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央央蒙了一下,很快就记起这是在程月笙的家里,于是她忙爬了起来,她洗漱好出去之后,发现程家的人都已经起床了,明曼姝正在做早饭,她忙颠颠地跑进厨房去帮忙。
明曼姝也不跟她见外,见她进来,就让她帮着切点黄瓜丝拌了做喝粥的小菜,她就乖乖地在那里切菜。
经过这几个月的操练,曲央央的刀工虽然还是不太好,但是比起之前来要好不少,这么切黄瓜已经没有压力了。
明曼姝的嘴角微微上扬,状似无意地问她:“央央,平时你在家里做饭吗?”
“嗯。”曲央央回答:“月笙说不喜欢去外面吃饭,所以我们大部分时间晚上都在家里吃饭,他忙我闲,所以下班后我就先回家做饭。”
这个回答让明曼姝满意的不得了,儿子这也算是有人疼了,于是她笑着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只是你平时也上着班,还要写论文什么的,别把自己累着,我记得月笙之前有请了个钟点工,这些事情你可以让钟点工去做。”
曲央央笑着说:“月笙喜欢清静。”
这事是她看出来的,每次张阿姨来家里收拾的时候都是两人不在家的时候,周未两人在家程月笙大部分时候都不会让张阿姨来。
明曼姝一听这话就对曲央央更加满意了,这儿媳妇年纪虽然小了点,却是个真正会疼人的,而且对于程月笙的喜好也拿捏的非常清楚。
她慈祥地说:“他是喜欢清静,却也不能累到你嘛!”
正说话间,外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程月笙和程白一起回来了。
曲央央听到动静不自觉地探出头看了一眼,见程月笙穿了件背心和程白一起走了进来,背心微有些紧,能看到他腹部的肌肉,她不自觉地想到他半裸的样子,她的脸立即就红了。
明曼姝看到她这样子眼睛就亮了,她一看到程月笙就这么害羞,昨天晚上他们……
明曼姝想到这里坏坏一笑,用手肘轻轻碰了她一下说:“央央,想月笙了吗?”
曲央央实在是没想到她会如此直白,不由得愣了一下,她却又笑着说:“你们年青人的事情我是都不懂,但是我就觉得你和月笙特别班配,我这儿子我了解,他就是个闷葫芦,有时候还有点不解风情,你啊,多担待他一点,有时候还可以主动一点。”
曲央央的耳朵尖都红了,她觉得吧,就算妈妈还活着,估计都不会跟她说这么直白的话,她这个未来的婆婆还真不是一般的彪悍!Χiυmъ.cοΜ
等等,未来的婆婆?她被自己吓到了,然后就觉得自己实在是想太多了。
程月笙简单的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曲央央和明曼姝的早餐也就做好了。
早餐不算复杂,一人一碗粥,三个小菜,一笼包子,一碟点心,再一人一个煮鸡蛋。
吃早饭的时候,明曼姝一直夸曲央央的黄瓜丝切得好,鸡蛋煮得也恰到好处,不老不嫩,微有点糖心。
明曼姝的口才非常了得,就这么简单的两件事愣是让她给夸出花来,基本上已经把曲央央说成是贤良淑德的好媳妇。
曲央央被明曼姝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倒是程月笙听得明曼姝对曲央央的夸张嘴角微微上扬,他之前还有点担心明曼姝会不喜欢曲央央,如今看来实在是多虑了。
吃过早饭之后,明曼姝就让程月笙带着曲央央出去玩,曲央央不好意思就这样跟着程月笙出去,想把明曼姝和程白一起叫上,可是两人说什么都不去。
程月笙知道这是他的亲爹亲娘在给他创造和曲央央独处的机会,他搂过曲央央的肩说:“帝都这些景点我爸妈都去了不下百来次,早厌了,你第一次来,我带你随便走走。”
明曼姝连忙附和:“就是,那些景点去的次数多了,实在是没有心情去玩了,你们两个玩开心就好。”
曲央央只能跟着程月笙一起走了出去,她对帝都其实也有着她的好奇,这个自古就是帝王之地的地方,有太多人文和历史的景观,处处都有风景,处处都有故事。
程月笙又是个博学的,他除了本专业牛叉的让曲央央膜拜之外,对历史人文都有着非常深的研究,那些历史典故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他的话虽然不多,却能用最简单的话把事情说得生动传神。
他和曲央央两人,男的俊女的俏,两人往哪里一站都是风景,每次他给曲央央讲解的时候,周围都会有一堆人围着听。
还有几个胆大的女生过来找程月笙搭讪,或要签名,或问一堆有的没的。
今天程月笙的心情非常不错,所以也没有让那些女生难堪,却也没有对曲央央的耐心,三言两语就把她们打发走了。
这样弄了几回,曲央央对程月笙的崇拜虽然加深,但是却也觉得那些游客们实在是烦,于是两人就专挑那些清静的地方走。
离开了热门的景点和路线,那幽深的巷子,古老的牌坊,经过历史的沉淀的屋舍,也就有了原本清幽的味道。
曲央央逛累了,就非常没有淑女形象的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揉腿,然后两眼发光的朝一边看去。
程月笙顺着她的目光一看,就看见路边有一辆冰琪淋车,他看着曲央央恨不得流口水的小模样,心里觉得好笑,然后过去帮她买冰琪淋去了。
曲央央平时是绝对不敢差遣他的,此时意外的见他为她去买冰琪淋,心里就觉昨他们现在的样子似乎有那么点像是在谈恋爱了。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眼里的喜悦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了。
她一个人坐在路边,忽然听到有人喊她,她一扭头就看见了许奕晨。
她愣了一下,自从上次许奕晨把她送回来之后,她就很少再看见他,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在这里遇到,她朝他笑了笑。
许奕晨的眼睛却亮了,走到她的身边问:“你也来帝都旅游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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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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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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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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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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