生在21世纪,男女平等,读书受教育更是人人有份。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贫穷的现状,让更多像这样的小山村脱贫致富。
“这,这……”沈宝根冷汗直冒,压根不敢去看云清歌和李秀才的眼睛。
“我可没有说女子一定不会读书,我就是觉得……觉得……”沈宝根支支吾吾,几位粗块头的女人一撸袖子,直接把他吓得屁滚尿流地,跪地认错
沈宝根被拽着后领站起来,心里憋了几句:“我错了,我不该说女人就不该读书认字,我没有看不起女人的意思!真的没有!”
那几位妇孺听着,没一个人相信沈宝根的鬼话,还逼着沈宝根写下保证书。
沈宝根犯了难:“可,我不会写字啊。”
“我来。”就在李秀才要自告奋勇的时候,云清歌忽然走上前,“你要说什么,我都会写,哪怕你说句文言文我都能跟你写出来,如果你懂的话。”
沈宝根嘴上答应着,心里却暗自骂云清歌,骂她显摆自己有文化。
有文化就是要显摆,哪像你,想显摆还没得显摆的呢?
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后,沈宝根直接变成了村民们眼中歧视女性的代名词,在村子里留下的多数都是老幼妇孺,他这是正好踩雷了。
云清歌已经能够预想到,沈宝根以后被唾沫淹死的时候了。
作为新时代女性,她幸好接受过高等教育,否则她还想不到今天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拜谢了沈秀才之后,看热闹的村民也就散了。
云清歌见沈绣绣被吓坏了,摸着她的头说下次再学识字也不迟。
沈绣绣乖巧的点头,“一切都听娘亲的,娘亲是个文化人。”
晚上,云清歌用竹签挑亮蜡烛,扣紧的木门忽然被敲得震天响。
“谁啊!”这个点会有谁来找她?
门外人没应。
莫不是沈宝根吧!这个念头一出,云清歌就吓出一身冷汗,白天让他丢了这么大的丑,他不会晚上拿刀来找自己报仇吧?
云清歌就任凭外面人敲门,怎么敲也不开,这时候,外头传来一个尖利的女声。
“是我!李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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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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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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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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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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