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想清楚就见了鬼了。”耿朝忠肚子里不由得暗暗好笑。
耿朝忠给刘一班的所有线索都既没有头又没有尾,唯一的两个知情人柳直荀和舒尔茨又是两颗铜豌豆——问柳直荀肯定得不到什么东西,再说柳直荀说的是真是假都不一定;如果问舒尔茨,舒尔茨照样也可以一推二五六,说柳直荀诬陷。
所以刘一班最后的选择只有一个:派人同时盯住舒尔茨和柳直荀,顺藤摸瓜,看看俩人搞什么鬼。
这就是耿朝忠精心设计的机会,也是柳直荀的越狱计划想要达到的效果。
果然,撕扯了一会儿头发,直到把中分撕成了毛寸,刘一班才终于想清楚,这件事根本就特么不可能想清楚!所以很快,他抬起头,恢复了镇定,然后挥了挥手招呼小曲过来。
“小曲,你给我盯住舒尔茨,看看他有什么动静,还有他的那两个心腹,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狱警,都给我看牢了,人手不够的话从科里找几个精干点的,就说是收到线报共党要劫狱,多给舒尔茨安排几个保镖。”
刘一班刚说完,突然好想又想起了什么,摆摆手,“不要给舒尔茨安排保镖,在卫兵里安插几个我们的人就可以了。”
“然后,柳直荀这边......”刘一班又开始撕扯自己的头发,毛寸也有变成爆炸头的趋势。
柳直荀这个事就比较难办了,先前安排的几个盯梢的暗探都是当兵出身,满身行伍气,一进监狱就被柳直荀一眼认出来,根本就没什么效果。所以后面刘一班才找了个江湖上的,没想到这江湖上的更不顶用,不仅被柳直荀看出来,还被柳直荀给弄死了。
突然,面前的耿朝忠往前站了一步,似乎有什么话要讲,刘一班的眼光不由得停在了耿朝忠身上,对呀,怎么没想到呢!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耿朝忠不就是最好的人选?
论年龄,比张宗元小个几岁,也没在江湖上混过,最多有点贪财——刘一班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候耿朝忠偷赵春来钱袋的事情。
论身手,刚才能和岛城第一双花红棍,青帮头号打手张鹰儿斗的难分难解,应付缺了一条腿的柳直荀足够了。琇書蛧
论忠诚,至少从刚才的表现来看,要比张宗元忠诚不少。并且还有自制力,知道什么钱该拿什么钱不该拿。别的不说,这价值一万多块大洋的债券放在面前都不动心,这就难能可贵了。
当然,也可能是这小子自知道拿不到,所以才故示磊落——因为他进来也害怕搜身啊!不过这样不更说明了耿朝忠还有一个优点,就是聪明,知道审时度势。
耿朝忠看着刘一班盯着自己,心里不由得一阵激动——以前都是别人套路自己,现在自己也终于可以套路别人了!
他的目的,正是让刘一班主动选择自己,而不是自己在越狱的时候突兀的卖身投靠,那样可就太可疑了!想想,柳直荀越狱的时候,一个八竿子打不上的囚徒最应该做的是围观,而自己却奋不顾身的冲上去,这可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所以耿朝忠通过言语暗示和行为引导来逐步带动对手的思维,这种感觉,就像狼慢慢的把羊群驱赶到安排好的狩猎点,心里面别提多爽了。这与用肉体击败对手相比,更有一种心理上的征服感,耿朝忠很喜欢这种感觉,他也突然明白,朱胖子和柳老大为什么总是露出孩子般顽皮的微笑了,因为这个游戏虽然刺激,虽然危险,但也有着自身无穷的魅力,那就是——好玩儿!
“耿朝忠!”
刘一班突然大声喝令。
“卑职在!”
耿朝忠两腿一并,身姿挺拔,器宇轩昂的给刘一班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刘一班不由得更加满意,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年轻人,不由得连连点头——自己心中想要的特工不就是这样的吗?既有军队的令行禁止,又有着江湖人士的圆滑机动,换句话说,他有小曲的优点,却没有小曲的缺点,真的是一个好苗子啊!
怪不得朱胖子那个老狐狸把这小子收罗麾下,这死胖子的眼光硬是要得。不过好在,朱胖子带这个家伙的时间还很短,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从精神上彻底改变一个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自己还有的是时间。
想到这里,刘一班已经在心底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恩威并施,把这个人才网罗到麾下。想到这里,刘一班转头对几个卫兵吩咐:
“把张宗元带回去!”
那卫兵没有立即行动,却在原地踌躇着问道:
“长官,带回水牢还是?”
刘一班略略一沉吟,距离张宗元三个月的水牢刑期完成已经没几天了,再押回水牢就要和柳直荀待在一起,说不定还有什么变数,不如直接放回去了事。想到这里,刘一班抬起右手有力的一摆:
“带回义字监!具体牢房去问舒尔茨。”
看着卫兵押着张宗元走了出去,刘一班踮起脚尖,伸手拍了拍耿朝忠的肩膀。
“小耿,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耿朝忠又是一个敬礼,身子略微半蹲,说话的声音也放得很低很低,显然他意识到这是一个秘密任务。
“长官,坚决完成任务,请吩咐。”
刘一班心底暗赞小伙子上道,低头对着耿朝忠的耳朵窃窃私语:
“给我盯好柳直荀,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事成之后,我有你的好处!”
然后摇了摇手里的债券,说道:“这赃物我先收起来了,事成之后如果证明这赃物与本案无关,我会把他还给你。”
耿朝忠却摇了摇头,一脸严肃的说:
“公是公,私是私,赃物自然要交给政府处理,卑职不敢染指。”
“好小子,我只是试探一下你,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刘一班笑的更加开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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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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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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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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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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