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是本科学历,但堂堂大学毕业的学生到了这里,却成了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她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看来得找个时间去赵霁那里蹭几节课才行。
郑羽在两人之间狐疑的探头看,最后咳嗽一声,自行去书案后执笔记录去了。
沈寂这里好歹恢复了神情,在王九面前的圆椅上入了座,道:“接着说,从案发后史云正第一次找你时说起。”
王九目光在三人身上打了个转转,折回到沈寂这里来,“上月十一,他第一次找我是在上月十一,那时史云正一脸慌张的找到我,说是请我吃酒。”
“我原就纳着闷,吃酒便吃酒,作何慌慌张张,但本着认得那么多年,交情并不浅,我应下了他。”
沈寂道:“你俩在哪里吃的酒,什么时候?他与你说了什么?”
“是在他家,他自己烧的菜,那时候天色暗下来了,酉时有了。”王九说到这里却有些悔意,续道:“倘若我那时知道是要去赴这样的一场会,我便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的。”
千澜闻言皱了眉,问道:“他让你将带血的衣服放入王绪的衣柜里,是也不是?”
“是。他给了我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说让我将带血的衣裳偷偷地放入我家…王家公子的衣柜里头,事成之后他会再给我两百两。”
“届时我可将自己的奴籍买回,恢复自由之身,再赎回兰儿,两人离开珑汇长相厮守。我被他说通,鬼迷了心窍,又答应了下来。”
“那时候田月娘的案子已经闹得满城皆知,我也隐约能猜到那件血衣代表着什么。但是一想到能和兰儿一起离开珑汇这鬼地方,我就半点迟疑都没有了。”
“他还和我说,王家大娘子有心悸之症,受不得刺激,若王绪被定了罪,她必定会发病。果不其然,王绪被抓走的后一日,她便请了大夫。”
“哈哈哈哈哈,什么都被他猜中了,王绪果然被定了罪,而王家娘子那个恶妇也终于死于心悸,读书人就是聪明,什么都如他所料。”
他忽然痛快地大笑起来,形似癫狂,“我知道月娘那姑娘死得惨,史云正是个禽兽,他害了这样好的一个姑娘。”
“可我没办法,如果王家恶妇未将我的兰儿发卖,害她在烟柳之地沉沦,我不会让月娘枉死,我要我的兰儿,我没办法你知道吗?”
“不,你有办法。”
沈寂的声音从后传来,“你可以带着血衣来官府报官,还田月娘一个公道,你也可以请官府出面,将兰儿保下来,”
“曾大人体恤民情,他不会对你的要求视而不见,何况你是提供了重要线索的人。”
“而并非如你现在一样,去嫁祸王绪,将事情闹得这样大,从此以后要在牢狱里头过日子。”
王九渐渐冷静下来,像是在考量他的话,不一会儿他却又笑了起来,视线也被泪水遮住,面前的人影朦胧起来。
随着泪水滴下,三人的脸刹那间清晰,他又笑起来。
“沈大人,您是打京城里来,我们小地方的官场您不懂,曾大人纵然在体恤民情,但我与兰儿都是王家的奴仆,我们哪怕死了,他也没有立场去管。”
“在这鬼地方谁是官?王家就是官,他们有钱,哪怕落败了也依然可以毫不费力地压死我们这些蝼蚁。”
这世道其实没人看得清,这世间的公道更是破朔迷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是说人要修身养性,还是人要为了自己。
说不清,道不明。
千澜缓缓地呼出一口气来,方才压的她喘不过气的感觉像是又萦绕在心头,很是难受。
“对错好坏,本来就没有界限。”她忽然道:“正是如此才有了律法不是么?不仅仅是为了伸张正义,更是为了规范臣民。”
她虽清楚,以一个现代人的思想去教化一个古代人很不可能,但既然她面对了这些,那么有些话,她不吐不快。
“当今圣上励精图治,在他的统治下,律法严明,百姓安居乐业,这是上位者所做的努力。沈大人自京城而来,克忠职守,以求还蒙冤之人一个公道,这是上官者所做的努力。”
“曾大人为官数年,在县衙里兢兢业业,尽力让这个珑汇县清白亮堂,这是他身为一县父母官所做的努力。”
“或许律法不够面面俱到,或许为官者中确实有卑劣之徒,可弱肉强食,也不能以这些作为你犯错的缘由。”
说罢,她只觉一身轻松。
王娘子不讲道理,可很多有权势的人都不讲道理。
这类人层出不穷,这是他们手里有权势的象征,他们拥有比寻常人更多的特权,卑劣扭曲的心理使然,让他们觉得高人一等,欺压比自己弱的人。
亘古不变,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千澜生活的那个时代,这条准则从来都不曾消失过。
有些人想过去改变,但彼此都心知肚明,这一切都不可能会被改变,这就是世界的规矩。
可最起码,这不是他们杀害田月娘,诬陷王绪的理由。
手上突然有了一丝温暖,下一瞬一只大手覆了上来。
千澜尚在错愕,沈寂就道:“你先去那里坐一会儿。”语气空前的温柔。
她不容拒绝,被推到了圆椅前,被沈寂按着肩膀坐下了。
等安置好了千澜,他才重新看向静默不语的王九,说道:“栽赃陷害王绪一事便先问到了这里,那么作为唯一的人证,那个乞丐的死可与你有关?”
王九闻言缓缓将头抬起,蹙眉道:“那个乞丐死了?”
神情倒显得很惊讶,不像是骗人。
这里有衙役在外叩门,在门口道:“沈大人,曾大人他们找到那个有扁平足之人了。”
“什么?”
“是谁?”
千澜与沈寂同时出声,让衙役都愣了愣。
衙役抱拳,“是周笙身旁的那个管家,周忠。他也承认了在乞丐死后曾去过他家,目的是为了将那五百两银钱放入乞丐家,让官府怀疑乞丐的死。”
“我知道了。”沈寂轻挥了挥手传他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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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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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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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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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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