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之极品小农女>第154章 别来我家
  曾庆洪如愿以偿的留了下来,一会儿尝个圆子,一会儿说个笑话,那一双桃花眼时不时的又不受控制的往秋月身上瞄。他是自我感觉良好了,可秋月心里却打起了鼓。

  自己爹可不像自己娘这么好唬弄,爹现在是不在家,可万一爹回来了——她太了解爹的性子了,他一回来恐怕就会不管不顾直接赶人,到时候恐怕会闹得人尽皆知……

  秋月无数次给曾庆洪使眼色让他回去,这丫不是装没看见,就是装作不明白,急得秋月直咬牙。眼看着时间越来越晚,爹恐怕就要回来了,秋月无法,只得站了起来指着炸好的那一筐圆子说:“曾庆洪你来帮我把这一筐抬到里屋,我要放到‘海’(一种大缸)里去,!”

  曾庆洪喜滋滋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声说:“好咧,我一个人搬就行,可别累着你,你就说放在哪儿吧!”说着话轻轻松松的扛起足有百来斤的大箩筐就往里屋走。

  凌英看在眼里不禁感叹:可真有把子力气哟,百十来斤的东西扛起来就跟玩儿似的?又想着可真机灵哟,还知道心疼人。可是转眼想到他混混的身份,不由得摇头叹息,可惜,可惜了哇……

  一从院子里到了里屋,秋月一把揪住曾庆洪的衣领,怒气冲冲的压低声音质问:“你来干啥?你到底想干什么?”

  曾庆洪委屈地说:“我来看你呀,这不是好几天没见,想你了嘛!”

  “你——”秋月翻了个白眼,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丫脸皮也太厚了吧?多大点人啊就敢说得如此直白?这可是八十年代啊啊啊!

  “嘿嘿,你是不是也很想我?我这几天每天都梦到你呢……”

  秋月突然感觉很无力,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以后不要再上我家来了。”

  “为啥?那我该上哪儿找你嘛,我要是一天见不着你,这心里就空落落的,可难受了……”

  秋月定定的瞧着他,见他虽一副嘻嘻哈哈的模样,一双含情的桃花眼却少见的正经,隐约透出一股真心来。她是个不擅于拒绝别人的人,可是有些话如果不说清楚,以后只怕——就在秋月想鼓起勇气明确拒绝的时候,陷于纠结之中的她没有注意到曾庆洪眼中飞快闪过的一抹黯然,很快这抹黯然就消失不见了,曾庆洪重新展露了笑颜:“哈哈,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罢转身就走,秋月反应过来时背影都瞅不见了。她呆呆的站在原地,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烦躁来。

  第二天,还要炸“粑里”,炸花根等等等等,一直忙到大年28,才算是把需要炸的东西都炸好喽。

  大年二十九,是秋月家定好的杀猪的日子。这天凌晨两点多钟,杀猪的屠夫就上门了,这人就住在罗家坳村,名叫罗定福,五十来岁,长得不高但看着就有一把子力气,还带着个二十来岁的小徒弟。

  师徒俩挑着刀、勾等工具就过来了,凌英一直没敢合眼,听着动静连忙起身给两位师傅开门。

  李青山也赶紧起来了,几个寒暄两句就直奔主题——冲猪圈抓猪!而凌英早就烧好了一大锅热水在那等着呢。

  屠夫都是好把式,不一会儿就把猪按住了拖到案板上,拿出一把尖尖的长刀,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那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鲜红的血液哗哗地往早放在底下的盆子里流。秋月几姐弟被这声音惊醒,刚想起身来看看就被凌英高声制止了:“这没你们什么事儿,你们躺着再歇会儿。”

  这个年纪正是嗜睡的时候,这大半夜的也确实不想起身,于是姐弟几个翻了个身就又睡着了。好在那猪就叫了那么一声,之后罗定福和他徒弟熟练的把猪开膛破肚,分解成几大块。

  他们动作很快,不过是两个多小时就弄好了,然后匆匆的离去,说是还要帮别人杀猪。凌英给了工钱,把屠夫送走,然后就开始清理大肠、小肠、猪肚等等。

  到了年底,很多人家都会杀猪,就泉水村而言秋月家也不是唯一杀猪的人家。凌英烫好猪血时天就已经蒙蒙亮了,农村人起得早,凌英就给村里每家每户或送一碗猪血,或送一些猪肝、猪肺、小肠等物。

  这也是村里不成文的规定,谁家杀了猪都是这么干的,要是不送就会被指责小气。xiumb.com

  秋月家这头猪有一百八十多斤,这还是从年头到年尾养了整整一年的,和后世那些三个月就二百多斤的没法比。但肉质肯定比后世那些吃激素和饲料长大的猪好吃很多。

  如今自家条件好了,凌英没有像往年一样舍不得,杀了猪不再只留几斤肉其他都卖掉了,而是把猪大肠和猪心猪肚,还有一整边后腿都给留了下来。

  其他的被李青山挑着往村口一摆,没有杀猪的人家也不用去圩上剁肉了,今年因着卖香叶子泉水村的人是有些余钱的,便也都大方了一把。这个要几斤,那个要几斤,不一会儿这百来斤肉就都卖光了。

  卫生搞好了,圆子炸好了,这猪也杀完了,年前所有准备工作总算是总绪,接下来就等着年三十吃团圆饭、洗澡洗头好过头呢。

  年三十这天是全家人坐在一起好好吃上一顿,这一年李家过得不错,李青山心里高兴,这一高兴呢就想把自家大哥也叫过来一块儿吃顿团圆饭,是以今年李青远家就没有操办了,两家商量好了年三十就在秋月家吃了。

  一大早凌英领着闺女好一顿折腾,做了十个大菜:香芋扣肉,红烧鲫鱼,糖醋排骨,猪肉粉丝煲,酸辣椒爆炒猪肚,毛血旺,爆炒猪肝,茶油炒土鸡,炒猪心,还有一个清乐汤。

  这糖醋排骨是秋月后世看到的,这个时代还没有流传到这一片来呢,清乐汤则是当地特色菜了,是用用少许冷水将薯粉化开,倒入烧开的鸡汤中,搅匀,几分钟之后即可食用。清乐汤可用盐、糖做成咸、甜两种。咸的一般根据个人口味,选用猪肝、鸡杂、鸡血、猪肚、瘦肉、鸡蛋、豆腐丝、食用菌等为汤的主料。甜的则常用枸杞、苹果、薏米、葡萄干、花生米、莲子等材料。

  两种口味都很好吃,但因着杀猪家里有现成的材料,所以选择了做咸味的,虽然加了猪肝猪血等物,但放上姜米后也并不觉得腥。

  这边饭食准备得差不多了,那边陈二妹笑呵呵的就带着儿子、女儿过来了。只是秋月留意到,除了自家堂姐堂哥,似乎还有一个生面孔?

  陈二妹很快就给秋月解了惑,一脸得意地介绍道:“这是我堂妹家的闺女,家住在县城,她爹老有本事了家里那房子漂亮的哟——哎呀,我都不会说了,哈哈……”

  这位姑娘就是上回来家里请陈二妹去吃酒的那位了,李秋水本来正要坐下,听了母亲的话就面无表情的走到了另一边。

  而那姑娘本来也给想“未来叔婶一家”留个好印象,好好和大家打个招呼的,见状瞬间什么也顾不得了,忙颠颠的跑到李秋水身边,“温柔”地捏着尖细的嗓子说:“秋水哥,怎么不去灶边坐呀?这里多冷呀,要是冻坏了可咋办?”

  秋月不厚道的抿唇,看来自家堂哥这是遇上“麻烦”了呀!别说有了李梅珠玉在前,就单看这姑娘五短身材,圆乎乎的身子以及平凡至极的一张脸,李秋水也不可能看得上呀!

  这会儿瞧了这姑娘的做派,秋月又在心里默默加上了“不懂礼数,花痴,做作”等形容词,恰在此时李秋水被那姑娘纠缠得烦不甚烦,正拿眼睛瞟向自家堂妹,期望那机灵的丫头解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呢,就见那丫头呵呵的笑着,一脸的兴灾乐祸。

  李秋水一头黑线,李秋月一脸暧昧的笑,亲爱的哥哥,你还是自求多福吧,我可懒得膛这趟浑水哦!

  李秋水眼睛渐渐眯起,眼中威胁意味浓郁,似乎在说:你敢不帮我?试试看!

  秋月一愣,突然人家大过年的还帮自己守着工厂呢,也就年三十回来和初一回来,年初二就又得去县里呢,自己这么做好像真的挺没义气呀!

  可是大伯娘明显很满意那姑娘(或者说满意她的家世)似的,瞧她现在还一个劲的向自己母亲描述那姑娘家豪华的大房子,以及那姑娘家人吃得多好,吃得多好呢。

  秋月咬着唇,纠结极了,她虽不惧怕大伯娘,可也不想平白惹上一身骚呀!

  秋月还在那纠结挣扎呢,却不知那位姑娘瞪向她的眼神凶狠得简直都恨不得把她给生吃喽!梁晓红自打头一次见到李秋水,就再也无法忘记他了。

  别以为他们初见是上次来泉水村那回,其实他们初见是在县城,有一天她在街上闲晃,远远的瞧见一个俊朗不凡的青年迎面而来,当时她的心就剧烈的跳动起来,虽然两人没有说一句话,甚至他的眼神都不曾在自己身上停留过,可他的模样却像烙印一样地刻在了她的心底。

  直到他的身影远去,她才从怔忡间醒悟过来,顿时懊恼不已。不过很快她就笑了,因为她想起来了,这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青年其实自己是认识的,她们小时候就见过面的,只是事隔多年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回到家她就找到了自己的母亲,说起母亲的那位堂妹来,当时母亲是怎么说的来着?好像是满脸的不屑说:“提那些人干嘛?就我堂妹那样也就只能嫁到那种山沟沟里,一身的穷酸味儿,咱家这几年过得好,躲都来不及呢,没得让她们过来沾便宜。”

  现在想想她都激动不已,自己真是太聪明了,当时就感觉李秋水的穿着打扮和浑身散发出的气质不像是那种穷酸人,后来便缠着母亲去打听了一翻,这一打听可不得了,李秋水家现在不但不穷了,还有了门有钱的亲戚,最重要的是李秋水竟然在县城工作,还掌管着整个工厂,哎呀喂,当下母女俩拍腿大乐,第二天就兴冲冲的赶到了泉水村。

  没想到连老天都眷顾她,李秋水竟然也在家!(当然如果忽略她母亲特意打听到这一消息的话),近距离接触之后,她的一颗心更是难以自拔了,秋水哥哥可真好看哪,那双眼睛多么的温柔,总是深情款款的望着自己,那鼻梁多么的挺拔,那下巴多么的坚毅呀……

  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李秋水明明在和自己说话,却老不看自己,反而总去瞧他那个堂妹。那死丫头有什么好的?都说她长得漂亮,又本事又能干,不过在自己眼里,也就那样嘛!

  该死的死丫头,竟然敢勾引自己的秋水哥哥?瞧他们眉来眼去,暧昧不清的样子,梁晓红眼底瞬间燃起了滔天的怒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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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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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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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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