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经贸大宋>第1章 签兵奴隶营
  这一年二月,覆灭金国的消息还未走远,黄河来了凌汛,冰凌飞柱,呈排山之势,若天崩石彻,千里冰川万里飞烟。

  远处的军帐内一道道浑厚的声音传来。

  “宋人狡黠,与我军联军攻金之际趁机纳寿、泗、宿、毫四州,派兵马三万伏击宋军于河南,将金国宋人及宋军俘虏悉数送于我军奴部,速去,不得怠慢。”

  “……那若宋人以金银岁币易俘虏?”另一个声音小心翼翼的问道。

  “白送的金银谁不要?正值黄河凌汛,军马修整军需储备皆需用钱。金银大可收下,但也绝不能便宜宋人,若岁币送来,宋人之俘虏每户只准一人归,欺人是要尝到苦头的。”

  *

  十个月后,吉哈布大营签兵奴隶营内。

  “你这马粪一样的狗比崽种!你还不快死去放柴火,如果前面的人过来了水还没有烧热会死人的!还不快去!马粪崽种!”猥琐瘦小的男人大叫着,一脚踹在孩童的身上。

  骨瘦如柴的孩童一声不吭的端着水盆往那边的土灶前走。

  孩童露在外面的手臂显出他很白的肤色,但他头发很长遮住了他的脸,让人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他的面前是伙夫兵临时用泥巴搭建的土灶,灶面还是湿的。

  他小心翼翼的将水盆里的水倒进大锅里,也注意着脚下,因为以前他滑倒过,吃一堑长一智所以现在他特别注意。

  刚才吼他的男人名叫奴奴秣赫,是女真人,男人有时候说他年轻时在金国住过十几年,有时候又说他曾随着成吉思汗西征过后来回了金国,他说的话完全无法分辨真假,甚至他的年龄都让人心生猜疑。

  但有一点是真的他和来金国的汉商与阿拉伯商人打交道,他会他的母语女真话、汉话、阿拉伯话,还有蒙古话,他还略通地理。

  烧水并不是孩童的事,但他跟着这个男人,就得做男人该做的活,他也不想,但他得明白,整个签兵奴隶营里只有这个男人会汉话。

  他想活着,就得先听懂那些比马还高的拿着武器的蒙古男人们在说些什么,所以他选择跟着这个猥琐瘦小的男人。

  他还有一个月满七岁,但他明白自己应该跟什么样的人才能活命。

  他辗转了两个大营,从蒙古奴部再到吉布哈先锋营里的签兵奴隶营,他只遇到这一个会说汉话的。wWW.ΧìǔΜЬ.CǒΜ

  他爹死在了大宋使臣送来岁币交易部分俘虏的前七天,因腹部绞痛熬了两个晚上没熬过去,死在了蒙古奴部……

  之后他随着部分没有被交易走的汉人俘虏被各个营帐选走,他被吉布哈先锋营的蒙古兵随手抓了过来。

  这里,签兵与奴隶兵混居,签兵比奴隶兵的身份更低,奴隶兵年龄不等有汉人金人女真人阿拉伯人也有蒙人。

  签兵不同,签兵里没有他这么大的孩子且签兵几乎都是由俘虏担任,不会有蒙人。

  签兵就是两军作战时冲锋在最前面用来消耗敌人的体力和装备的俘虏,他们没有武器,只有肉身。

  所以,一场战役下来,签兵能活下来的是个位数。

  从黄河中游到此地他们打了大大小小战役接近十几次,吉哈布营和他同时进营的那些签兵俘虏都死光了。

  一个也没剩下。

  当然,还会有新的签兵到来。

  他当初因为年龄太小被安排至奴隶营成为一个奴隶兵。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当初抓他来的那个蒙古兵现在成了骑兵营的五十夫长。

  这全是一种巧合,让那些奴隶兵觉得那个五十夫长是想留着这个孩子。

  奴奴秣赫趁机将他要到了身边,以为教好了这个孩子,他至少能在奴隶营里混个夫长……

  一年后奴隶营的人就会发现那个五十夫长早就忘了这个孩子。当初抓奴隶兵抓到了这个孩子纯属巧合。

  后来的秦涓时常想起那个金国道人说的话——

  在金国时秦涓的爹曾花重金找一个道人给他算过命。

  “此子命格奇异,要么大贵,要么早夭。”

  “他命中死劫无数,他八字喜水给他改个字,能让他在生死劫数到来之前每每有贵人相助,富贵险中求,若求得来,则声名显赫,长命富贵。”

  他小名鹃哥,生母夜闻杜鹃啼鸣托梦而至,次日郎中便告喜有孕。

  从道人那处归来,他定名秦涓。

  *

  “搞快点,骑兵营的蒙古兵要过来了,你快点!快点!”猥琐瘦小的男人在那边咆哮着,孩童觉得这个男人很不正常,因为他此前从未遇见过这种喜欢突然大叫的人……

  明明蒙古兵至少还有半个时辰才会过奴隶营这边。

  此前他被辗转了两个营帐,与他一起被抓来的人已经走了,这其中原因,他懵懵懂懂,但他又不是傻子……

  他这么小,但他已深切的感受到了一种被人欺骗的痛楚。

  他爹死前对他说过,宋国会送来岁币换走金国的宋商及战俘,要他一定记得和蒙古人说他家在江左是宋商大贾,蒙古人会放他回去的。

  可是他们说岁币送来了,蒙古人却没有放他回去,不是蒙古人失信,蒙古人拿了金子就会办事,不会在乎他一个小东西,而是与他爹同县来金国做生意的同乡欺骗了才六岁的他。

  宋国送岁币交易俘虏,每户只能易一人。

  这是奴奴秣赫说的,所以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不争气的哭了。

  他爹死的时候他都没哭这么伤心。

  同乡邹伯和他爹一起到金国做生意,他们都带着长子,这是县里的传统,大商都会把长子带在身边历练。

  他已隐约明白了,他可能被人顶替了。

  因为邹伯想要和邹大郎一起回去,而每户只能回一人,有的是父亲回去儿子留下,有的是儿子回去父亲选择留下,有的是妻子留下男人回去……

  而他,被邹大郎顶替了。

  明白后,秦涓哭的很伤心,他不是一个人活,他还有妹妹啊……他若回不去了,他那才三岁半的妹妹该怎么活……

  若祖母死了,他的妹妹还能跟着谁。

  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大哭了。

  奴奴秣赫对他说,他爹死的时间不好,没人护着他。但奴奴秣赫也威胁他,不准去找蒙古人,因为蒙古人若知道搞错了,一定会杀他灭口。

  “用你们汉话叫木已成舟,蒙古将军不想失信,但如果他发现他被你们汉人耍了,一定会先宰了你这崽种灭口或者泄.愤,你别说我吓你,你可以自己拿命去搏一搏,若我是将军也会这么做。”

  “要么你好好活下去,要么你就去送死。”

  秦涓选择了先活命。

  *

  *

  不远处炉子里的火早已熄灭了,天很冷,小孩蜷缩在破旧脏乱的被子里,睡得并不安稳。

  “他一生虽有死劫无数,但总归每逢劫数总有贵人相助,富贵险中求,若求得来,则声名显赫,长命富贵。”那道人的声音仿佛划破亘古的风。

  “那求不来呢……”俊朗英武中透着温柔的青年问道。

  那道人没回答。

  “涓哥儿……要活下去,要回宋国去,记得回去找妹妹……她还好小好小,我若死了她怎么办,你又怎么办……你又怎么办……”

  可是,他还是丢下了他。

  秦涓惊坐起,这才意识到,营帐外冬雨连连,他又梦到爹爹了……

  眼泪在眼里打转,却强忍着没有流下来。

  秦涓吸了吸鼻子,正准备再睡下,却听帐外那熟悉的声音大吼:“马粪比崽!你他妈给老子把屎端出去!”

  *

  就在秦涓将屎尿盆子清洗干净后,营帐外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蒙古兵。

  他的小脸一僵,心知这么大的雨前头营里不该有人过来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今天谁烧的热水!头儿叫过去!”

  呆的有一段时间了,他知道蒙古兵喜欢把喝的热茶叫作热水。把热水叫作洗澡水。

  蒙古兵这么一吼,秦涓的小身子瑟缩了一下,他下意识的想要躲起来。

  茶是他烧的,奴奴秣赫那厮一定会把他推出去的……

  果然,奴奴秣赫穿衣而出,对那蒙古兵点头哈腰的说了些什么,蒙古话他还听不懂。

  没过须臾,奴奴秣赫已朝着他的方向跑来,男人太清楚他藏在哪里了,他冲过来揪住他的颈子大吼道:“马粪崽种!死出去认错!敲你妈的你是故意害老子是不是?!”

  没有,他没有想害人,是那个蒙古兵自己拿出了铁壶,他试图要跟他说清楚,却被他一脚踹开了!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他没有想过害奴奴秣赫。

  秦涓红着眼,却没有哭,他不会哭了。

  草原上有很多很多的甘草,他见到了挖了许多,他爹生前爱这个味,家中厨子时常会放一点在菜中,他想念爹于是在他们行军途中挖了一些带在身上,本来只是图个念想。

  烧了热水之后本来是要自己喝点,结果端茶的蒙古兵把他泡茶的那个铁壶给拎走了。

  蒙古兵看了他一眼只说:跟他去前面营帐去,却没有说具体是什么事。

  奴奴秣赫闻言跟了出来,秦涓知道奴奴秣赫从没去过前面营帐,所以才有那么一点好奇。

  前面的营帐就是先锋营和骑兵营,奴隶兵是没有资格去的,奴奴秣赫很渴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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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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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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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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