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饭是不是特别香啊?”
“嗯。”
江心月随口应了一声,才反应过来,抬头一看,居然是余乐!她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今天这是怎么啦?太阳打西边出来啦?我们的余大美女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余乐送了江心月一个大大的白眼,跟着才气忿忿地道:“哼!那个joe,自己把一份重要的文件落在公司了,又不愿意大周末的从香港过来,就叫我帮她做咯!关键是有些资料必须回公司查阅,我就只好起了个大早打车过来啦!”她一边说一边用力戳着盘子里的菜,无精打采地往嘴里扒拉。
以往每次周末跟余乐相约,她都是精心打扮的,今天却随便化了个淡妆,一头漂亮的波浪卷也没有精心吹过,随意地披着。其实她的五官长得相当漂亮,不化妆也是很好看的,可惜平时她估计是太有空了,都把时间花费在了化妆上,精致的妆容反而掩盖了她天然的美。
江心月看看手表,将近一点钟,不由得笑出了声:“一点啦!这就是你的一大早?不过也是,你哪个周末不睡到下午去的?今天这么‘早’,还真的是难为你啦!”
余乐又翻了个白眼,懒洋洋地道:“懒得理你!”跟着又突然兴奋地道:“是了,你在跟谁聊天?看你那一脸花痴样,肯定有情况。说,是不是交男朋友啦?”
江心月摇头道:“没有,哪来的男朋友。”
“没有?骗鬼呀?看你的样就知道,绝对有情况。干嘛不说,怕我打你家帅哥的主意?”
江心月认真地盯着余乐看了一会,点头道:“嗯,说得没错,要真的有男朋友了,绝对不能介绍给你认识,还是捂紧一点好!你这姿色,哪个男人见了不流口水啊?”
余乐“嗤”的一声笑,一口饭差点没喷出来,忍不住送了江心月一个大白眼,道:“小样!你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咱们的江大美女,哪是那么没自信的人?”
余乐确实是个美人,身材高挑,前凸后翘,皮肤白皙,吹弹可破,大眼睛,高鼻梁,樱桃小嘴,五官长得真是无可挑剔,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片目光。不过她大概就是那种所谓“胸大无脑”的女人,对她来说,什么事业心,那都是男人们的事情,女人嘛,就只要好好打扮好自己,每天快快乐乐地就好了。反正她家里有个赚钱不少的老爸,又有个赚钱不少的男朋友,赚钱的事情就不需要她操心了。
其实江心月也只是开开玩笑,心里并没有真的对余乐有什么防备。她始终相信,是自己的,别人肯定抢不走,能抢得走的,那肯定本来就不属于自己。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江心月五官虽不如余乐那么漂亮,但整体的感觉却是非常耐看的,身材虽然不如余乐前凸后翘,但一米六五的身高,34b的身材,也是非常不错的。最重要的是,她那由内而外散发的高贵的气质,却是非常让男人倾心,但却不敢轻易亵渎的。可以说,她跟余乐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各有千秋,乍看之下,也许魅力相差无几,但相处下去,江心月的气质却更动人。
余乐估计是昨晚玩得太晚了,今天是真的没睡够,居然没有发挥她将八卦进行到底的精神,送了个大大的白眼给江心月后,就这么放过了她,低头吃起饭来。
江心月又发了条信息给王大鹏:“先吃饭,晚上聊。”便把手机收了起来。
吃完饭继续加班,直到五点半才下班,回到家,陈冬梅已经做好了一桌饭菜。江心月洗了手坐到饭桌前,刚吃了几口饭,陈冬梅便迫不及待地问了:“昨天那个小林,具体是怎么个情况?长相如何?身高多少?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家里几个兄弟姐妹?”
江心月笑道:“妈,您这是查户口呢?我跟人也才见了一面而已,哪有问那么多。家庭情况,收入多少,这些基本情况,您干嘛不干脆直接去问表姑得了。”
陈冬梅道:“介绍的人,有时候总喜欢把事情往好了说,有些话可能就失真了。当然要相亲的时候再了解清楚,以免被忽悠了。”
这倒是实话,但凡做媒人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会不自觉地挑好的说,换个角度说,要是觉得他不好,也不会轻易帮他做媒了。尤其是许翠云这种热心的中年妇女,总是一心想促成一桩美事,往往不自觉就会夸大了说。
江卫青给女儿夹了块肉,又帮她加汤,一边对陈冬梅道:“心月加了一天的班,你就让她先歇口气,好好吃顿饭先。横竖这个要是你女婿,也跑不了的,不急在这一时。”
江心月扑哧一声笑出来,道:“世上只有爸爸好啊!”江卫青笑着叫女儿:“快吃,快吃,吃完了再从头到尾把昨天的相亲讲一遍啊!”
陈冬梅嗔了丈夫一眼,道:“好吧,你这个狡猾的敌人,最会在这种时候装好人了,搞得我关心女儿的婚事,好像倒成了坏人一样。”
江心月撒娇道:“妈,我知道你最疼我啦!好了,不着急,等我慢慢给你讲。那个林飞,人长得还不错,挺man的,身高一米七几吧,在一家科技公司做系统开发。今年28岁,华工毕业的。我们聊得挺好的,今天中午他还给我发信息了,还说晚上聊。目前掌握的信息就这么多了。”
陈冬梅高兴地看着江卫青,道:“总算这回,你这个表妹介绍了个靠谱点的啊!”
江卫青笑道:“话也不能这么说,上次三姨介绍那个,条件也不错啊,只是他反而没看上我们家心月……”
“那是他没眼光!把珍珠当沙子!”陈冬梅马上斩钉截铁地说道。江卫青和江心月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哎不对呀,我记得翠云说他有一米八来着,你刚刚说他多高?一米七几?”
“一米七五左右吧。”
陈冬梅道:“那不对呀!怎么身高对不上呢?”
江心月愣了一下,好像是哦,表姑说他有一米八来着,可是怎么看,也不可能有那么高吧?
江卫青却笑道:“所以说做媒的人的话,多多少少都有水份了。没给你弄个一米六的出来,也就算是对得住你了!”
陈冬梅和江心月一想,挺有道理的,便都笑起来,又互相调侃了几句。
吃完饭,陪着父母看了一会电视,江心月便先洗漱回房,躺在床上正玩着电脑,一条短信进来了,打开一看,是“林飞”发来的:睡了吗?
江心月回道:没呢。
过了一会,短信又来了:明天中午请你吃饭可以吗?
江心月犹豫了一下,虽然她对“林飞”并不反感,而且昨天还算相谈甚欢,但是她其实还没做好开始下一段感情的准备,尤其是通过相亲这种形式。但她想起昨天自己说过,下次自己要再请他吃饭的,并且很认真的说过自己说的是真心话,这么一想,诚实守信的原则便打败了逃避的心理,于是她回了条信息:可以啊。时间和地点?wWW.ΧìǔΜЬ.CǒΜ
“林飞”的短信跟着就来了:明天中午十二点,天河城旁边那家绿茵阁,怎么样?
江心月回了句:好,那明天见。
过一会就收到“林飞”的回复:那就这么定了,明天见。
江心月放下手机,想着昨天和“林飞”见面的情景,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此时的王大鹏脸上也正挂着笑容,坐在沙发上专心发着信息,播到了他点的一首歌。张扬问了句:“谁点的?”王大鹏没听到,仍低头发信息,林飞拍拍他肩膀,道:“跟谁发信息这么专注?你最爱的beyond的歌都不唱了?”
王大鹏刚上大学的时候,也跟宿舍里其他两个外省考到华工的同学一样,完全不会说粤语,但却会唱beyond的歌,且唱得很好听,宿舍里其他三个广东人都没他唱得好,因此给了他极大的信心去学粤语,从一开口就逗得众人狂笑,到后来讲得跟普通话一样顺口,也就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学会讲粤语之后,学起粤语歌来就更是突飞猛进了,大学期间参加了几次学校举办的晚会,每上台唱一次歌,一定会招多几个爱慕者来,舍友们因此开玩笑送他一个绰号叫“粤语歌神”。
王大鹏把手机收起来,道:“到我的歌了吗?把唛拿给我。”林飞笑着摇摇头:“肯定是跟相亲的那位小姐在聊吧?看来你不是一般的上心啊!”一旁的陈浩之听到了,凑过来问:“什么相亲?大鹏去相亲啦?”王大鹏不答,跑到电视屏幕前去唱歌,陈浩之又问林飞,林飞道:“昨天我妈安排相亲,我没空去,叫他帮我去,看样子两人对上眼了。”陈浩之道:“大鹏这家伙,一向眼光高得很,自从三年前跟段文丽分了手之后,好像还没听到他交新女朋友呢!那看来这个相亲女应该条件不一般,林飞你亏啦!”
林飞答道:“那估计是我和那位小姐缘分不够,才会刚巧给他们两个搭上线了。反正只要不是她,别的谁都无所谓。”
林飞的梦中情人“绵忆”,这几个哥们早都熟得不行了,从大一时的宿舍“卧谈会”开始,就知道了她的存在,也正因为她,大学期间身为“系草”的林飞,虽有众多美女暗送秋波,却连恋爱都没谈过。十年了,林飞虽然不怎么提她了,但大家都知道,林飞还是没放下她。
“你还想着那个什么绵忆啊?都几岁了,还做着少年时的梦呢!别说估计永远找不着她了,就算找着,你肯定也认不出她来了。你在回忆里已经把她美化成仙女了,可是她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人,说不定现在已经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染成了各种颜色。”
是啊,这个社会太现实,哪里还有那“冰清玉洁,不染凡尘”的神仙一样的人物?陈浩之一直弄不明白,林飞一向成熟稳重,为何偏偏在这件事情上这么幼稚不开窍呢?
林飞摇摇头:“要真再遇到,我肯定能认出她来。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有时连我自己都在疑惑,那会不会真的只是做了一场梦了。”
陈浩之叹道:“就算是场梦也好,起码你一直做着这样的美梦呢!我就比较可怜了,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曾经追过几个女神,可惜人家都看不上我,唉!我真是嫉妒你和大鹏,这么多年,一直桃花运旺得不行!”
陈浩之长相一般,身材也不高,家境又不太好,内心一直有些自卑感。也有过喜欢的女生,还鼓起勇气写过情书告白,可惜从来都没有得到回应。这样不起眼的他,偏偏跟林飞和王大鹏这两个倍受欢迎的美男同班同宿舍,其实也是挺压抑的。好在林飞和王大鹏都是比较平和随性的人,相处久了也就慢慢习惯,没有那么强烈的距离感了。
林飞笑道:“桃花运旺又怎样,现在我们不还是跟你一样是只单身狗吗?大家不过都是半斤八两啊!”
正说着话,张扬端着酒杯过来了:“你们聊什么呢,聊得这么开心?”
陈浩之道:“聊你啊,兄弟们都羡慕你这么早就当了爸,人生迈上另一个阶梯了,我们还是一群单身狗。”
张扬笑道:“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啊!你们还没被关进围城,好好享受这最后的自由时光吧!估计过不了多久,你们就一个个地要排队走进围城了!”
也有人说婚姻就像坟墓,但不管是围城还是坟墓,绝大部分的人最后也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踏进去吧?
这时王大鹏唱完一曲,回到了座位上,刘武也凑了过来,举起酒杯,道:“对,为了我们这所剩不多的自由时光,干杯!”
众人也一齐端起酒杯,碰在了一起:“干杯!”
一群人一直玩到凌晨一点多,才醉醺醺地出来,陈浩之果然又醉得站都站不住,王大鹏和刘武一起架着他,林飞招手叫了部的士,张扬道:“把浩之塞进去,和我一起回酒店住好了。”众人便合力将陈浩之弄上了车后座,张扬坐到了副驾驶位上,和大家挥手告别。待他走后,其他人又分别各自拦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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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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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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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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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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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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