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养母,从小到大,对她的照顾和关心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她也是真的把养母当成亲生母亲来对待。
她其实知道,养母并不太赞成她在仙岳市工作,是很想她回到他们老俩口所在的城市,觉得这样他们比较好照应,而且他们那座城市论工作机会和城市发达程度,其实也比仙岳市要强上一级。
不过养父母也都很开明,尊重她的选择,这些想法并没有真地跟她提起过,都是她自己的推测。
平时养父母没少通过电话、微信跟她交流,时刻关心着她的生活、工作情况。
只是她没想到,养母居然不声不响地直接到了仙岳市。
晚上,朱璃下班后直接打车,前往养母发来的定位——那是一家看起来颇为高档的餐厅。
“妈,你怎么突然来仙岳了?也不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去接你。”朱璃脱了外套坐下后问道。
“你在上班接什么接,这次是个网站组织的什么‘古风演奏’大赛,请我们到仙岳来当评委的,他们有安排人接机,酒店也是他们安排的。”养母说道。
“哦喔,是哪个网站,我回头也要去看看,有空的时候说不定我也去参加一下,咱有后台得用啊!”朱璃笑着说道。
“得了吧你,你小时候皮的跟猴一样,教你琴你根本坐不住,不然你要是做音乐,说不定妈还能帮得上忙,给你出点力。”养母白了女儿一眼,叫来服务生让他们上菜,显然之前菜都已经点好,就等女儿到了。
等服务生走开后,朱璃忍不住小声问道:“妈,就咱们俩?就咱们俩你定这么好的餐厅干嘛,还是西餐,你现在好这口啦?”
“我在网上查了,仙岳市这家餐厅好评度最高,都说‘女孩子一定要来吃一次’,所以就想试试呗。”养母笑道。
“嗯,那我这是沾了母上大人的光了,这吃一顿怕是快赶我一个月工资了。”朱璃笑道。
“你这丫头平时顾着工作,肯定没有好好吃饭,我难得来一趟,不帮你改善下伙食怎么行。”养母也是开玩笑道。
不过不得不说,这店名声大,价格高,实力也确实是不差,上来的几道菜,确实比朱璃在其他地方吃的同类菜要好吃不少——不过也可能就是食材更高档、更新鲜。
但不知道为什么,吃着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想起和陈阔一起吃的那几顿饭。
和陈阔一起吃的那几顿,是她离家后,吃的最多的几顿了。
因为陈阔每次都追求“清盘”——连老板都这么做了,她这做秘书的也不得不尽量多吃一点。
而且她总怀疑,那个碗妖“干饭妞”,可能有什么特殊能力,能够让一起吃饭的人变得胃口更好。
要不她为什么会每次和他们吃饭都吃撑?
总不能是被陈阔给带的吧?
“想什么呢?”养母对盯着餐盘的朱璃问道,“不合胃口吗?”
“不,很好吃。”朱璃说道,“感谢母上大人的投喂!”
“好吃就好。”养母也是很高兴,“多吃点,我看你好像瘦了。”
朱璃苦笑:“妈,我哪有瘦啊,我来仙岳市到现在,胖了五斤了!”
“是吗?哎哟,那好,那好!”
“好什么呀……”
“你之前就是太瘦了,太瘦不好。哎,你上次说你们公司叫什么来着,多宝公司?卖文化用品的?是不是卖手办什么的,这次请我们来的那个网站,他们也有出手办啊、卡牌啊什么的,这次比赛前三名都会出塑料小人,还会出什么签名卡牌、画册。小璃呀,要不要我给你们公司搭搭线,说不定你还能揽点业绩?”
朱璃笑道:“谢谢妈,不过我们公司的‘文化用品’和你说的那个不太一样。”
“那是……纸笔,本子什么的?”
“也不是,比较小众,直接对接其他‘公司’的,不零售。”
“哦,这样啊。对了小璃,你上次说你是什么职务来着?”
“总经理秘书。”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们总经理……男的女的?”
“男的,咦,我记得我说过呀。”
“哦对,你说过,工作狂,每天背着个背包上下班,面无表情,凶神恶煞,眼中没有男女之分,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牲口用。”
“对,老资本家了。”朱璃点头说道。
她自然不能说老板年轻且单身,身材高大热爱健身,刚开始跟她说话的时候还会紧张,都不敢看她,跟个腼腆大男孩似的——那老妈肯定要担心这老板是不是对她女儿有意思。
“我最近经常看些电视剧、电影什么的,老是看到那些有钱的老男人、成功人士,各种哄骗刚进社会的年轻女性,什么带着去吃法餐,去坐游艇,去看烟花秀,去海边别墅度假,送跑车什么的,套路一堆堆的。”养母状似随意地说道:
“小璃啊,咱们家虽然不算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这么多年,家底还是有攒一点的。所以你在外面,刚工作这几年,不要太省,我们给你的零花钱,你该花就要花,不要老想着省钱,想着都靠自己。勤俭虽然是美德,但也要看情况,青春有时候该张扬就要张扬,该浪费就要浪费……”
朱璃苦笑道:“妈,你选在这里吃晚饭,该不会就是要告诉我‘这种地方咱们想来自己就能来,不要觉得有多厉害,被老色鬼骗了’?”
养母也被她的话给逗乐了,说道:“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呗,哎,说来也真是幸福的烦恼,别人家是担心孩子在外面乱花钱、中了消费主义的陷阱,就我和你爸,是整天的担心你太懂事、太勤俭,就只给我们买礼物的时候最慷慨,自己花的时候就抠抠搜搜。”
朱璃笑道:“妈,没那么夸张啦!我该花的钱都有花的,你看我这打扮、这衣服,也不差吧。妈,你不用担心了,我们老板……我们总经理是不可能带我到这种地方吃东西的。
“我们之前出差去幡港,我们经理就没和代工厂的人一起应酬吃过一顿饭,全部都是带着我去吃那种路边小店,而且我们吃东西,每顿都是‘清盘’,基本都不剩的。”
养母听的也有些震惊:“这么小气的吗?不对,真小气的话,应该是让代工厂的人请客吧……”
“他倒不是小气,就是纯粹习惯罢了。妈,你不用担心,我们经理就是个工作狂,满脑子工作,不会对你们女儿有非分之想的。”朱璃笑道。
养母摇头:“你不要低估自己的长相和魅力,永远不要对男人放松警惕。你刚刚说你和你那总经理一起去幡港出差?就你们两个?你要小心点,这种时候要特别地注意。”
朱璃连连点头:“嗯嗯,我一定保持警惕,一定特别注意。妈,你这是加了‘女儿滤镜’,别人眼里,你女儿可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不说这个了,对了,你云云阿姨说她外甥刚毕业,也要来仙岳市工作,按她的话说,是精品高富帅,想介绍你们俩认识。她这次也和我一起来仙岳市了,说想趁我们俩都在,把她外甥喊出来跟你一块吃饭见个面,认识一下。
“不过我没有答应她,先问问你意见。在仙岳市这段时间怎么样,有喜欢的男孩子了不?没有的话,要不要跟那小伙子认识一下?我看过照片,确实长得还行。”
养母说着,打开微信找到了张照片,拿给女儿看。
朱璃随便扫了一眼,笑道:“妈,我暂时不考虑谈恋爱,现在工作忙得要死,实在是没时间也没心情。妈,你不用担心,我还年轻,早着呢,我会自己解决的。”
“行行,我也估摸着你不会喜欢这种相亲的模式,反正我相信你自己的眼光。”养母笑道,话里话外对女儿的骄傲溢于言表。
吃完饭,母女俩去逛了下超市,养母给买了一堆东西准备带去朱璃的租屋,女儿到仙岳市来后,她还没见过女儿住的地方。
两人回去的路上,在经过家门口的便利店时,一个中年男人提着个袋子过来,有些小心翼翼地说道:
“朱小姐?”
“啊,你……你有事吗?”朱璃有些不情愿地停下脚步问道,她老远就看到这家伙了——这是之前那个被“恶灵”附身的人。
她实在是不想这时候跟这家伙偶遇,要是让老妈知道她遇到那事,就更要担心了,她还得解释半天。
不过那中年男人似乎也有眼色,看到朱璃抱着旁边那年长的女性,猜测是她长辈,也没说那天具体发生什么事,只是说道:
“朱小姐,感谢你和你男朋友那天的帮忙,我后来去找了位朋友,做了些‘专业’的咨询,才知道我那天是发生了什么事,有多凶险,又有多幸运……非常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我……”
他正说着,忽然背脊发凉,头皮发麻,抬头一看,发现朱璃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善,于是下意识地愣住。
“不用谢,我们也没做什么,你没事的话,我们先走了。”朱璃快速地说道。
“这是我们老家的一些土特产,我想感谢一下你男朋友……”
朱璃回头凶狠的一瞪,又将他剩下的话吓回了肚子里。
养母被女儿抱着手臂往家走,忍不住回头看那个提着个袋子站在便利店前,显得有点战战兢兢、可可怜怜的中年男人,奇怪道:“那是谁啊?”
“我也不认识,就之前帮了他一点小忙,他大惊小怪、小题大做的……”
“他说的男朋友是?”
“没有男朋友,他误会了。”朱璃无比肯定地说道。
两人正说着,上到了二楼,遇见了戴着眼镜、穿着宽松卫衣似乎准备出去夜跑的吴律师。
“吴姐姐跑步去呐?”朱璃随口打招呼道。
“嗯。”吴律师点了点头,看了眼她身旁的养母,问道:“这位姐姐是你家亲戚?”
“是我妈,我们很像吧?”朱璃笑着抱了一下养母的胳膊。
“确实,姐姐……噢,不好意思,阿姨保养真好。”
吴律师一本正经的话,让人分不清是恭维还是真的这么觉得,养母也是听得喜笑颜开,十分受用。
不过接下来吴律师的一句话,却让母女俩都愣住了。
“小朱,既然你妈妈来了,回头你应该带男朋友来见见家长,好好聊聊,沟通一下。嗯,我先走了。”
看着吴律师那矫捷的身形快速从楼梯下去,眨眼就出了大楼大门,朱璃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也知道,吴律师之所以突然在老妈面前掀她“底”,不是不会做人,或是说秃噜嘴,而是大概率觉得她“男朋友”是个有暴力倾向的家伙,趁着她老妈来的时候让家人知道有这么个“男朋友”的存在,能有一个保障。
可吴律师啊、吴姐姐啊!你误会了啊!!!
朱璃看着旁边一脸似笑非笑表情看着自己的老妈,觉得自己简直比面对天劫罚雷还要。头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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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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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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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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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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