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会提前告知她的身份,让她小心行事。
她虽然不理解,但也知道照着张婆子的说法去做是不会错的,张婆子是不会害他的。
可她对其他孩子的远离,就会被那些孩子认为她是个不合群的孩子,他们会讨厌她,甚至捉弄她,嘲笑她。
时间久了,苏卿怕了,烦了,倦了。
对学堂有种莫名的敌意,总是翘课出去自己一个人玩,变成了常事,夫子不是没有想过管教,但苏卿这孩子,明面上答应,实际上依旧我行我素。
夫子说了几次之后,见她也不回改,就大叹一声朽木不可雕也,随她任意为之。
张婆子的劝阻,俨然成为一个导火索,彻底把苏卿心里的逆反因子给激出来,两人往日之间的和谐,不复存在。
如今,张婆子心情也有些忐忑,她知道说这些话,可能苏卿又会不喜欢,她们的关系刚刚缓和一点。
这下,恐怕又僵了!
“等我身体好些,我就去学堂读书,婆婆不必忧虑,我去了学堂,一定会好好跟夫子读书,你放心。”wWW.ΧìǔΜЬ.CǒΜ
张婆子瞬间两眼放光,不可置信的看着她说:“你可别骗我,这回我可看着你,你的书这几年也没有读多少,这回一定要虚心好好和夫子学学问,万万不可再每日逃学游玩了。”
“不会了。”
自古以来,朝廷都会设立文武百官。
文可治国!
武可护国!
她要想辅佐一代明君一统这战乱的时代,文官和武官总要选一个来做。
以她的身份来说,还是选择文官比较合适,那么入科举,或是做文章,名扬天下,就非常有必要了。
谁会相信一个总是不学无术的人,突然之间变成文采出众的才子。
人们还是更能接受,从小一点一点成长起来的少年才子。
而她,就要做这样的人。
入学堂,乃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婆婆,再给我盛半碗粥吧,我还想吃。”
张婆子本来还想继续念叨几句,和她再说说读书的重要性,但转而一想,她大病刚刚初愈,并不适合忧思过重,等她身体好点,张婆子想那时再和她说吧。
张婆子端起碗,走了出去又装了半碗热粥过来。
等苏卿喝完之后,张婆子扶着苏卿在院子里走了两圈消食运动,才扶着她让她上床继续歇息。
也许是睡的早,第二天清早,苏卿早早的就行了。
她换了一身衣服,把昨日的衣服,放到床上,心想一会儿洗漱好之后,就把衣服洗了,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皂角这个东西。
推开门,眼光直射在她身上,清晨的风凉爽,太阳又很有温度,一时之间舒服极了。
她昨日散步的时候就发现,这个地方虽然旧,但是建筑的造型确很特别,就拿她所住的这个院子为例,除了她所住的屋子外,还院子里面还有一个石桌,四个石椅,两颗参天大树在院子里面,树上还有个秋千,再然后就是一些小花和一个水池。
水池不大,说是水池更像是一个专门养观赏小鱼的天然鱼缸。
水池最外面使用石头做成的,石头周围还有一层发白的物质,苏卿想,这可能就是防止漏水的东西。
“卿哥儿,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呢?”
苏卿抬头就看到张婆子站在不远处。
“睡饱了,就出来走走。”
“身体怎么样了?有没有比昨日好些?”
“有,好多了。婆婆这是要去做什么?”
张婆子手里挎着个竹篮,手里的袖子也挽了些,像是要出去的样子。
“我要去采些野菜,给你煮些青菜粥。这不想起小锄头在你院子里,就想着拿过来,没想到你起的这样早。”
这时候刚开春不久,田地里还没有开始种粮食,这里靠近北方,冬日里是没有什么菜的,就靠储存一些耐放的蔬菜,比如萝卜白菜土豆作为蔬菜。
有的人家,也会把夏天多出来的蔬菜,晒开,冬日或春天煮开,虽然味道没有当季那样鲜美,但是吃起来也是很美味的。
苏卿生病,张婆子想光让她喝鸡肉粥可能没什么营养,应该让她吃些蔬菜,于是想着趁着天气早,就地里看看有没有刚冒头的野菜,挖给她吃。
没想到她会起的这么早!
“婆婆,你带着我一起去吧,我在这里也无事,怪没意思的。”
“王大夫说让你多休息。”
“我这几天躺在床上,感觉骨头都僵硬了,想要活动活动,再说采个野菜而已,能有多累?”
张婆子一想也有道理,活动活动可能对她的身体来说是更好的:“行,咱们一起去。”
“好嘞。”
苏卿高兴的回答着。
张婆子挎着竹篮,篮子里面有个小锄头,旁边的苏卿一边走路,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大多数都是用土和木头做的房子。
只有少部分几家,是用石头和刷了漆的木头做成的房子。
她以为自己家已经很穷了,但其他人家里可能更不富裕。
“婆婆,你是这个村里的人吗?”
“是啊,我自小在这里长大。后来嫁了人出去了一段时间,丈夫去世之后几年,我又带着你这个小家伙回来了。”
苏卿这才明白,为什么张婆子宁可忍受原主的坏脾气,也不允许原主暴露身份,有些人太在乎,是唯一,是不能失去的人啊!
快要出了村口,苏卿发现有一颗老树,它枝繁叶茂,树枝上挂满了细细的红绳子。
苏卿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树,不解的问:“婆婆,那个树上挂的红绳子是做什么的?”
“那是咱们村的祈福树,是祈福祭祀用的。”
“哦,这样啊。”
等彻底出了村口,就是大片大片的光秃秃的土地。
草和树枝是可以冬日里取暖的。
所以秋天的时候,各家各户都会把自己田间的青草,带回家晒干,就等着冬日里引火做饭用。
乡间小路,泥泥泞泞的的。
或许是因为刚下过一场大雨的缘故,没几步,黄泥就占满了苏卿的鞋子。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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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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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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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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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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